思源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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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5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年3月1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了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秀臣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经核实后一致认为:1、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3月28日,共有29名激励对

象离职,其对应获授的票期权共619,000份按规定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15年度绩效考核报

告,有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上述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共计44,800份按规定予

以注销。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及《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其相应的股票期权份数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及其

相应的股票期权份数相符。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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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核实后一致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

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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