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6-3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6日(星期三)召开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香 港 商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
其代理人,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
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权总数。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4月5日-4月6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
3: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
厦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
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
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
或股东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
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股东代
表监事席位数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
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
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
真或信函须在2016年4月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 号一致药业大厦董秘
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
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入方向 买入价格
360028 一致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股
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申报价格
序号 议案名称
(元)
议案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林兆雄先生为董事 1.01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 1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
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
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
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
15: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
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
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75222
传真:0755-25195435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
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附件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药集团
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
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同意票数
议案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 ——
1. 选举林兆雄先生为董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表决时应当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限申报股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