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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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

(二)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的指定报纸、网站。

(三)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仅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

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四)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指定报纸、网站。

(五)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仅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一项议案,且无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六)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仅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且

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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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各

项工作,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

策。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能够认真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风险控制管理制

度,加强了对应收帐款的管理,并对费用支出进行了更加有效的控制。

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加强和规范关联交易可以有效避免人为操纵利润的

行为,是公司健康运营所必须的。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均按照规范程序履行了审批手续,决策程

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手续完备,并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与有关关联方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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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没有异议。

四、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

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

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15 年,公司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

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

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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