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2015 年 4 月 28 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
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以及董事会战略、薪酬与考核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5 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的有关要求,现将 2015 年度的任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任职后召开了3次),
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七、八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
生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201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5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8月21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当
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本人任职后召开
了2次),审核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
会计报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年度,本人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个工作日,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实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本人认真遵守
公司制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忠实履行职责,审议会议提案时,
以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原则,从专业角度出发,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
的核实后,方才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经营决策、
规范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01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感谢。
2016年,我将更加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
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
独立董事:冯巧根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