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互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签订 2016
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根据互保协议,2016 年海航
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5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提供 6
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
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 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
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二、海航基础产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52,574.08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李同双。经营范围:建筑
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的咨询;商业、酒店、机场、房地产的投资与管理;能源
、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股权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
三、与关联方互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航基础签订 2016 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根据该互保协议,2016
年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6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提
供 6 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
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 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
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互保协议将从总量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权益,其对双方共同应对
金融市场的复杂形势,在银行统一授信下争取更大的融资资源,加强公司现金流
平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互保协议的签订将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和担保决策效率,双方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互保,
将有效提高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融资能力,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
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
时已全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