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8 10:26: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互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互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签订 2016

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根据互保协议,2016 年海航

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5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提供 6

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

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 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

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二、海航基础产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52,574.08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李同双。经营范围:建筑

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的咨询;商业、酒店、机场、房地产的投资与管理;能源

、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股权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农业项目开发。

三、与关联方互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海航基础签订 2016 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根据该互保协议,2016

年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 20 亿元,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6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提

供 6 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基础及其关联企业为公

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 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

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互保协议将从总量上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公司权益,其对双方共同应对

金融市场的复杂形势,在银行统一授信下争取更大的融资资源,加强公司现金流

平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互保协议的签订将提高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和担保决策效率,双方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航基础产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互保,

将有效提高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融资能力,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

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

时已全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机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