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8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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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日进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要求,

在 2015 年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现将 2015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日进 13 12 1 0 否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

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

承包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

独立意见。

(四)在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对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琼中海

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

司海南望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北塔酒

店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

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

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新华昊宇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高和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授权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饭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对《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八)在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

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九)在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就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在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就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代建工程材料

设备销售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与会计

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结合公司实际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通过沟

通见面会、书面致函等形式督促审计工作,并多次对 2015 年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阅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 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

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进行了

主动查询和认真审核,就此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海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文件,规范公司

的经营。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日进

2016 年 3 月 25 日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吕品图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要求,

在 2015 年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现将 2015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吕品图 13 11 2 0 否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

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

承包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

独立意见。

(四)在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对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琼中海

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

司海南望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北塔酒

店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

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

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新华昊宇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高和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授权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饭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对《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八)在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

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九)在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就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在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就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代建工程材料

设备销售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我在公司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我积极参与了各专业委员会在 2015 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对董事会选举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意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 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

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进行了

主动查询和认真审核,就此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认真行

使职权。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文件,规范公司的经营。关注

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也密切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吕品图

2016 年 3 月 25 日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光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要求,

在 2015 年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现将 2015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云光 13 13 0 0 否

二、201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

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博瑞易筑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

承包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

独立意见。

(四)在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对海口海航迎宾馆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

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琼中海

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对《关于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洋浦国兴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签订<琼中迎宾馆项目施工分包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

司海南望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北塔酒

店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

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

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

联方新华昊宇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对《关于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高和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在 201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授权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饭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对《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八)在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发

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对《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

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九)在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上,就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在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就公司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代建工程材料

设备销售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我在公司董事会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参与

了各专业委员会在 2015 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审

查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高管薪酬确定依据,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5 年度,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

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并进行了主动查询和认真审核,就此在董事会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意见,

认真行使职权。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文件,规范公司的经营。关注

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同时也密切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云光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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