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 2015 年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
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2016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
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
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
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