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独立董事关于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提供回购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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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

提供回购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乐视网信息

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的《关于为乐

视并购基金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联合政府战略资金以及专业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基金,共同拓展乐视生态

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将对乐视网的生态布局予以全面支持。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

队和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

多并购标的,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辐

射力。

并且,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

视并购基金”)将服务于乐视生态的投资并购环节,对所有投资项目的筛选、立

项、组织实施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提出规范化意见,在达到一定的盈

利能力和规范程度后由按照相关证券法规和程序投资储备项目。这种设计有利于

消除公司并购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提前化解税务、法律等各种或有

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储备并购项目池,降低乐视网的并

购风险,最终实现对优质资源的收购兼并,推动公司产业快速扩张,提升和巩固

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本次由乐视网控股设立基金公司,在乐视生态稳健并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打

通了通过并购基金获取资金的渠道,补充了资金来源方式,扩展了对外投资中公

司资金决策的张力,能够有效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鉴于乐视并购基金刚成立,尚未开展业务,为保证乐视并购基金顺利募集资

金,乐视网联合关联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先生(以

下合称“担保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乐视并购基金一期募集资金本金及预

期收益提供回购连带担保,将有利于乐视并购基金资金的募集与业务的顺利开

展。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朱宁、曹彬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 宁 曹 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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