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棉之先生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15 年度工作中,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在我将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也没有缺席或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出席
杨棉之 4 3 1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次数 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出席
杨棉之 1 1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就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2015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系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5 年度
三届十九次 2015 年 3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安徽安
董事会 月 25 日 次会议部分议案发 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
表的独立意见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
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四届一次董 2015 年 4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
事会 月 24 日 会议议案发表的独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立意见 见,同意以上议案。
就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2015 年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四届二次董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7 月 17 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事会 会议部分议案发表
日 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调整的议
的独立意见
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
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15 年共召集并出席 4 次审计
委员会专门会议,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2015 年,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相关委员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的内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
状况,重点关注审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1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15 年度召开的 2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拟选举、聘任
的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监督聘用流
程,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进行监督调查,并重点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对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利用自己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长,与公司管
理者就有关业务问题做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
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
组织的包括防范内幕交易在内的等方面的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4、在年报等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的汇报,督促报告编制工作按时开展,以确保报告全面反映公
司真实情况并得以及时披露。
六、其他
1、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201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棉之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