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关于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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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为125亿元(未

审计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76.6310亿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

需求情况,对2016年度下属公司需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境内外

债券发行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16年度对下属公司向境内外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境内外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以下统称“融资担保”)提供担

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

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新增最高担保额度

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65亿元

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16,560.13万元。

2、相关授权

上述融资担保的有效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内发生的债务,其主债务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提供滚动承担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

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

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

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境内及境外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子公司)拟新增合计

人民币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具体协议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控制的下属公司合计担保额度通过后,经批准的

公司对控制的下属公司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占2015年期末的

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916,560.13万元的207.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公司未经审计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766,310万元,占2015年期末的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16,560.13万元

的83.6%。

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其他

审议此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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