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
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
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
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
定。我们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