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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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6)第 S0110 号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

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赤湾港航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圳赤湾港航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赤湾港航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渭华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苏敏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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