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斯特 60380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光大 章樱
电话 0571-61076968 0571-61076968
传真 0571-63816860 0571-63816860
电子信箱 fst-zqb@firstpvm.com fst-zqb@firstpvm.com
1.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0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7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281,4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 EVA 胶膜和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EVA 胶膜和背
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
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作为一家制造型企业,公司实行“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公司拥有自己的研发队伍,
搭建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硬件平台,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反馈改进原产品,并进行新产品、新工艺
的研发。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
行。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为国外客户或其代理
商)直接销售。
公司隶属于光伏行业的封装材料领域,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 EVA 胶膜的龙头企业。EVA 胶膜
和背板的销售情况和光伏行业的装机容量紧密相关。世界经济不断发展,传统能源的紧缺和日益
严重的气候变暖问题,引发了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热潮,而光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光伏行业都处于蓬勃发展态势。国际能源署(IEA)在其发布的能源展
望中指出,“到 2050 年,光伏累计装机量将达到 4600GW,光伏发电量将占全球 16%。为实现这个
目标,年新增装机量将从 2013 年底的 36GW 上升至 2030 年的 123GW,200GW 的年新增装机峰值将
在 2030-2040 年之间发生。”
报告期内,我国出台了多项光伏扶持政策。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文指出,“十三五”太阳能光伏装机目标为 150GW,其中包含 70GW 的分
布式光伏电站以及 80GW 的集中式光伏电站。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
金融债券,其中光伏被列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加大对光伏产业的金融支持。国家发改委
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标杆电价政策仍将对新能
源产业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
当前光伏行业的核心目标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实现平价上网,这也是整个行业能否真正迎
来爆发的关键点。相信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下,光伏行业将拥有更
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4,834,987,018.23 4,260,069,271.05 13.50 2,347,363,371.81
营业收入 3,332,804,771.42 2,385,859,481.97 39.69 1,957,411,174.6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647,294,574.95 432,093,782.28 49.80 595,550,423.97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575,288,385.59 393,503,719.57 46.20 490,916,971.64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4,268,541,920.17 3,802,147,345.22 12.27 1,901,087,781.54
产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15,946,113.26 99,873,177.29 316.47 406,969,101.14
额
期末总股本 402,000,000.00 402,000,000.00 0 342,0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1.61 1.21 33.06 1.7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61 1.21 33.06 1.7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6个百分
16.10 17.70 33.32
产收益率(%) 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38,353,798.54 779,944,617.55 918,831,859.89 895,674,49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8,311,418.81 161,166,018.89 144,237,738.26 233,579,398.9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8,780,030.17 144,489,285.96 119,110,207.23 212,908,862.23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2,545,928.89 399,152,161.97 15,400,844.38 193,939,035.80
流量净额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3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98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股份
(全称) 内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数量 状态
境内
临安福斯特实业投 非国
226,290,000 56.29 226,290,000 无
资有限公司 有法
人
境内
林建华 138,000 85,638,000 21.30 85,500,000 无 自然
人
境内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 非国
30,210,000 7.51 无
有限公司 有法
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5,681,550 1.41 未知 未知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173,646 0.54 未知 未知
有限公司-南方消
费活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嘉实事
1,409,807 0.35 未知 未知
件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1,349,500 0.34 无 其他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
詹盛强 745,000 0.19 未知 未知
李瑶 700,000 0.17 未知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宝兴业动
500,000 0.12 未知 未知
力组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股东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
动的说明 先生控制的企业。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强势回暖,公司客户订单激增,公司产品一度供不应求。面对良好的发
展势态,公司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技术改造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挖潜,提高生产效率和资
源利用率,同时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快速扩张产能满足市场的需求。2015 年度公司超额完成生产
经营目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33,280.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69 %;实现净利润 64,729.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8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 EVA 胶膜和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导
产品 EVA 胶膜和背板的产能进一步扩大,全年共计销售 EVA 胶膜 37,459 万平方米,销售收入
292,285.37 万元,同比增长 37.56%,折算装机容量约 28.8GW;背板销售 1,705 万平方米,销售
收入 29,985.88 万元,同比增长 59.72%,折算装机容量约 2.6GW(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HIS 数据,
2015 年全球光伏安装量达 59GW)。
2015 年度是公司实施新材料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年。根据公司“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
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一方面通过加速现有产品的品质提升及新产品替代提升核心
竞争力,另一方面经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和研发工作,决定开展感光干膜、FCCL 等新材料开发项目
建设,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欲了解公司详细经营情况,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苏州福斯特新材料
有限公司和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山福斯特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纳入本期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浙江福斯特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设 2015 年 08 月 12 日 5,000.00 万元 100.00%
(简称“福斯特
新能源”)
杭州福斯特光伏 新设(福斯特新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55.00 万元 31.00%
发电有限公司 能源)
江山福斯特新能 新设(福斯特新
2015 年 10 月 12 日 5,000.00 万元 100.00%
源开发有限公司 能源)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1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