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诚信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1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议
母景平 10 2 8 0 0否
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做
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
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
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未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201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提名
张春生先生、王海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张春生先生、王海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
2、在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对<南天信息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在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聘
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在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
司处置资产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处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关于处置本公司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处置本公司资产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5、在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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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
的机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在公司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超过10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5年,本人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对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
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年审会
计师关于2014年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要求,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我利用经济、企业管理等
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重
大投资项目,高管人员的聘任与考核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
审查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
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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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6年,
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母景平
二 0 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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