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8 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公告编号:2016-02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
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962,80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93,962,80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70,340,492
股。
二、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3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73,105,556 24.87% 43,863,333 116,968,889 24.87%
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4,285,714 1.46% 2,571,428 6,857,142 1.46%
2、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4,738,094 5.01% 8,842,856 23,580,950 5.01%
3、高管锁定股 54,081,748 18.40% 32,449,049 86,530,797 18.40%
二、无限售流通股 220,857,252 75.13% 132,514,351 353,371,603 75.13%
总股本 293,962,808 100.00% 176,377,684 470,340,49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70,340,49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035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 19 号
咨询联系人:李欣、于清清
咨询电话:0512-58982295
传真电话:0512-58982293
九、备查文件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