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6-025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 6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现将取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
请备案材料。
2、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以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
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3.4 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5 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555.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情况及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基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 1110.8 万份,预留期权数量为 60 万份。
二、 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数量及原因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预留的股票
期权将在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内授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确
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预留的股票期权应当
在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授予潜在激励对象。由于公司近期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划,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
三、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对公司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管理团队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董事会取消授予预留的60万份股票期权。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我们认为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 监事会关于公司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60万份股票期权。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