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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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书面、电话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

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各位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章节。各独立董事《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07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182,080.93 万元,较上年增长 0.65%;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756.13 万元,较上年增长 1.45%。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165,928,191.8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592,819.19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49,335,372.67 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567,611,281.76 元,减去 2015 年度已分配利润 108,650,904.00 元,

截止 201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8,295,750.43 元。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2,138,1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108,641,454 元,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的

巨潮资讯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主要生产区域位于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住所变更至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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