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安寿辉、刘俊峰、傅翔燕
201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