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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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为规范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本化学”)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件许可[2016]22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648,415股,并以非公开发行11,527,377股股票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价 格 为 13.8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59,999,992.76元,扣除相关费用5,817,175.79元,募集资金净154,182,816.97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6]0001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为:支付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支付现金对价

以及偿还银行借款。

三、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东方花旗、中国银行太仓港

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拟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在保证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共计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另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利率较低,与贷款

利率存在较大利差,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雅本化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花旗对雅本化学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旭巍 王炜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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