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珉)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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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珉)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参

会2次、现场方式参会3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本人在认真

核查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客观谨慎的审议,并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对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述5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201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5年3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在对相关资料和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后,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5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董事、监事、高管薪酬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6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在对相关资料

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及核实后,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

(三)2015年8月1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在对相关资料

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及核实后,就公司2015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2015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201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

中小投资者利益。年度结束,结合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评价,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进行考核,并对薪酬方案积极地提出意见。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管理、业务拓展和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

司和行业的信息和报道,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讨

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投资计划,并利用所学专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给出建议和意见,以保证公司管理层决策的科学和合理。

四、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随时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

司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核

心团队的建设。

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深入车间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现场

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

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主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

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核查监督,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3、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

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

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

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最后,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珉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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