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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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70 公司简称:六国化工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

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鑫克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国星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2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67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安全环保、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子公司

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增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定性标准。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的 1%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利润

总额的 10% 错报金额<重大缺陷标准 总额的 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②对已公布的

财务报告进行重大更正;③控制环境无效;④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⑤其它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①没有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②没有对非常规

(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控制;③没有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④没有对期末财

务报告过程进行控制;⑤其它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损失金额≥200 万元 1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100 万元

额 <200 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⑥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③违反企业内部

规章,形成损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

区域;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⑦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整改。

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一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本年度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发现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个别一般缺

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经过整改,发现的内

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得到完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6 年度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六国化工)在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化肥购销业务,为此江西六国化工于 2014 年 12 月

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签订了一份《化肥保兑仓三方合作

协议》,于 2015 年 2、3 月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 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又各

签订了二份《保兑仓合作协议》。在上述化肥购销及与之相关的保兑仓业务过程中,吉林天马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等采取欺骗手段,于 2015 年非法骗取和占有江西六国化工 6600 万

元(本金)。目前,江西六国化工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马洪

波、徐海波已被缉拿归案,并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竭力

维护江西六国化工及公司的合法权利,挽回经济损失。此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具体影响金额

目前难以确定。 如全额无法收回,将影响公司业绩 3300 万元左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展开内部自

查,消除风险隐患。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嘉生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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