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股东权益出发,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重大投资、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
动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列席了2015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
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务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
资格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时,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律和
股东赋予的权利,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4项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 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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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0 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
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2、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5年,中商广场三期建设项目(省幼师391号资产)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开发方
案与进度,省幼师校区已搬迁,资产接收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转让参股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3,500万元转让持有的武汉烽火网络有
限公司20%的股权,受让方为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此项股权转让定价
原则以审计、评估价为基础,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
除以上两项交易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事项。
4、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如下:公司能够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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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
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5 年,
公司未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是对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徐
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的保证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为防范担保风险,
在签订担保协议的同时与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
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较真实的反映公司
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工作,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
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
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2016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列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财务监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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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通过检查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控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16 年监
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2、不断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运行。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
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
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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