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 0001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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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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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16)第000112号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的要求,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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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独立地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
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
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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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00号文)核准,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
荐 费 用 等 与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3,472.81 万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0,277.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1-007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54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为19,737.19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金额、到位后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到位前,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共支付6,709.94万元。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09.94万元。
2.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252.10万元。其中: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25,698.04万元,其中, 募
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6,709.9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18,988.10万元。
(2)经2011年5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偿还到期
银行贷款3,500.00万元,并于2011年7月8日、2011年8月16日偿还了2,500.00万、1,000.00
万到期银行贷款。
(3)201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以超
募资金中的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5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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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1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200.00万元增资子公司青岛恒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腾达西北铁合金矿热炉余热发电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2012年12月1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压无功补
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结余的资金合计 4,704.51万元人民币(截
至2012年11月22日,不包括项目尾款,但含利息、手续费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2013年02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
完成后结余的资金合计1,698.17万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2月26日,不包括项目尾款,但含
利息收入净额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201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2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2014 年 0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结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
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结余的资金合计 1,451.38 万元人民币(截止 2014 年 08 月 22 日,不包
括项目尾款,但含利息、手续费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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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零,
所有存储专户均已注销,并于2015年11月20日发布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
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
于2010年7月23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1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于2011年5月8日与兴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
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青岛恒顺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腾达西北铁合金矿热炉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1年12
月19日公司会同青岛恒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兴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南加里曼丹
印尼ASAM-ASAM发电厂扩建3×65MW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全部剩余超募资金12,037.19
万元投资印尼南加里曼丹ASAM-ASAM 发电厂扩建3×65MW 工程项目。目前公司将剩余超募资
金计划用于南加里曼丹印尼ASAM-ASAM 发电厂扩建3X65MW 的工程项目因项目发起股东间四
方协议变更,一直未能得到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批复而迟迟不能签署项目合同,因此募集资金
仍然闲置未动用。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工期滞后,因此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为
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决定变更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一致通过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12,710.03 万元,用于
变更后的项目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业园项目一期。该项目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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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项目投入12,790.99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账 号 余 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青 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
77080188000066884 0.00 已注销
岛山东路支行 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青岛银行股份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2010200609488 0.00 已注销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
532904493810406 0.00 已注销
限公司青岛分行 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城阳 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 372005580018010071663 0.00 已注销
支行 业园项目一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 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 37101988227051035739 0.00 已注销
城阳支行 业园项目一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 腾达西北铁合金矿热
份有限公司青岛 炉余热发电合同能源 37101988227051038844 已注销
0.00
城阳支行 管理项目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公司“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所需主要设备的采购,累计投入6,760.32万元,结余资
金4,704.51万元,具备了项目预定的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的能力。公司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主要原因有:
(1)受国家电力设备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国内对高压无功补偿的需求增速回落,在
公司产能不能达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加工类流程采取外协形式,以低
投入获取最大收益为目标调整了部分设备采购计划,如原计划中的龙门刨床、大剪板机、热
压机等大型机械加工设备不再进行采购,因此节约了部分设备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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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充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结合现有设备配置,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
下,对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部分项目资金。例如项目中计划的
气相干燥罐,市场采购价约为500万元,经公司技术人员的优化,将其拆分外购与自建,节约
采购资金约140万元。
(3)国内机械制造行业的低迷使近两年机械设备价格降低,节约了部分采购资金。例
如项目计划中的双梁桥式起重机,计划时的采购价约190万元,实际采购时价格约为120万元。
同时公司在采购过程中通过招标方式,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费用控制、节约了部
分项目资金。
3、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所需研发中心的主要设备的采购,
试验测试中心和互感器产业化的建设以及主要研发项目的研发,累计投入5,069.64万元(其
中研发设备、材料采购的尾款为504.14万元),结余资金为1,698.17万元,具备了正常使用
的条件。
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充分结合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
验,对募投项目的研发和生产环节进行优化,使得研发测试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较计
划投入大幅减少;机械制造业低迷导致部分设备采购成本降低;公司加大研发力度降低研发
成本,同时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调整了部分新品的研发方向并节约了研发资金。
4、公司“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所需营销网
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的基本建设,累计投入1,121.81万元(其中项目尾款为3.2万元),
结余资金为1,451.38万元,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
“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受行业需求增速的影响,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及
业务模式的调整,公司管理层采取谨慎态度,力求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放缓了部分地区营
销中心的建设,重新考虑国际化业务的营销网络的搭建及人员配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40,277.1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9,737.19万元,2011年度
已用超募资金11,700.00万元,其中偿还到期流动资金借款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4,000.00万元,用于腾达西北节能管理项目4,200.00万元。
截至2012年5月22日,公司已将根据2011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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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议案》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201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实际已使用募集资
金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2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7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南加里曼丹印尼ASAM-ASAM发电厂扩建3×65MW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全部剩余
超募资金12,037.19 万元投资印尼南加里曼丹ASAM-ASAM 发电厂扩建3×65MW 工程项目。公
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计划用于南加里曼丹印尼ASAM-ASAM 发电厂扩建3X65MW 的工程项目因项
目发起股东间四方协议变更,一直未能得到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批复而迟迟不能签署项目合
同,因此募集资金仍然闲置未动用,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工期滞后,因此本着控制风险、审
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决定变更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一致通过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
12,710.03 万元,用于变更后的项目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业园项目一期。该项目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项目投入12,790.99万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印尼ASAM 电厂项目”于2012年5月份取得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但因该项目
发起股东间四方协议变更一直未能得到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批复的原因,而导致迟迟不能签署
项目合同,项目的启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工期滞后,因此本着控制风
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决定变更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一致通过将全部剩余超募资
金12,710.03万元,用于变更后的项目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业园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此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和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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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此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是合法的、
可行的,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兴业证券对公司此次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具体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14-008号公告《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并变更部分已规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已对该项目投入12,790.99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贵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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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277.1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037.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89% 41,252.10
截至期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截止期末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投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累计实现 项目(含部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总额 金额 (2) (3)= 期 的效益 分变更)
(2)/(1)
高压无功补偿装置
2012 年 6 月 30
产品升级及产业化 否 11,360.00 6,940.24 0.01 6,720.59 96.84% 9.81 1,202.52 注1 否
日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680.00 5,573.78 0.02 5,064.50 90.86% 不适用 否
日
营销网络和客户服
2012 年 12 月 31
务基础平台建设项 否 2,500.00 1,121.82 1,121.96 100.01% 不适用 否
日
目
《高压无功补偿装
置产品升级及产业 4,704.51 4,704.51 100.00%
化项目》募集资金
结余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结余 1,698.17 1,698.17 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营销网络和客户
服务基础平台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结 1,451.38 1,451.38 100.00%
余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不可分割的效益 52,846.94 67,776.92 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540.00 21,489.90 0.03 20,761.11 -- -- 52,856.75 68,979.4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流动资金借款 否 3,500.00 3,500.00 3,500.00 100%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否
腾达西北铁合金矿
2011 年 12 月 31
热炉余热发电合同 否 4,200.00 4,200.00 4,200.00 100% 987.23 6,102.47 是 否
日
能源管理项目
印尼苏拉威西镍铁
否 0.00 12,710.03 12,790.99 100.64% 否 否
工业园项目一期
南加里曼丹印尼
ASAM-ASAM发电厂
是 12,037.19 0.00 是
扩建3ⅹ65MW工程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737.19 20,410.03 0.00 20,490.99 987.23 6,102.47
合 计 40,277.19 41,899.93 0.03 41,252.10 53,843.98 75,081.91
“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皆已经完成,因公司本
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加之尚有部分设备采购尾款未
支付,导致期末资金投入进度未到达 100%。
“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受行业需求增速的影响,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模式的调整,公司管理层采取谨慎态度,力求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放缓了部分地区营销中心的建
设,重新考虑国际化业务的营销网络的搭建及人员配置。
“印尼苏拉威西镍铁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的预计建设期为两年,第三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2015 年是该项目建设期的第二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一)之所述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之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二)1 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所述
“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4,704.51 万元,结余原因详见本专项
报告三(一)2 之所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结余 1,698.17 万元,结余原因详见本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报告三(一)3 之所述;“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结余 1,451.38 万
元,结余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 之所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户。
注 1:高压无功补偿装置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试投产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下
半年正式投产,并于 2014 年初完成项目验收。受国家电力设备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国内对高压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功补偿的需求增速持续回落,故本项目未实现预计产能利用率,未达到预计实现的效益。累计实
现的效益 1,202.52 万元属于可完全分割的效益。
注 2:不可分割的效益:公司部分订单效益由募投三个项目相互关联产生,无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