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6 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佰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
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5 年 1-6 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3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2 1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2015 年,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5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
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
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15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公司聘任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2015 年 4 月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日 次会议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关于 2015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同意
2015 年 5 月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同意
日 一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
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
选举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
业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 2015 年度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并购进展等方面工作的汇报。在日常通过电
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作;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5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15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2015 年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本人担任公司两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并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离任,在此我衷心
感谢公司管理层及股东对本人的信任及在本人 201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
助,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祝愿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佰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