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4 日,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3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1,9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0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72,820 万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
费用 926.0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71,893.96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1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5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万元)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7,909.00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募集资金
(2)前期补充流动资金转入
(3)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9.19
小计 379.19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万元)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5,901.65
(2)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自有资金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小计 5,901.65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12,386.5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长乐路支行”)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在四川省遂宁市设立全资
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泳泉”),并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遂宁城南支行”)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2011 年 7 月 8 日,公司、华泰证券、四川泳泉与建设银行遂宁
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项目已
于 2013 年中期完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四川泳泉于 2013 年 9 月注销该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 号、证监许可[2011]1354 号文件核准,华
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因
此公司持续督导业务转入华泰联合证券。2011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华泰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协商,就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
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长乐路支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均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各专
户存储银行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30 万平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并在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江苏银行南
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新
材料”)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并在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秀强新材
料与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或
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769.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186.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49.6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5,781.74
合计 12,386.54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附表)。
四、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
附表: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募集资金总额 71,893.96 投入募集 5,901.6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 入募集资 63,168.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7% 金总额
是 否 已 变 募集资金 截 至 期 末 累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 报 告 期 截止报告期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 投 入 金 额 资 进 度 (3) = 定可使用状 实 现 的 效 末累计实现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益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 2011 年 01
否 4,000 4,000 12.39 4,299.3 107.48% 2,934.89 12,041.72 是 否
璃项目 月 01 日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2012 年 12
否 8,436.62 8,436.62 6 4,651.32 55.13% -- -- 否 否
导电膜玻璃项目 月 31 日
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 2012 年 12
否 4,000 4,000 76.44 3,426.1 85.65% -- -- 不适用 否
中心项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436.62 16,436.62 94.83 12,376.72 -- -- 2,934.89 12,041.72 -- --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120 万平方米玻璃层
2012 年 12
架/盖板和年产 150 万平方 否 5,000 2,000 0 2,000 100.00% 148.04 701.65 是 否
月 31 日
米彩晶玻璃生产线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增透
2013 年 04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 否 9,336 9,336 419.07 7,744.56 82.95% 1,319.52 2,128.03 否 否
月 30 日
璃生产线
年产 30 万平方米家电镀 2013 年 04
否 4,496 4,496 18.09 4,759.8 105.87% 179.87 209.18 否 否
膜玻璃生产线 月 30 日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 2013 年 12
否 7,000 7,000 38.41 4,727.16 67.53% -145.50 -86.72 否 否
限公司 月 31 日
18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 2014 年 06
否 2,923 2,923 437.91 2,912.5 99.64% 2,231.32 2,995.7 是 否
产线 月 30 日
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2015 年 03
否 10,870 10,870 4,893.34 7,647.61 70.36% 45.04 45.04 否 否
镀膜玻璃生产线 月 31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11,000 11,000 11,0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0,625 57,625 5,806.82 50,791.62 -- -- 3,778.29 5,992.88 -- --
合计 -- 77,061.62 74,061.62 5,901.65 63,168.35 -- -- 6,713.18 18,034.60 -- --
部分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说明如下:
①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在项目建设论证时,薄膜太阳能电池市场前景看好,但后期因光伏市场低迷、
建筑与光伏发电一体化发展受政策和价格的影响,市场需求持续不足,项目年产 30 万平方米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有批量生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因此未继续扩产。鉴于目前国内光伏市场仍以使用晶硅电池组件为主,短时间内无法形成对薄膜太阳能电池的有效需求,该项目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前期建成的 30 万平方米生产线,公司已安排生产其它玻璃镀膜类产品,减少资产闲置损失。
项目) ②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项目:由于产品市场价格较项目论证时期低,导致项目未达到
预期效益。
③年产 30 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已于 2014 年投产,但仍未达到设计产能。
④投资“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报告期公司开始实施发展教育产业的战略规划,南京研究院未来的发展定
位调整,项目相应延缓。
⑤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的性能,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对该项目设备的主要参数
指标进行多次调整,影响了设备制造的整体进度。报告期,AR 镀膜玻璃项目生产线设备已按计划完成安装调试,开始小批量生
产供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号文核准,秀强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0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893.96万元,超募资金为
55,457.3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年1
月8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①2011年1月27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集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此笔
款项于2011年1月底偿还银行。
②2011年5月4日,议案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建设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公司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3年5月8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将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原5,000 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减少的投资额3,000万元调整为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
募资金。 报告期内,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8.40万元。
③2012年1月9日,经秀强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336万元建设年产1,000万平方
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4,496万元建设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
报告期内,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0,274.35万元;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
璃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995.27万元。
④2012年2月14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⑤2012年8月15日,经秀强股份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创
新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子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在南京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实施发展教育产业的战略规划,南京研究院未来的发展定位调整,项目相应延缓。
⑥2013年7月30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923万元在公司厂区内扩建年
产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
报告期内,年产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已投产,实现销售收入9,902.66万元。
⑦2014年6月12日,经秀强股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870万元在公司“光伏工业园”内建设
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项目。2014年7月17日,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项目资金的1000万
美元购买项目所需的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协助设备生产商共同研发的AR镀膜玻璃生产设备已完成工厂组装,并通过了公司的
性能指标检验。截至报告期末,AR镀膜玻璃项目生产线设备已按计划完成安装调试,开始小批量生产供货。
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1 年 1 月 27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6,166.2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入及置换情况
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 3,654.01 万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 2,512.24 万元的自筹资金。
适用
①2011 年 7 月 22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 年 1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②2012 年 2 月 14 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流动资金情况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 年 8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③2012 年 8 月 15 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3 年 2 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部分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已结项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遵循项
余的金额及原因 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
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存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