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16-01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中国中冶”)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集团”)的
通知,中冶集团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
发出的《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6〕194 号)。国资委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国
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主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中冶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调整方案。批复原方案的
《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
产权〔2015〕984 号)同时废止。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国中冶总股本不超过 21,658,716,883
股,其中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2,265,108,5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56.63%。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
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