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内部决策
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空港科技园
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
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对公司计划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
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增资事项有关材料进行了查
阅、核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资本规模,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天
源公司召开天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天源公司两股东空
港股份与空港物业集团协商后一致同意,空港股份单方以现金 7,000 万元对天源
公司进行增资,空港物业集团本次不对天源公司进行增资,保持原有出资额
1,600 万元不变。
空港股份单方对天源公司完成增资后,天源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
到 15,00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情况
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成立于 1995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
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刘元元,注册及办公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
开发区内,主营业务为对北京天竺空港开发区进行物业管理;接受委托从事劳务
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会议服务;家居装饰;专业承包;信息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
咨询(中介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空港物业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
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此,空港物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天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天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以下简称“《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中明确了本次对天源公司的
增资方式,增资后双方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该议案获天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
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天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加天源公司的资本规模,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将
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公司
在天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为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北 京 空 港 科 技 园 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关 联 交 易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此页无正文)
出 席 会议 的 委 员 签字
刘 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