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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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 浙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作为浙江大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科技”、“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17,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420.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79.8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

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天会验〔2008〕16号《验资报告》

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10月,公司将保荐机构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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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

募集资金分别投向了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

国产化项目、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计划投资10,35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9,664.05万元,投资进度为93.36%。

2、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计划投资5,065.20万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577.51万元,投资进度为110.11%。

3、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1,009.63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009.63万元,投资进度为100%。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2,493.60万元,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致使承诺投资金额变更

成1,009.6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251.19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4.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2.98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66258360858 [注] 1,429,791.60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84458374382 定期存款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59758378941 七天通知存款

合 计 1,429,791.60

[注]:原账号为 80012784400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改为 366258360858。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5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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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6,251.1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814.33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截止2015年12月31日) 142.9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2.98

其中: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尾款 83.19

结余募集资金 59.7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谨

慎、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控制采购成本、

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部分

设备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

3、募投项目原有部分进口设备,因近几年人民币升值因素,相应节省了部

分资金投入,减少了实际投资金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大立科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本着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1、公司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9.79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

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9.79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

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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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

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交谈,查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

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立科技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大立科技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

构同意大立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项骏 洪涛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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