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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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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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16CDA4008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

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意压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大洋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02%(公司参股的相关企

业未纳入评价范围),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货币资金、投资、融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远期

结售汇的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成本费用控制、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等流程,并重点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

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核查。

1、货币资金、投资、融资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

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制定了《资

金管理办法》,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

关管理制度,明确营运、投资、融资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投资、融资业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

度。

2、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9月成立技术院研发装备采购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并对职责进行了分工,

精细管理,加快推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

3、远期结售汇的管理

汇率的波动对公司出口汇兑损益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的管理

制度》,通过远期结汇方式尽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上述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4、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采购活动的操作流程,做好请购、

供应商管理、询价议价、采购招投、采购合同订立以及付款结算等环节的风险防范与

控制,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门严格参照各项制度执行,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

采购舞弊现象的滋生,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5、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并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制

度》,对成本核算中各部门的职责、成本核算组织、成本核算原则和要求、成本核算

流程、成本资料归集、成本核算方法、成本分析、内部稽核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

公司夯实了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并对发挥预算的事前控制职能,

以及对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合理分解、公司运营决策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情况较好。

6、销售与收款管理

为加强销售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防范和化解坏账风险与汇率风险,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销售目标、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开具

发票、发货与收款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在岗位、权限设置上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根

据公司情况,确定销售量、应收账款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销售人员的费用

和业绩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定期监控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对价格谈判和合同订立不相容

岗位进行分离,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7、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等在内的资产管理规定,设置了全面的风险管控措施,确

保资产安全和会计核算规范。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对存货实时监控,并定期发布存货数据与异常点,组织相

关分析与预警;针对库存呆滞风险,每月召开存管理处置会议。公司新制定了《异地

仓库管理办法》,规范对资产损失发生的责任人进行相应责任追究的程序,通过强化

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全面的风险管控措施,规范了固定资产

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盘点以及报废流程,并对重要资产进行投保,有效防范资产

损失风险。

2015年7月公司成立了经营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对风险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整改。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管理出入库记录真实完整,验收、盘点准确,仓库中各类物

资摆放有序,标识完备,仓库环境整洁、温湿度适宜,仓库安全应急措施完整到位,

仓储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良好。

8、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新600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规定》,保证了公司工程项

目现场管理、监控到位,业务项目程序、流程合规,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提高经营效

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工程项目中手续完整,记录清晰,审批合理,资料齐全,未

发现违规现象。

9、技术研发项目管理

公司重视研发工作,建立技术研究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相关规定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产品研发过程的有效规划和实施控

制,确保研发投入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对拟进行的研发项目进行充

分论证,确保项目同时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研发项目的攻关,对研究成果的开发与保护、研发记录及文

件保管等后续环节也严格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10、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

在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通过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28001-2001换版升级为GB/T28001-2011(有效期至2017年7月24日),环境管理

体系GB/T24001-2004(有效期至2017年7月24日)、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有效期

至2017年7月24日)认证及更换新证、有效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1、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

保的行为,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物安全,按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按相应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批和执行。

12、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都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13、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

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证券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各类重大事项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公司研究确定具体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0.5%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2%≤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0.2%≤错报<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0.5%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0.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2%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0.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

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

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或受到国家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

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

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

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未来期间,公司将在本次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刘体斌(签名)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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