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4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欣泰”)通
知,获悉辽宁欣泰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当时质押的情况
是否为第一 当时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上海浦东
3,510,000 2015-3-24 15.39%[1]
发展银行
辽宁
是 2016-3-24 股份有限 融资
欣泰
3,510,000 2015-6-1 公司大连 7.70%[2]
分行
合计 — 7,020,000 — — — 15.39%[3] —
[1]:根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时现有总股本 85,778,60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派 1.1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5 年 3 月 24 日质押的 3,510,000 股为利润分配前质押股数,占当时辽宁
欣泰所持总股数 22,804,510 股的 15.39%。
[2]: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份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85,778,609 股增至 171,557,218
股,当日质押的 3,510,000 股为利润分配后由 3 月 24 日质押的 3,510,000 股转增部分,占当
时辽宁欣泰所持总股数 45,609,020 股的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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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转增后两次总质押股数 7,020,000 股占当时辽宁欣泰所持总股数 45,609,020 股
的 15.39%。
2、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股数(股) 所持股份
致行动人
比例
上海浦东发
610,000 2015-3-24 1.28%
辽宁 展银行股份
是 2016-3-24
欣泰 有限公司大
2,090,000 2015-6-1 4.38%
连分行
合计 — 2,700,000 — — — 5.66%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 日期 所持股
致行动人
份比例
上海浦东发
辽宁 展银行股份
是 2,700,000 2016-3-24 2017-3-23 5.66% 融资
欣泰 有限公司大
连分行
合计 — 2,700,000 — — — 5.6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欣泰共持有本公司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47,664,90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78%;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2,700,000 股,占其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66%,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本次再质押股份 2,7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66%,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累计处于质押
状态的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为 39,31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82.47%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91%。
3、控股股东辽宁欣泰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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