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5 15: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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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董事长张玉卓、财务总监张克慧及财务部总经理郝建鑫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建议的 2015 年度末期股息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89,620,455 股为基础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2 元/股(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6,365

百万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六、重述说明:2015 年 10 月,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完成收购神华集团公司

所持宁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及舟山电力 51%股权。 本报告对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已披露的财务及业务数据进行相应重述。

七、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中基于对未来

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重大差异。该

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

成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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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八、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受煤、电行业供需及产业政策落实等因素影响,本集团 2016 年度经营

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每月披露的月度主要运营数据公

告等信息。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市场

竞争、产业政策、成本变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本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告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

于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

“重要事项”(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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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董事长致辞............................................................................................................. 13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1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 81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89

第十一节 投资者关系............................................................................................................. 91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索引 ......................................................................................................... 92

第十三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 99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9

第十五节 意见签字页........................................................................................................... 200

第十六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 201

附件 ..............................................................................................................................................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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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神华集团公司 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 指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中国神华/本公司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指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电力公司 指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国能集团 指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神东电力公司 指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煤制油化工公司 指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准能集团 指 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能源公司 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准池铁路公司 指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朔黄铁路发展公司 指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集团 指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港务公司 指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包神铁路集团 指 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包神铁路公司 88.16%股

权、甘泉铁路公司 88.46%股权及新准铁路公司 90%股权。

包神铁路公司 指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新准铁路公司 指 神华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能源公司 指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煤化工公司 指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神宝能源公司 指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指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煤码头公司 指 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煤码头公司 指 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海外公司 指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榆神能源公司 指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街能源公司 指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航运公司 指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甘泉铁路公司 指 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神皖能源公司 指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能源公司 指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四川能源公司 指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集团 指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财务公司 指 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 指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地勘公司 指 神华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澳洲公司 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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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沃特马克公司 指 神华沃特马克煤矿有限公司

南苏煤电 指 国华(印度尼西亚)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热电 指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热电分公司

盘山电力 指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河电力 指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准格尔 指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准能电力 指 准格尔能源公司控制并运营的发电分部

浙能电力 指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神木电力 指 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

台山电力 指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沧东电力 指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绥中电力 指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锦界能源 指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洲电力 指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呼电 指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太仓电力 指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孟津电力 指 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电力 指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电力 指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风能 指 珠海国华汇达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热电 指 本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宁东电力 指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徐州电力 指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舟山电力 指 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燃气 指 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JORC 指 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

上海证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

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指 净利润+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及摊销-投资收益

总债务资本比 指 [长期付息债务+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长期付息债务+

短期付息债务(含应付票据)+股东权益合计]

沪港通 指 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

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由沪股通和港股通构成

元 指 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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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神华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SEC / China Shen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玉卓

于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韩建国、黄清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清 陈广水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真 (8610) 5813 1804/1814 (8610) 5813 1804/1814

电子信箱 1088@shenhua.cc ir@shenhua.cc

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工作部 公司香港联络处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香港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0楼

(邮政编码:100011) B室

电话 (8610) 5813 1088/3399/3355 (852) 2578 1635

传真 (8610) 5813 1804/1814 (852) 2915 0638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网址 http://www.csec.com或http://www.shenhuachina.com

电子信箱 ir@shenhua.cc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http://www.sse.com.cn及http://www.hkex.com.hk

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工作部及香港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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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香港联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六、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境内) 西二座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徐斌、于春晖

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座 35 楼

(境外)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 龙亮、许佳

人姓名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

厦 C 座 2-6 层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签字的保荐代表 王飞、卢于

责的保荐机构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07 年 10-12 月、2008 年、2009 年。根

据相关监管规定,上述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有关的持续督导义务,直至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截至 2015 年末,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

A股/境内 H股/香港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股份过户 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处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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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14年 本年比上年 2013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重述后)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增减(%)

营业收入 177,069 253,081 248,360 (30.0) 289,230 283,797

利润总额 33,082 60,135 59,233 (45.0) 70,684 69,768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44 37,419 36,807 (56.9) 46,305 45,678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109 36,597 36,591 (58.7) 45,722 44,88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5,406 69,069 67,511 (19.8) 56,232 54,288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经 46,341 70,026 68,398 (33.8) 63,989 62,023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4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13年末

年末(重述

2015年末

重述后 重述前 后)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2,790 295,243 291,789 (0.8) 275,572 272,362

资产总计 553,965 544,571 532,596 1.7 519,702 507,674

负债总计 195,808 184,973 176,969 5.9 186,597 178,137

期末总股本 19,890 19,890 19,890 0.0 19,890 19,89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本年比上年 2013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重述后)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2 1.881 1.851 (56.9) 2.328 2.2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12 1.881 1.851 (56.9) 2.328 2.2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760 1.840 1.840 (58.7) 2.299 2.257

每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72 14.84 14.67 (0.8) 13.85 13.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8 13.04 12.98 下降7.56个 17.21 16.81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5.19 12.76 12.90 下降7.57个 16.99 16.5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79 3.47 3.39 (19.8) 2.83 2.73

量净额(元/股)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每 2.33 3.52 3.44 (33.8) 3.22 3.12

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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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上年数 上年末数

本年数 本年末数

(重述) (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6,144 37,419 292,790 295,24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调整:维简费、安全生

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 1,505 1,882 5,278 5,455

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7,649 39,301 298,068 300,69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

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

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

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九、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重述) (重述) (重述)

营业收入 41,292 48,709 44,813 42,25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59 6,219 5,115 (1,049)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798 6,197 5,044 (1,930)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82 21,007 5,536 18,381

注:根据 2015 年底的资产减值测算结果,本集团于第四季度对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备品备件等计提

了减值准备,详见本公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的公告。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 10 月,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完成收购神华集团公司所持宁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及舟山电力 51%股权。本报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 2015 年

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中已披露的上述数据进行了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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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重述) (重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 (206) (552)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5 32 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807 442 183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非货币资产交换损益 1 0 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774 676 986

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2) 65 (139)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56 159 5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0 19 1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7) (95) (94)

所得税影响额 (223) (136) 93

合计 1,288 956 729

其中:影响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035 822 583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53 134 146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重述)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衍生金融资产 43 12 (31) (7)

交易性债券投资 399 0 (399) 1

合计 442 12 (43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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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在北京成立,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

发起。中国神华分别于 2005 年 6 月、2007 年 10 月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交所上市。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

务。煤炭、发电、铁路、港口、航运、煤化工一体化经营模式是本集团的独特经营方式和盈

利模式。本集团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15 年本集团煤炭销售

量达到 370.5 百万吨。按发电机组装机规模计算,本集团位居中国电力上市公司前列,于 2015

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 54,128 兆瓦。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

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于 2015 年底控制并运营的铁

路营业里程约 2,155 公里。本集团还运营总下水能力约 180 百万吨/年的多个港口和码头,拥

有约 2.2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5 年,本集团主要资产的变化情况包括: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完成收购宁

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及舟山电力 51%股权;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773 百万元;受过去若干年公司对资本开支结构战略调整的影响,于本报告期末发电分部

资产的比重较报告期初有所上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达到 553,965 百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1.7%;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 292,790 百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0.8%。其中:境外资产(含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为 19,619 百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5%,主要为在中国香港发

行美元债券形成的资产以及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煤矿及发电资产等。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 独特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本集团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深度合作、

资源共享、协同效应、低成本运营,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掘和获取煤基产

业链上每一环节的经营利润。一体化经营模式,可提供稳定、可靠的供应保障和内部消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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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场,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业务竞争力。2015 年,在煤炭行业大范围亏损的情况下,

本公司持续优化产运销衔接,有效抵御了需求疲弱、煤价下行及电价下调的不利影响。

2. 煤炭矿业权:本集团拥有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适宜建设现代化高产高效煤矿。

截至 2015 年末,中国神华所拥有和控制的煤炭矿业权,在中国标准下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243.13 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57.42 亿吨;JORC 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81.41 亿吨。

本集团的煤炭资源储量位于中国煤炭上市公司前列。

3. 专注于公司主业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中国神华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行业

背景和管理经验,重视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开展运营,持续专注于能

源领域的清洁生产和利用。2015 年,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实施神华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

创建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引领行业清洁发展。

4. 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中国神华持续加强产业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公司

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

内领先水平,初步形成了科学决策、系统管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资源一体化运行

模式和科技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2015 年,继续开展数字矿山建设、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

产业技术。报告期内,本集团共获得专利授权 48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1 项。本集团“一种

矿井地下水的分布式利用方法”发明专利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金奖。

5. 收购选择权及优先购买权:根据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

竞争协议》,神华集团公司授予本公司向神华集团收购保留业务及若干未来业务的选择权及

优先购买权。2014 年 6 月本公司对外公告: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对神华集团及

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启动收购工作(将资产收购方案提交中国神华内部有权机关履行审

批程序)。2015 年,中国神华收购了神华集团总装机容量约 3,570 兆瓦的清洁燃煤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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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我谨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东呈报中国神华 2015 年度报告,并汇报公司在该期间的业

绩。

2015 年,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价持续下跌,煤

炭企业亏损面扩大。全社会用电需求增幅下降,电力供应能力充足,火电企业经营压力加大。

中国神华上下齐心合力,坚持以价值创造为主线,积极实施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努力减

少煤炭市场低迷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加强战略管理,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源与

节流并举,加强煤电营销,加大成本管控力度,优化各业务板块的运营组织,实现了较好的

经营业绩。2015 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330.82 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44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2 元。

中国神华荣获 2015 年普氏能源资讯全球能源企业 250 强排行榜第 9 名,是十强企业中

唯一一家煤炭企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神华总市值为 434 亿美元,位列全球煤炭

上市公司首位、全球综合性矿业上市公司第 5 名。

2015 年:坚持战略引领,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运营组织,实现清洁发展

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加快业务结构优化调整

面对煤炭、电力市场的巨大变化,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战略决策,持续通过

调整资本开支等方式,有效推动业务结构优化,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下的合并抵销前各业务板块经营收益计算,全年公司发电业务实现 188.10 亿元,运输

业务实现 115.15 亿元,合计占比已达到 84%,成为主要赢利板块。两业务板块利润水平的

稳定,明显缓解了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带来的冲击。

加强煤电营销,积极开拓市场

坚持稳价保量的销售策略,积极拓展三线南下、海进江市场,重点区域清洁煤替代工作

进展顺利,海外市场开发初见成效,首批兰炭顺利出口韩国。以实现下水煤最大比例为基本

营销策略,确保销售效益最大化。全年下水煤销量达到 203.8 百万吨,下水煤销量占总销售

量的比例较 2014 年上升 2.7 个百分点。新开辟京津冀洁净煤销售市场 8 百万吨。

在电力需求增幅下降,供应能力宽松的背景下,公司加大电力营销力度,主动参与大用

户直购电市场竞争,努力开拓区域电力市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达到 4,631 小时,

较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高出 302 小时。

13

2015 年度报告

精心组织运营,提升一体化运行效率

煤炭业务持续优化生产组织,加大优质煤源的生产组织力度,对煤质差、成本高、盈利

能力差的少数煤矿实施停产、减产,在合理控制产量的基础上增加煤质好、效益高的煤矿产

量。

发电业务加强机组运行管理,争发、抢发电量,在确保电力业务收益稳定的基础上,增

加了自产煤消耗量,有效实现“煤电互保”。全年总发电量达到 225.79 十亿千瓦时,总售

电量达到 210.45 十亿千瓦时。

运输业务合理安排车流、强化上下游计划衔接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波动对运输、销

售的影响。积极探索运输物流新业务,逐步向社会放开富余运力,提升运输业务的经济效益。

全年完成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200.1 十亿吨公里,自有港口下水煤量 158.5 百万吨,航运货

运量 79.8 百万吨。全年铁路运输板块从外部获得的运输服务收入同比增长 6.1%。

煤化工业务通过优化生产方案、技术创新、强化营销等措施,确保效益稳定。全年完成

煤制烯烃销量 632.1 千吨,同比增长 18.5%。

成本管控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成本和费用控制措施,完善成本考核责任体系与激励机制,加强全过程、全业

务链的成本管控。全年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为 119.5 元/吨,同比下降 6.3%;单位售电成本

为 217.0 元/兆瓦时,同比下降 9.0%。

加快转型升级,引领清洁发展

公司率先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实现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等实际排放值达到或优于燃气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超低排放”机组获得国家

电价补贴等政策支持,确立了公司在火电清洁发展领域的先发优势,为公司发电业务拓展了

效益和发展空间。全年新增及改造 17,960 兆瓦“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累计实现“超

低排放”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 20,310 兆瓦,占公司燃煤发电总装机容量的 38.9%。

“煤炭开采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大型能源基地生态恢复技术与

示范”、“数字矿山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等一批重要科技项目获得成功,煤炭清洁开发体

系正在形成。

优化项目决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煤炭、电力市场的深刻变化,公司以经济性和清洁性为导向,对在建和拟建项目实

行再评估。对提高一体化运行效率、价值创造有显著提升的寿光电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加快

建设进度,并进一步优化方案。对经济性较差的部分项目停建或缓建,从源头避免无效投资。

努力通过项目建设和投资的科学决策,提高公司竞争力。

14

2015 年度报告

顺利完成对神华集团下属宁东电力、徐州电力和舟山电力清洁燃煤发电机组股权的收

购,2015 年三家电厂完成发电量 19.27 十亿千瓦时,为公司发电业务的清洁、高效发展注入

新的活力。

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国际化布局迈出坚实步伐。印尼南苏煤电项目平稳、高效运行;中

标印尼南苏 1 号(2×300 兆瓦)和爪哇 7 号(2×1,000 兆瓦)煤电项目;澳洲沃特马克项目、

俄罗斯所在地项目有序推进。

坚持安全、绿色发展,打造责任神华

公司秉承“安全高效、清洁环保、和谐共赢”的社会责任理念,积极打造责任神华。

扎实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安全管控能力持续提升。

2015 年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 0.003,继续保持世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先进水平。

建设完善在线监控平台,加快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确保节能环保本质安全。2015

年,公司投入节能环保专项资金共计 38.0 亿元,主要用于锅炉改造等节能工程和水资源综

合利用等环保工程。投入生态建设资金共计 2.4 亿元,新增绿化面积 1,999 万平方米。

更多社会责任工作内容请参见本集团《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6 年:推进清洁发展,努力创造优良业绩

2016 年,预计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全球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

快,降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趋势明显,煤炭等化石能源需求稳中趋降。预计中国煤炭市场短期

内将延续供大于求的局面,火电供应过剩的态势将进一步显现。中国政府正着力推进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大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力度,煤炭、电力产业结构调整的

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中国神华将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战略落地,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争取煤电市场份额,

提高运营质量,严控成本增长,有效发挥一体化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经营目标。重

点做好以下工作:

调整结构,加快清洁发展。继续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年计划完成 26 台、

约 14,550 兆瓦机组的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煤炭生产和产品结构。加快推动效益好、效率

高、现代化程度好、安全保险系数大的矿井实现安全清洁高效生产,努力提供高附加值产品。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积极推进国际能源合作项目落地。加快建设南苏 1 号、爪哇 7

号等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发展路径。

开拓市场,保障经营效益。继续加大效益最好的下水煤销售,努力开拓新市场,挖掘

洁净煤替代空间,推进煤炭出口。优化电力营销体制和机制,努力实现机组利用小时数超过

同区域同类型机组平均水平。在保证自有煤炭运输的基础上发挥富余运力,实施开放经营,

推进与重点企业的合作,增加货源数量和种类,提高收益。

15

2015 年度报告

加大安全、环保工作力度,深化科技创新。继续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不断完善环境安全考核问责机制,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加

大科研投入,加快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的新成就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加强成本管控,降低运营风险。强化新建项目的经济性再评估、再优化,从源头上压

缩资本开支规模,优化投资流向和结构。建立降低成本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收入分配的激

励力度。持续优化存量资产配置,着力实施轻资产运营。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流转安

全。

2016 年,中国神华将坚定信心,以清洁能源战略为引领,积极迎接市场挑战,防范运

营风险,努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张玉卓

董事长

2016 年 3 月 24 日

16

2015 年度报告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关于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综述

2015 年 2014 年 变化

(重述) (%)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280.9 306.6 (8.4)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370.5 451.1 (17.9)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210.45 218.42 (3.6)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77,069 253,081 (30.0)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10,427 166,215 (33.6)

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百万元 23,586 22,960 2.7

2015 年,中国神华积极应对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精心组织运营,优先安排自产煤销

售,主动调减外购煤的业务量,做好电力营销。受煤炭市场疲弱影响,2015 年实现的煤炭

销售量低于年初目标。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 32,088 百万元(2014 年:59,913 百万元(重述)),同比下

降 46.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44 百万元(2014 年:37,419 百万元(重述)),

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2 元/股(2014 年:1.881 元/股(重述)),同比下降 56.9%。

本集团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变化

(重述) (%)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 4.2 8.6 下降 4.4 个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 5.5 12.7 下降 7.2 个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百万元 60,732 85,139 (28.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化

(重述) (%)

每股净资产 元/股 14.72 14.84 (0.8)

资产负债率 % 35.3 34.0 上升 1.3 个百分点

总债务资本比 % 23.3 22.2 下降 1.1 个百分点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请见本报告“释义”部分。

17

2015 年度报告

(二)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

(重述) (%)

营业收入 177,069 253,081 (30.0)

营业成本 110,427 166,215 (33.6)

营业税金及附加 5,833 4,100 42.3

销售费用 584 794 (26.4)

财务费用 4,669 3,826 22.0

资产减值损失 5,773 621 829.6

营业外收入 1,896 931 103.7

营业外支出 902 709 27.2

所得税费用 9,818 13,082 (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06 69,069 (19.8)

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9,065 (957) (1,047.2)

的现金流量净额

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经营活 46,341 70,026 (33.8)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23) (43,736) (4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57) (27,707) (16.4)

注:神华财务公司对除本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此项为该业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

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1. 收入和成本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5 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0.0%,主要原因是:①受煤炭供应宽松等因素影响,

本集团 2015 年度实现煤炭销售量 370.5 百万吨(2014 年:451.1 百万吨(重述)),同比下

降 17.9%;煤炭平均销售价格 292.6 元/吨(2014 年:351.0 元/吨(重述)),同比下降 16.6%;

②受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上升、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下降等因素影响,本集团 2015

年度实现售电量 210.45 十亿千瓦时(2014 年:218.42 十亿千瓦时(重述)),同比下降 3.6%;

平均售电电价 334 元/兆瓦时(2014 年:354 元/兆瓦时(重述)),同比下降 5.6%;③物资

贸易业务量下降。

18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要运营指标 单位 2015 年 比 2014 年

(重述) (重述)

(%)

(一)煤炭

1. 商品煤产量 百万吨 280.9 306.6 (8.4) 318.1

2. 煤炭销售量 百万吨 370.5 451.1 (17.9) 514.8

其中:出口量 百万吨 1.2 1.6 (25.0) 2.7

进口量 百万吨 0.2 6.9 (97.1) 15.2

(二)发电

1. 总发电量 十亿千瓦时 225.79 234.38 (3.7) 246.04

2. 总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210.45 218.42 (3.6) 229.55

(三)煤化工

1. 聚乙烯销售量 千吨 319.2 265.5 20.2 262.4

2. 聚丙烯销售量 千吨 312.9 268.1 16.7 267.9

(四)运输

1. 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 十亿吨公里 200.1 223.8 (10.6) 211.6

2. 港口下水煤量 百万吨 203.8 235.8 (13.6) 227.3

其中:黄骅港 百万吨 111.6 131.6 (15.2) 127.4

神华天津煤码头 百万吨 40.3 36.6 10.1 31.1

神华珠海煤码头 百万吨 6.6 5.8 13.8 1.5

3. 航运货运量 百万吨 79.8 87.7 (9.0) 118.6

4. 航运周转量 十亿吨海里 64.1 72.2 (11.2) 114.9

(2) 成本变化因素

单位:百万元

上年同期占 本期金额较

本期占营业成 上年同期金额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变

本比例(%) (重述)

例(%) 化(%)

外购煤成本 17,264 15.6 43,545 26.2 (60.4)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5,816 14.3 24,109 14.5 (34.4)

人工成本 11,874 10.8 11,417 6.9 4.0

折旧及摊销 21,164 19.2 20,200 12.2 4.8

运输费 12,193 11.0 14,369 8.6 (15.1)

其他 32,116 29.1 52,575 31.6 (38.9)

营业成本合计 110,427 100.0 166,215 100.0 (33.6)

19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33.6%。其中:①外购煤成本同比下降 60.4%,主要原

因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本集团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调减了采购煤、国内贸易煤的销

售量;②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同比下降 34.4%,主要原因是煤炭产量下降及燃煤、燃油等能

源价格下降;③人工成本同比增长 4.0%,主要原因是员工社保缴纳基数上涨;④折旧及摊

销成本同比增长 4.8%,主要原因是发电、运输业务固定资产增加;⑤运输费同比下降 15.1%,

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量下降导致外部运输费下降;⑥其他成本同比下降 38.9%,主要原因是

物资贸易业务量下降。

(3) 主要销售客户

前五名客户

2015年

序号 客户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百万元 %

1 第一名 11,407 6.4

2 第二名 9,857 5.6

3 第三名 8,667 4.9

4 第四名 8,019 4.5

5 第五名 7,928 4.5

合计 45,878 25.9

(4) 主要供应商

本报告期,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总购买额为 14,562 百万元,占本年度总购买额的

13.2%。对最大供应商的购买额为 5,892 百万元,占本年度总购买额的 5.3%。

(5)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利用(发电

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等均

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分行业成本情况请见本报告附件。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合并抵销前)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减(%)

煤炭 121,458 101,973 16.0 (36.8) (35.2) 下降 2.0 个百分点

发电 73,053 46,483 36.4 (8.9) (12.4) 上升 2.6 个百分点

铁路 27,232 11,391 58.2 (11.1) 2.3 下降 5.5 个百分点

港口 3,769 1,867 50.5 (9.7) (0.1) 下降 4.8 个百分点

航运 2,002 1,745 12.8 (34.0) (31.8) 下降 2.9 个百分点

煤化工 5,550 4,205 24.2 (5.6) 10.1 下降 10.8 个百分点

20

2015 年度报告

2. 费用

(1) 销售费用:本集团销售费用主要是销售机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和装卸等

其他费用。2015 年同比下降 26.4%,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量下降,以及外购煤站台装卸费

下降。

(2) 财务费用:2015 年同比增长 22.0%,主要原因是美元升值产生的美元债券汇兑损

失,以及日元升值导致的日元借款汇兑损失增加。本集团汇率风险分析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

附注“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3. 其他利润表项目

(1) 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 年同比增长 42.3%,主要原因是资源税改革将价格调节基

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转为资源税征收,核算口径变化导致煤炭资源税增加。

(2) 资产减值损失:2015 年同比增长 829.6%,主要原因是受煤炭行业不景气、发电机

组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根据 2015 年底的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部分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备品备件计提减值准备。详见本公司 2016 年 1 月 30 日的公告。

(3) 营业外收入:2015 年同比增长 103.7%,主要原因是铁路、发电业务政府补助增加。

(4) 营业外支出:2015 年同比增长 27.2%,主要原因是公益捐赠支出增加。

(5) 所得税费用:2015 年同比下降 25.0%,2015 年平均所得税率 29.7%(2014 年:21.8%

(重述)),上升 7.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部分资产减值损失产生的可抵扣时

间性差异、部分子公司经营亏损产生的可抵扣税务亏损,由于无法确定回收期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以及享受优惠税率较多的煤炭分部利润占比下降,享受优惠税率较少的发电、运

输分部利润占比上升。

4. 研发投入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49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百万元) 274

研发投入合计(百万元) 77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35.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4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2,91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3.0

2015 年本集团研发支出同比下降 28.8%(2014 年:1,081 百万元(重述))。本年研发支

出主要是用于重载铁路运输、煤炭高效燃用、煤炭高效掘进设备、粉煤灰综合利用等方面的

技术研究。

21

2015 年度报告

5. 现金流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 年同比下降 19.8%。其中:神华财务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 10,022 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神华财务公司加强信贷风险

管理,吸收存款增加,发生贷款减少。剔除神华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33.8%,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同比下降带来现金流入净额减少。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 年净流出同比下降 40.3%,主要原因是购建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 年净流出同比下降 16.4%,主要原因是外部

债务融资净额同比增加。

(三)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煤炭行业不景气、发电机组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根据 2015 年底的资产减值测试结

果,本集团对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备品备件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5,773 百万元(2014

年:621 百万元(重述)),同比增长 829.6%。

(四)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上期期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主要变动原因

产的比例

(重述) 的比例 动比例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12 0.0 442 0.1 (97.3) 处置持有的企业债券

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

应收票据 17,649 3.2 6,216 1.1 183.9 煤炭业务应收银行承兑汇

票增加

应收账款 23,370 4.2 24,634 4.5 (5.1) 煤炭业务应收售煤款减少

预付款项 3,613 0.7 5,917 1.1 (38.9) 物资贸易业务量下降导致

预付款减少

存货 12,816 2.3 15,980 2.9 (19.8) 煤炭存货和备品备件下降

其他流动资产 12,248 2.2 19,751 3.6 (38.0)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短期贷

款减少

固定资产 318,953 57.6 270,657 49.7 17.8 发电及运输业务新投入使

用的固定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 32,263 5.8 77,371 14.2 (58.3) 发电及运输业务建造资产

投入使用

22

2015 年度报告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上期期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主要变动原因

产的比例

(重述) 的比例 动比例

(%)

(%) (%)

长期待摊费用 2,482 0.4 3,280 0.6 (24.3) 本报告期新增的待摊销搬

迁补偿费减少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03 0.6 2,603 0.5 23.1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短期借款 6,435 1.2 12,957 2.4 (50.3) 本公司发行债券替代短期

借款

应付票据 2,473 0.4 4,387 0.8 (43.6) 煤炭业务应付银行承兑汇

票减少

应付账款 31,517 5.7 34,624 6.4 (9.0) 外购煤量减少导致煤炭业

务应付账款减少

应付股利 2,786 0.5 1,501 0.3 85.6 待支付的少数股东股利增

其他应付款 33,357 6.0 26,629 4.9 25.3 神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

额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4,998 0.9 9,994 1.8 (50.0) 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到期

偿还

长期借款 54,179 9.8 44,619 8.2 21.4 发电及运输业务借入的长

期借款增加

应付债券 34,606 6.2 24,933 4.6 38.8 本公司发行美元债券增加

长期应付款 2,523 0.5 1,705 0.3 48.0 于准格尔矿区建设矿产资

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收到

财政拨款,导致一年以上

递延收益增加

资本公积 74,729 13.5 80,424 14.8 (7.1)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收购价款

其他综合收益 (237) 0.0 (371) (0.1) (36.1) 澳元贬值

专项储备 6,570 1.2 4,638 0.9 41.7 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储备

余额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 292,790 52.9 295,243 54.2 (0.8)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权益合计 的收购价款,导致资本公

积减少

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15 年本集团收购宁东电力、徐州电力及舟山电力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

集团按收购三家电厂股权的账面值增加了年初股东权益,于完成收购时按支付对价减少股东权益,导致归

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较期初有所减少。

(五) 分行业经营情况

1、 煤炭分部

√适用 □不适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15 年,公司主动应对市场变化,根据

市场需求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加强煤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神东矿区采取多项措

23

2015 年度报告

施提高煤质,保障效益;准格尔矿区强化全过程管理,合理调整煤质结构,有效控制成本;

胜利、宝日希勒矿区优化产销组织,降本节支。

在建煤矿郭家湾煤矿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行阶段。在建煤矿工程进度等情况请见本报告财

务报表附注五、13 在建工程。

全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达 280.9 百万吨(2014 年:306.6 百万吨(重述)),同比下降

8.4%。全年本集团煤炭分部完成掘进总进尺共 56.4 万米(2014 年:64.3 万米),同比下降

12.3%。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总进尺 54.7 万米,同比下降 12.6%;包头矿区完成掘进总进

尺 1.7 万米,同比持平。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

矿区的煤炭外运。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营情况详见本节“铁路分部”及本报告附件。

2015 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煤炭品种 产量 销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

百万吨 百万吨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动力煤 280.9 369.3 107,506 89,156 18,350

焦煤 / 1.2 907 1,174 (267)

合计 / 370.5 108,413 90,330 18,083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煤炭库存量约 22.6 百万吨,较上年末的 29.3 百万吨下降 22.9%。

(2) 煤炭销售

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矿区负责,煤炭销售由销售集团统一负责,

用户遍布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2015 年,本集团科学制定营销策略,创新

销售模式,在努力保价的基础上,确保最大化比例销售自产煤、最优比例的下水煤市场占有

率。

受下游行业需求减量、天气及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15 年本集团实现煤炭销售

量 370.5 百万吨(2014 年:451.1 百万吨(重述)),同比下降 17.9%,其中,国内煤炭销

售量 365.5 百万吨,占同期全国煤炭销售量 34.6 亿吨 1 的 10.6%;实现加权平均煤炭销售价

格 292.6 元/吨(2014 年:351.0 元/吨(重述))(不含税),同比下降 16.6%。

本集团借助自主开发的神华煤炭交易网(https://www.e-shenhua.com)加大煤炭电子交

易工作力度。2015 年通过神华煤炭交易网实现的煤炭交易量达 189.7 百万吨(2014 年:248.8

百万吨(重述))。开展互联网煤炭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1

数据来源:煤炭运销协会

24

2015 年度报告

① 按煤源及地区分类

2015年 2014年(重述) 变动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占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合计比例 合计比例

百万吨 % 人民币 百万吨 % 人民币 % %

元/吨 元/吨

一、国内销售 365.5 98.7 292.9 439.6 97.4 346.3 (16.9) (15.4)

(一)自产煤及采购煤 354.1 95.6 292.0 406.2 90.0 342.2 (12.8) (14.7)

1、直达 151.5 40.9 220.7 171.9 38.1 251.3 (11.9) (12.2)

2、下水 202.6 54.7 345.3 234.3 51.9 408.9 (13.5) (15.6)

(二)国内贸易煤销售 11.2 3.0 318.0 26.5 5.9 380.1 (57.7) (16.3)

(三)进口煤销售 0.2 0.1 412.7 6.9 1.5 458.8 (97.1) (10.0)

二、出口销售 1.2 0.3 442.9 1.6 0.4 557.0 (25.0) (20.5)

三、境外煤炭销售 3.8 1.0 218.1 9.9 2.2 524.3 (61.6) (58.4)

(一)南苏煤电 1.9 0.5 83.7 2.1 0.5 100.3 (9.5) (16.6)

(二)转口贸易 1.9 0.5 358.3 7.8 1.7 636.6 (75.6) (43.7)

销售量合计/加权 370.5 100.0 292.6 451.1 100.0 351.0 (17.9) (16.6)

平均价格

注:本报告中的煤炭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5 年公司对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销售量为 42.9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11.7%。其

中,最大客户销售量为 15.5 百万吨,占国内销售量的 4.2%。前五大国内煤炭客户主要为煤

炭、电力及燃料公司。

② 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2015年 2014年(重述) 价格

变动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销售量 占比 价格

百万吨 % 元/吨 百万吨 % 元/吨 %

对外部客户销售 281.6 76.0 293.8 365.8 81.1 356.9 (17.7)

对内部发电分部销售 84.6 22.8 291.5 81.5 18.1 326.7 (10.8)

对内部煤化工分部销售 4.3 1.2 236.1 3.8 0.8 296.5 (20.4)

煤炭销售量合计/加权平均价格 370.5 100.0 292.6 451.1 100.0 351.0 (16.6)

2015 年煤炭分部对本集团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部的煤炭销售量占比分别为 22.8%

和 1.2%,较上年分别上升了 4.7 个百分点和 0.4 个百分点。公司对内部发电分部、煤化工分

部和外部客户销售煤炭采用统一的定价政策。

25

2015 年度报告

(3) 安全生产

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理念,以风险预控为核心,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危险源数据库,

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2015 年,公司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 0.003,继

续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详见本集团《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 环境保护

2015 年,本集团持续打造以低硫、低灰、中高发热量为品质特征的“神华洁净煤”品

牌,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大力推广神华清洁燃煤行动方案。坚持“产环保煤炭,

建生态矿区”的理念,积极开展矿区水土保持、复垦绿化等工作。本集团煤炭分部投入水土

保持与生态建设资金 2.37 亿元,投入节能环保专项资金 3.94 亿元,缴纳排污费 0.62 亿元,

利用矿井水 71.1 百万吨。2015 年末,公司“预提复垦费用”余额为 21.97 亿元,为生态建

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煤炭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集团《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 煤炭资源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243.13 亿吨,煤炭保有

可采储量为 157.42 亿吨;JORC 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81.41 亿吨。

单位:亿吨

矿区 保有资源储量 保有可采储量 煤炭可售储量

(中国标准) (中国标准) (JORC 标准)

神东矿区 166.57 97.60 41.85

准格尔矿区 40.76 32.79 19.35

胜利矿区 20.68 14.22 7.31

宝日希勒矿区 14.58 12.43 12.77

包头矿区 0.54 0.38 0.13

合计 243.13 157.42 81.41

2015 年,公司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

有关的支出)约 0.96 亿元(2014 年:0.33 亿元),主要是印尼南苏煤电项目及澳洲沃特马

克项目相关支出。

2015 年,公司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 35.39 亿元(2014 年:56.47 亿元)。

主要是郭家湾等矿井的开发支出,以及各矿区煤炭开采相关支出。

26

2015 年度报告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序号 矿区 主要煤种 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 硫分 灰分

(千卡/千克) (平均值)

1 神东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约5,400 ≤0.50% 约12.5%

2 准格尔矿区 长焰煤 约4,500 ≤0.50% 约26.7%

3 胜利矿区 褐煤 约3,200 ≤0.75% 约19.0%

4 宝日希勒矿区 褐煤 约3,600 ≤0.30% 约15.3%

5 包头矿区 长焰煤/不粘煤 约4,350 ≤0.65% 约19.5%

注: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受地质条件、开采区域、洗选加工、运输损耗及混

煤比例等因素影响,上述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

致。

(6)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21,458 192,094 (36.8) 煤炭销售量及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01,973 157,463 (35.2) 自产煤及外购煤销量下降

毛利率 % 16.0 18.0 下降 2.0 个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4,933 24,340 (79.7)

经营收益率 % 4.1 12.7 下降 8.6 个百分点 除营业成本下降的影响外,

本集团对若干煤炭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

经营收益率下降幅度大于

毛利率的下降幅度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2015 年 2014 年(重述)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国内 107,041 89,108 17,933 16.8 152,217 119,289 32,928 21.6

出口及境外 1,372 1,222 150 10.9 6,082 5,788 294 4.8

合计 108,413 90,330 18,083 16.7 158,299 125,077 33,222 21.0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有矿区生产。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

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

后统一对外销售。由于煤炭产品种类较多、外购煤的掺配比例不同等原因,无法准确按煤炭

来源(自产煤和外购煤)分别核算煤炭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

27

2015 年度报告

③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 20.6 24.6 (16.3) 煤炭产量下降导致煤矿掘进进

尺减少,以及燃料、电力价格

下降

人工成本 17.7 15.4 14.9 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上涨,

以及自产煤销售量下降

折旧及摊销 24.4 24.5 (0.4) 使用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形成

的固定资产减少,导致一次性

计提的折旧额减少

其他成本 56.8 63.1 (10.0) 由于资源税改革,价格调节基

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转为资源

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核

算,以及矿务工程费、露天矿

剥离费等减少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119.5 127.6 (6.3)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

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 62%;(2)生产辅助费用,占 11%;(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

保支出、地方性收费等,占 27%。

④ 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

的煤炭。

2015 年公司外购煤成本为 17,264 百万元(2014 年:43,545 百万元(重述)),同比下

降 60.4%,主要是煤炭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本公司根据煤炭市场供需情况调减了外购煤的销

售。

全年外购煤销售量为 81.2 百万吨(2014 年:152.4 百万吨(重述)),同比下降 46.7%,

占公司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33.8%(重述)下降到 21.9%,主要原因是本集团

为保证自有矿区煤炭销售,减少了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煤炭采购量。

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15 年,发电分部继续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加大营销力度、增加直供电

销售等措施确保机组发电利用小时保持较高水平。全年实现发电量 225.79 十亿千瓦时(2014

28

2015 年度报告

年:234.38(重述)),同比下降 3.7%;实现总售电量 210.45 十亿千瓦时(2014 年:218.42

(重述)),同比下降 3.6%,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 5,550 十亿千瓦时 1的比例为 3.8%。

(2) 电量及电价

① 按电源种类

总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总售电量(十亿千瓦时) 售电价(元/兆瓦时)

电源种类 2014 年 变动 2014 年 变动 2014 年 变动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重述) (%) (重述) (%) (重述) (%)

1.燃煤发电 221.75 231.76 (4.3) 206.51 215.87 (4.3) 331 350 (5.4)

2.风电 0.02 0.02 0.0 0.02 0.02 0.0 598 598 0.0

3.水电 0.67 0.67 0.0 0.65 0.65 0.0 232 234 (0.9)

4.燃气发电 3.35 1.93 73.6 3.27 1.88 73.9 560 773 (27.6)

合计 225.79 234.38 (3.7) 210.45 218.42 (3.6) 334 354 (5.6)

② 按经营地区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价

(十亿千瓦时)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所在地区/ 2014 年 同比 2014 年 同比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发电类型 (重述) (%) (重述) (%)

安徽 17.49 13.70 27.7 16.59 12.93 28.3 342

燃煤发电 17.49 13.70 27.7 16.59 12.93 28.3 342

北京 2.11 2.18 (3.2) 1.99 1.91 4.2 404

燃煤发电 0.56 2.18 (74.3) 0.48 1.91 (74.9) 413

天然气发电 1.55 0 不适用 1.51 0 不适用 401

重庆 3.35 0 不适用 3.20 0 不适用 333

燃煤发电 3.35 0 不适用 3.20 0 不适用 333

福建 9.49 5.16 83.9 8.99 4.84 85.7 329

燃煤发电 9.49 5.16 83.9 8.99 4.84 85.7 329

广东 22.74 26.83 (15.2) 21.17 25.12 (15.7) 409

燃煤发电 22.72 26.81 (15.3) 21.15 25.10 (15.7) 409

风电 0.02 0.02 0.0 0.02 0.02 0.0 598

河北 32.30 35.64 (9.4) 30.12 33.33 (9.6) 335

燃煤发电 32.30 35.64 (9.4) 30.12 33.33 (9.6) 335

河南 4.87 6.16 (20.9) 4.59 5.79 (20.7) 347

燃煤发电 4.87 6.16 (20.9) 4.59 5.79 (20.7) 347

江苏 26.23 27.08 (3.1) 24.94 25.73 (3.1) 329

燃煤发电 26.23 27.08 (3.1) 24.94 25.73 (3.1) 329

辽宁 14.90 14.45 3.1 13.96 13.56 2.9 321

燃煤发电 14.90 14.45 3.1 13.96 13.56 2.9 321

内蒙古 23.51 25.86 (9.1) 21.09 23.44 (10.0) 239

燃煤发电 23.51 25.86 (9.1) 21.09 23.44 (10.0) 239

宁夏 3.48 4.21 (17.3) 3.14 3.83 (18.0) 226

燃煤发电 3.48 4.21 (17.3) 3.14 3.83 (18.0) 226

1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9

2015 年度报告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价

(十亿千瓦时) (十亿千瓦时) (元/兆瓦时)

所在地区/ 2014 年 同比 2014 年 同比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发电类型 (重述) (%) (重述) (%)

山西 0.95 1.00 (5.0) 0.86 0.91 (5.5) 292

燃煤发电 0.95 1.00 (5.0) 0.86 0.91 (5.5) 292

陕西 22.08 22.95 (3.8) 20.17 20.97 (3.8) 292

燃煤发电 22.08 22.95 (3.8) 20.17 20.97 (3.8) 292

四川 3.75 4.75 (21.1) 3.44 4.34 (20.7) 364

燃煤发电 3.08 4.08 (24.5) 2.79 3.69 (24.4) 395

水电 0.67 0.67 0.0 0.65 0.65 0.0 232

天津 5.41 6.26 (13.6) 5.06 5.87 (13.8) 350

燃煤发电 5.41 6.26 (13.6) 5.06 5.87 (13.8) 350

新疆 5.72 6.51 (12.1) 5.31 5.97 (11.1) 208

燃煤发电 5.72 6.51 (12.1) 5.31 5.97 (11.1) 208

浙江 25.43 29.61 (14.1) 24.07 28.07 (14.3) 409

燃煤发电 23.63 27.68 (14.6) 22.31 26.19 (14.8) 387

天然气发电 1.80 1.93 (6.7) 1.76 1.88 (6.4) 698

印尼 1.98 2.03 (2.5) 1.76 1.81 (2.8) 431

燃煤发电 1.98 2.03 (2.5) 1.76 1.81 (2.8) 431

合计 225.79 234.38 (3.7) 210.45 218.42 (3.6) 334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装机容量达到 54,128 兆瓦,比上年期末增长 19.2%,占全社

会发电总装机容量 15.1 亿千瓦 1的 3.6%;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52,257 兆瓦,占

本集团总装机容量的 96.5%。

单位:兆瓦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新增/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电源种类

总装机容量(重述) (减少)装机容量 总装机容量

1. 燃煤发电 44,477 7,780 52,257

2. 风电 16 0 16

3. 水电 125 0 125

4. 燃气发电 780 950 1,730

合计 45,398 8,730 54,128

1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30

2015 年度报告

新增装机规模

报告期内投入运营项目名称 地点

(兆瓦)

神福鸿山热电厂二期 福建省石狮市 2×1,000

神皖能源安庆二期 安徽省安庆市 2×1,000

神东电力公司重庆万州港电一体化项目 重庆市万州区 2×1,000

神东电力公司河曲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 2×350

神东电力公司店塔电厂 陕西省榆林市 2×660

绥中电力增容改造项目 辽宁省绥中县 160

北京燃气热电项目 北京市 950

合计 - 9,130

报告期内,根据北京市发改委要求,本公司关停了北京热电的燃煤机组(400 兆瓦)。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在全社会电力消费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本集团发电机组仍保持相对较高的负荷水平,全

年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 4,631 小时,比全国平均水平 4,329 小时 1高 302 小时。发电

效率进一步提升,发电厂用电率同比呈下降态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循环流化床机组装

机容量 7,024 兆瓦,占本集团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 13.4%。

电源种类 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发电厂用电率(%)

2014 年 变动 2014 年

2015 年 2015 年 变动

(重述) (%) (重述)

1.燃煤发电 4,631 5,211 (11.1) 6.14 6.19 下降 0.05 个百分点

2.风电 1,478 1,415 4.5 1.08 1.16 下降 0.08 个百分点

3.水电 5,364 5,321 0.8 0.25 0.27 下降 0.02 个百分点

4.燃气发电 2,889 2,471 16.9 2.15 2.24 下降 0.09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 4,591 5,163 (11.1) 6.09 6.14 下降 0.05 个百分点

(5) 环境保护

发电分部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年共投入节能环保资

金 31.74 亿元,其中,环保投入 14.93 亿元;共缴纳排污费 1.5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集

团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改造,已经运行脱硝设备并验收完毕的燃煤发电机组占比

达到 92%,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积极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完成新建或改造共计 20,310 兆瓦 35 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占本集团燃煤发电装机容量

的 38.9%。全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售电标准煤耗为 318 克/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 2

克/千瓦时。

1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31

2015 年度报告

(6) 资本性支出

2015 年,本集团发电分部完成资本开支 198.0 亿元,主要用于国华寿光发电厂、神皖能

源公司安庆二期扩建工程等项目,以及电厂环保技改支出。

(7)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73,053 80,150 (8.9) 售电量及售电电价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46,483 53,061 (12.4) 电厂燃煤采购成本下降

毛利率 % 36.4 33.8 上升 2.6 个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8,810 20,933 (10.1)

经营收益率 % 25.7 26.1 下降 0.4 个百分点 对电力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增加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售电收入 售电成本

占 2015 占 2014

2015 年比

电源类型 2014 年 变动 年总成 2014 年 年总成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变

(重述) (%) 本比例 (重述) 本比例

动(%)

(%) (%)

1. 燃煤发电 68,349 75,602 (9.6) 43,620 95.5 50,780 97.5 (14.1)

2. 风电 14 13 7.7 8 0.0 8 0.0 0.0

3. 水电 152 152 0.0 64 0.2 65 0.1 (1.5)

4. 燃气发电 1,830 1,449 26.3 1,968 4.3 1,230 2.4 60.0

合计 70,345 77,216 (8.9) 45,660 100.0 52,083 100.0 (12.3)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

详情请见本报告附件。2015 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 217.0 元/兆瓦时(2014 年:238.5 元/

兆瓦时(重述)),同比下降 9.0%,主要是电厂燃煤采购成本下降。

32

2015 年度报告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015 年 2014 年(重述) 2015 年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2014 年变动

百万元 % 百万元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29,958 68.7 37,479 73.8 (20.1)

人工成本 3,477 8.0 3,546 7.0 (1.9)

折旧与摊销 8,447 19.3 7,790 15.3 8.4

其他 1,738 4.0 1,965 3.9 (11.6)

燃煤电厂售电成本合计 43,620 100.0 50,780 100.0 (14.1)

2015 年发电分部共耗用神华煤 88.4 百万吨,占本集团发电分部燃煤消耗量 96.2 百万吨

的 91.9%(2014 年:88.7%(重述))。

3、 铁路分部

(1)生产经营

铁路分部合理匹配运输资源,优化生产组织,克服恶劣天气的不利影响,保证运输高效

畅通。2015 年,新建巴准、准池等铁路陆续投入运行,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营里程达到 2,155

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 200.1 十亿吨公里,同比下降 10.6%,占总周转量的 82.9%

(2014 年:83.1%(重述))。

在保障自有运输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矿石、化肥、钢铁及集装箱等反向运输和非

煤货物运输,有效利用现有运力增加收入。报告期内,本集团为第三方提供运输服务所获得

的运输收入约 3,420 百万元(2014 年:3,222 百万元(重述)),同比增长 6.1%。

(2)项目进展

长度 近期/远期设计运输能力

报告期投运项目

(公里) (百万吨/年)

巴准铁路 129 15/200

准池铁路 183 50/200

塔韩铁路 78 11/38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推进黄大铁路等在建铁路的建设工作。

(3)运营展望

铁路运输是本集团区别于其他煤炭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15 年,本集团铁路运输

网络整体运力实现较大提升。巴准、准池铁路投运后,“包神—神朔”、“巴准—大准—准

池”两条上游运输通道为朔黄铁路通道进一步提升运输能力创造了条件。于 2015 年底,本

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合计

铁路营业里程约 2,155 公里。

33

2015 年度报告

为充分利用现有运输资源,2016 年本集团计划在保障自有煤炭分部的运输和销售业务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逐步对外开放神华运输业务。主要措施包括:

① 加大外部煤炭运输客户开发力度,提供煤炭外运下水服务。目前已与蒙西某煤炭企

业开展 12 百万吨/年的煤炭运输服务合作。

② 尝试开展煤源富集区域的社会铁路接入,扩大煤炭资源来源。

③ 继续推进反向运输和非煤品运输业务,充分发掘铁路沿线和港口周边的入陆和出海

货源。

④ 建立健全灵活的定价策略、高效的客户服务体系。

(4)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7,232 30,626 (11.1) 煤炭销售量下降导致铁路

运输业务量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1,391 11,130 2.3 准池、巴准等新建铁路转

固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增

加,以及为外部客户提供

运输服务相关的运输成本

增加

毛利率 % 58.2 63.7 下降 5.5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0,032 14,298 (29.8)

经营收益率 % 36.8 46.7 下降 9.9 个

百分点

2015 年铁路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 23,812 百万元(2014 年:27,404

百万元(重述)),同比下降 13.1%,占铁路分部营业收入 87.4%(2014 年:89.5%(重述))。

2015 年铁路分部的单位运输成本为 0.056 元/吨公里(2014 年:0.048 元/吨公里(重述)),

同比增长 16.7%,主要是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下降。

4、 港口分部

(1)生产经营

2015 年港口分部强化上下游对接,提高卸车装船效率,确保一体化稳定运行。黄骅港

科学组织,提高作业效率,加快船舶周转和场地周转,全年下水煤量达 111.6 百万吨。神华

天津煤码头克服基建项目、设备改造与生产作业交叉进行的不利影响,加大生产组织力度,

全年下水煤量达 40.3 百万吨。

34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为确保一体化稳定运行,按照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本集团进一步加大通

过自有港口下水销售的煤炭量,自有港口下水煤量占港口下水煤总量的比例由上年的 73.8%

提高到 77.8%。

(2)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3,769 4,176 (9.7) 港口作业量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867 1,868 (0.1) 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小于

营业收入,主要是黄骅

港四期工程部分转固导

致相关折旧成本增加

毛利率 % 50.5 55.3 下降 4.8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350 1,729 (21.9)

经营收益率 % 35.8 41.4 下降 5.6 个

百分点

2015 年港口分部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产生的收入为 3,452 百万元(2014 年:3,877

百万元(重述)),同比下降 11.0%,占港口分部营业收入 91.6%(2014 年:92.8%(重述));

为集团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为 1,677 百万元。

5、 航运分部

(1)生产经营

航运分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船舶调运,积极配合煤炭销售工作,紧密服务于一体化运

营;推行海江联运全程服务模式,开展多货种运输和返程运输。全年航运货运量达到 79.8

百万吨,航运周转量达到 64.1 十亿吨海里。

(2)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002 3,034 (34.0) 航运业务量及海运费价格

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1,745 2,558 (31.8) 外部运输业务量及燃油价

格、租船成本下降

毛利率 % 12.8 15.7 下降 2.9 个

百分点

35

2015 年度报告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经营收益 百万元 133 361 (63.2)

经营收益率 % 6.6 11.9 下降 5.3 个

百分点

2015 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 0.027 元/吨海里(2014 年:0.035 元/吨海里(重述)),

同比下降 22.9%,主要是外部运输业务成本及燃油价格、租船成本下降。

6、 煤化工分部

(1)生产经营

煤化工分部以生产运营“安稳长满优”为主线,做好生产组织、设备管理、安全与技术

专业化管理,装置长周期运行和产品累计合格率创历史最好水平。

2015 年 2014 年(重述) 变动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销售量 价格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19.2 7,431.5 265.5 8,871.8 20.2 (16.2)

聚丙烯 312.9 6,507.7 268.1 8,628.9 16.7 (24.6)

(2)经营成果分析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15年 2014年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重述) (%)

营业收入 百万元 5,550 5,880 (5.6) 煤制烯烃产品价格下降

营业成本 百万元 4,205 3,820 10.1 烯烃产品销售量增加

毛利率 % 24.2 35.0 下降 10.8 个

百分点

经营收益 百万元 649 1,408 (53.9)

经营收益率 % 11.7 23.9 下降 12.2 个

百分点

(3)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015年 2014年(重述) 变动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产量 单位生产成本

千吨 元/吨 千吨 元/吨 % %

聚乙烯 314.7 4,968.3 261.1 5,405.4 20.5 (8.1)

聚丙烯 308.7 4,749.9 263.9 5,212.4 17.0 (8.9)

36

2015 年度报告

煤化工分部耗用的煤炭全部为神华煤,2015 年共耗用 4.2 百万吨,较上年的 3.8 百万吨

增长 10.5%。

(六)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重述)

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75,129 247,848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940 5,233

合计 177,069 253,081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

业务。2015 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 175,129 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98.9%。

受煤炭销售量和煤价下降、售电量和电价下降影响,来源于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下降。

受出口煤量及境外煤炭销售量、价格下降等影响,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下降。

2015 年,本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大国际化探索力度。南苏煤电项

目实现稳定运行,取得较好效益;于 2015 年底陆续获得南苏 1 号煤电项目、爪哇 7 号煤电

项目的项目开发运营合同;美国页岩气项目已实现 17 口井投产,实现稳定运营,并储备相

关经验和人才;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完成项目开发核准及环评审核程序。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

妥原则推进。

(七)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

2015 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 104.48 亿元,较上年的 92.80 亿元增加 11.68 亿元,增长

12.6%。股权投资主要是增资包头能源公司、神华铁路货车运输公司、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

发有限公司,收购徐州电力、舟山电力等。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本公司的权益占比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重大的股权投资

2015 年 10 月,本公司完成收购神华集团公司所持宁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 100%

股权及舟山电力 51%股权。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37

2015 年度报告

3、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为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为本公司持

有的掉期工具(跨货币利率互换合同),本公司利用掉期工具对冲因外币借款引起的外币兑

换和利率风险。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金额及变动情况见本报告第三节。

(八)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九)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序号 公司 变动

于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 2014年

(%)

1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880 36,240 25,551 5,059 6,138 (17.6)

2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90 54,466 40,134 3,611 9,777 (63.1)

3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78 9,333 6,274 2,374 2,579 (8.0)

4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4,670 12,982 7,792 1,701 2,279 (25.4)

5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3,255 11,777 5,952 1,618 1,877 (13.8)

6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102 29,270 23,148 1,305 1,778 (26.6)

7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696 13,499 7,729 1,212 888 36.5

8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61 6,221 3,010 991 1,008 (1.7)

9 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5,000 58,769 7,203 837 847 (1.2)

10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834 7,230 3,029 826 1,068 (22.7)

注:1. 以上披露的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为评估前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2. 朔黄铁路发展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为 13,386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6,198 百万元。

3.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为 35,192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4,503 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3,611 百万元,同比下降 63.1%,主要是煤炭销售量及煤价下降的影响。

4. 锦界能源 2015 年营业收入为 6,138 百万元,营业利润为 2,812 百万元。

5. 神皖能源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2 百万元,同比增长 36.5%,主要是售电量

增长、燃煤成本下降的影响。

38

2015 年度报告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神华财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神华财务公司 100%的股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权比例(%)

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1.43

2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7.14

3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7.14

4 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4.29

合计 100.00

本报告期内,神华财务公司严格执行 2011 年 3 月 25 日中国神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以下决议:(1)中国神华目前并无意向或计划改变神华财务公司现有的经营方针和

策略;(2)中国神华及其下属子分公司在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将只用于对中国神华及其下

属子分公司的信贷业务和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及五大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不参与公开市场/私募市场及房地产等业务

的投资。

(1)神华财务公司治理情况

A. 董事会

序号 于本报告期末的董事会成员 职务

1 张克慧 董事长

2 韩维平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 梅雪艳 执行董事兼党委书记

4 车建明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5 郝建鑫 非执行董事

6 冯 宁 非执行董事

7 杜胜利 独立董事注

8 张东辉 职工董事

注:根据神华财务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聘任杜胜利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已于 2016 年 1 月

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复。

董事长张克慧博士具有多年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经验,曾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

理、中国神华审计部主任等职。董事长张克慧博士同时担任中国神华财务总监。

三位执行董事均具有财务管理及风险管理的丰富经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韩维平先生从

39

2015 年度报告

事财务管理工作三十余年,1996年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1年起担任神华房地

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执行董事兼党委书记梅雪艳女

士自2005年1月起担任神华财务公司董事,2006年7月起曾任神华财务公司总经理。梅雪艳女

士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从事资金计划、财政投资及内控方面的工作达八年。执行董事兼副

总经理车建明先生自2005年1月起担任神华财务公司董事。车建明先生曾在中国投资银行工

作十年,主要从事信贷审查、项目审查、资产管理等工作,并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从事

资产管理工作四年。

两位非执行董事郝建鑫先生、冯宁先生,及职工董事张东辉女士,通过董事会会议参与

公司决策。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按照《神华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运行。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所

议事项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

效。

2015年,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共召开2次会议。

B. 专业委员会

根据神华财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撤销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

资决策委员会,并责成经营层于本报告期内成立了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和投资业务审查委员

会。信贷审查委员会(已撤销)2015年召开10次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已撤销)2015年没

有召开会议。

目前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

(A)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神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司关联交易事务,包括关联交易的识别、

统计、预测、上报、额度控制、提出处理建议等。

2015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B)风险管理委员会

神华财务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审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

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在风

险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2015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2)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神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执行、严格监

督”的工作方针,打造一流的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持续平稳发展保驾护

航。

40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公司风险管控情况较好,将监测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搭建并不断完

善风险管理体系,稳步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3)报告期内神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A. 期末存贷款总量

单位: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 于2014年12月31日 变动(%)

存款余额 51,282 39,074 31.2

贷款余额 29,380 33,677 (12.8)

其中:担保贷款余额 0 300 (100.0)

B. 前十名客户的存贷款余额

(a) 前十名客户的存款余额

单位:百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于2015年12月31日

1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6,782

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681

3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3,073

4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2,540

5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88

6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30

7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1,146

8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121

9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26

10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578

注:除神华集团公司数据为本级外,其他公司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b) 前十名客户的贷款余额

单位:百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于2015年12月31日

1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

2 神华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500

3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3,100

4 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356

5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30

6 神华甘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790

7 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1,500

8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

41

2015 年度报告

序号 客户名称 于2015年12月31日

9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1,000

10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

C. 报告期贷款审批情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年

签订贷款额度 10,856

发放贷款额度(包含贴现资产) 7,269

其中:担保贷款额度(包含贴现资产) 0

拒发贷款额度 0

注:该发放贷款额度指 2015 年签订的贷款合同并在当年发放贷款后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形成的余额。

(十)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环境政策及执行

本集团从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出发,致力于环境及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遵守有关环境

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节能及减排。

(十二)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如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全面遵守与本集团业务及运营有关的法

律法规。于 2015 年,本集团并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三) 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

本集团员工薪酬及培训情况请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本集

团也重视与客户、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保持良好关系,以达到长期目标。本集团管

理层也经常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换意见及探讨合作机会。于 2015 年,本集团与客户、供应

商、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并无发生重大纠纷。

42

2015 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宏观经济

2015 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多重困难和严峻挑战,政府着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经

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6.9%,增速较上年下降 0.4 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长 1.4%,增速较上

年下降 0.6 个百分点。

2016 年,中国政府将加快落实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稳增长

与调结构的平衡,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

短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 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将在 6.5%-7.0%左右,居民

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 3%左右。预计全年煤炭需求稳中有降,电力需求低速增长。

2、煤炭市场环境

(1)中国动力煤市场

2015 年回顾

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入,煤炭需求下降,煤炭行业持续出现

供大于求、煤价下跌的局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环渤海动力煤(5,500 大卡)价格为

372 元/吨,较年初(525 元/吨)下降 153 元/吨。全年环渤海动力煤指数均价 427 元/吨,同

比下降 18.2%。

2015年 2014年 同比变化(%)

2

原煤产量(百万吨) 3,685 3,819 (3.5)

煤炭铁路运量(百万吨) 2,000 2,290 (12.6)

煤炭进口量(百万吨) 204 291 (29.9)

煤炭出口量(百万吨) 5.33 5.74 (7.2)

2015 年,全国原煤产量 36.9 亿吨,同比下降 3.5%,降幅较去年进一步扩大。其中,山

西 9.6 亿吨,同比下降 1.6%;内蒙古 9.0 亿吨,同比下降 8.1%;陕西 5.0 亿吨,同比下降

1.7%。全年累计进口煤炭 2.0 亿吨,同比减少 29.9%。

2015 年全国煤炭销售量 34.6 亿吨 1,同比下降 6%。下游主要耗煤行业中,除化工耗煤

量有一定增长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的耗煤量均有所下降。

1

本部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对本部分的资料已力求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

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证,如有错失遗漏,本公司恕

不负责。本部分内容中可能存在一些基于对未来政治和经济的某些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预见性陈述,

因此可能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数据或改正任何其后显现之错误。本文中所载的意见、估算

及其他数据可予更改或撤回,恕不另行通知。本部分涉及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

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煤炭运销协会等。

2

数据来源:煤炭运销协会

43

2015 年度报告

由于煤炭市场疲弱,煤炭发运量明显下滑。全年全国铁路煤炭运量 20.0 亿吨,同比下

降 12.6%。汽运煤量的增加,进一步加剧铁路运输的竞争。全国重点港口煤炭发运量 6.4 亿

吨,同比下降 5.6%。

全年煤炭库存情况出现分化,港口和电厂库存下半年大幅下降,煤矿存煤量则持续保持

较高水平。截至 12 月 31 日,北方主要港口存煤 14.8 百万吨,较上年底下降 48.3% ;重点

电厂库存 73.6 百万吨,较上年底下降 22.2%;全国重点煤矿库存 0.6 亿吨,较上年底增长

16.0%。港口和电厂煤炭库存处于低位,将有利于煤炭市场的稳定。

2016 年展望

2016 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煤炭行业产能过剩。预计全年煤价低位运行,煤炭企业

亏损面扩大,部分煤矿将减产或停产,全年煤炭产量同比稳中有降。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计划在未来 3 至 5

年内,再退出煤炭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右。随着政策的落实,预计煤炭行业

产能过剩将逐步得到化解,市场供需渐趋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进展。

澳大利亚、印尼等主要煤炭出口国仍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受国内煤炭需求不旺、国

内外煤炭价差缩小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全年煤炭进口量同比变化不大。

预计煤炭需求将呈现下降趋势。煤炭市场仍将延续供大于求的局面,煤炭价格低位波动。

(2)亚太地区动力煤市场

2015 年回顾

2015 年,世界经济低迷、石油价格大幅下降,传统煤炭消费大国需求疲弱,国际煤价

持续下滑,澳大利亚 BJ 动力煤现货价格由 2015 年初的 62.95 美元/吨降至年底的 52.28 美元

/吨。

2015 年,主要煤炭出口国出口总量减少。印度尼西亚煤炭出口 3.0 亿吨,同比下降 22.9%。

俄罗斯煤炭出口 1.5 亿吨,同比下降 0.8%。美国煤炭出口 0.7 亿吨,同比下降 23%。澳大利

亚出口煤炭 3.9 亿吨,同比增长 4.5%。

2015 年,印度动力煤进口量达 2.5 亿吨,同比增长 16.6%。日本、韩国煤炭进口规模稳

定增长。日本进口 1.9 亿吨,同比增长 1.2%,韩国进口 1.4 亿吨,同比增长 3.1%。

1

数据来源:煤炭运销协会

44

2015 年度报告

2016 年展望

展望 2016 年,产能过剩的状态持续存在。《中澳自贸协定》的实施,以及汇率因素的

影响,将有利于澳大利亚的煤炭出口。

中国和印度是主要煤炭消费国。印度电煤需求量将保持较高水平,但随着其国内煤炭产

量的增加,进口量增幅趋缓。预计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煤炭进口量基本稳定。

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消费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预计 2016 年全

球煤炭需求量将呈现下降趋势,煤炭供应富余,动力煤价格保持低位运行。

3、电力市场环境

2015 年回顾

受宏观经济增长趋缓、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气温等因素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同比明显

回落,全国电力供应总体宽松。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55,50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5%,增速

较 2014 年下降了 3.3 个百分点。

截至 2015 年底,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容量达到 15.1 亿千瓦,较上年底

增长 10.4%,其中火电装机容量为 9.9 亿千瓦,增长 7.8%,增幅较上年提高 1.9 个百分点。

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能力明显增加。

因全国电力需求增速放缓、非化石能源发电能力快速增长、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全

年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 4,329 小时,同比下降 410 小时,降幅进一步扩大,火电供应能力

宽松格局初步显现。

按区域分析,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华北、华东、华中和南方区域供

应总体宽松,少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略显紧张。

2016 年展望

2016 年,国内经济仍处于换档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预计全年第一、二产业用

电需求将保持较低水平。但在经济转型的驱动下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有望保持较快增

长,预计 2016 年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同比略有上升。

2016 年全国电力供应能力充足,火电装机容量将继续增加。预计水电、核电、风电等

将保持快速发展。

2016 年全国电力供需将延续总体平稳略显宽松的态势,用电结构和分地区供需形势与

上年保持基本一致。因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持续放缓、火电供应能力富余,非化石能源发电替

代效应逐步显现,预计全年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将继续呈下降趋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

进,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45

2015 年度报告

政府大力推动火电节能环保改造,要求到 2020 年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和新建

燃煤发电机组均需实现“超低排放”,将有利于燃煤机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绩效的持续改

善。同时,政府支持政策的推出,将为率先实施超低排放技术的燃煤电厂提供更多市场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1. 中国神华未来发展的机遇

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和工业原料,在中长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体能源,是保障国家能

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煤炭安全绿色高效开发和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将进一步拓展

煤炭的利用空间。

燃煤发电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主导地位没有变。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

将提升高品质火电的竞争力,并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战略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外部机遇,海外业务拓展具

有较大潜力。

供给侧改革将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煤炭、电力企业的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发展;

国家运输通道及地方铁路建设等,都将带来新的并购和投资机会。技术进步也将为促使技术

产业化提供了投资机会。

2. 中国神华未来发展的挑战

2016 年,煤炭产业新常态将深度延续。煤炭行业增量扩能的发展方式已发生改变,市

场竞争模式随之发生变化。

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期,对能源尤其是煤炭的需求增速放缓。煤

炭市场将延续供大于求的态势,煤价仍面临下行压力。

电力业务加快发展的难度增加。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用电需求增速放缓;国家加快调整

电力结构,严控新增火电装机容量;电力体制改革等因素,将使得行业竞争加剧。

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环保、生态风险逐步加大。煤炭开采、火电开发的准入门槛、节能

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更加严格。水资源约束、大额的基础设施投资都是制约煤化工发展的

关键因素。

3. 中国神华的发展战略

中国神华将大力实施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的目

标,加快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四个发展;着力抓好“五个提高”,即“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提高国际化能力,提高企业软实力,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做强煤炭产运销一体化链

条,做长煤炭清洁高效转化与利用及新能源的产业链,做精煤炭清洁燃烧与高效转化技术体

系,逐步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利润分

46

2015 年度报告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承担好社会责任,把中国神华打造成受人尊重的国际化公司,为

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 2016 年度经营目标

项目 单位 2016年目标 2015年实际 增减(%)

商品煤产量 亿吨 2.8 2.809 (0.3)

煤炭销售量 亿吨 3.4 3.705 (8.2)

售电量 十亿千瓦时 211.40 210.45 0.5

营业收入 亿元 1,451 1,770.69 (18.1)

营业成本 亿元 985 1,104.27 (10.8)

销售、管理、财务 亿元

236 235.86 0.1

费用合计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 / 同比下降 5%左右 同比下降 6.3% /

本变动幅度

以上经营目标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

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

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四) 2016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2016年计划 2015年完成

总额 其中:第一批

1. 煤炭业务 12.9 70.0

2. 发电业务 80.2 198.0

3. 运输业务 6.3 80.6

其中:铁路 4.2 65.3

港口 0.9 13.9

航运 1.2 1.4

4. 煤化工业务 1.6 5.3

5. 其他 0.0 0.4

合计 200.0 101.0 354.3

2015 年资本开支总额为 354.3 亿元,主要用于国华寿光发电厂、神皖能源公司安庆二期

扩建工程等项目,煤矿基建工程、设备采购以及黄大铁路建设等。

47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本公司共发行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总额 150 亿元。2015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 15 亿美

元债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境外子公司贷款、经批准的境外项目

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详情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27 应付债券。

基于从严控制投资规模、兼顾重点项目建设连续性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016 年

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并分批实施。2016 年第一批资本开支计划为 101.0 亿元。

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已获审批煤矿的支出 8.2 亿元,用于技术改造等其他支出约 4.7

亿元。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电厂“超低排放”等环保性技术改造的支出 7.2 亿元。

本集团 2016 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

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

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

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五) 面对的主要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已审视及列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对应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

不能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集团所处行业与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具有很强相关性。2015 年中国 GDP 增长 6.9%,

为 1990 年以来新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

团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优化产业结

构,实施清洁能源战略,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2. 市场竞争风险

煤炭市场方面,煤炭新增产能和煤炭进口量依然较大,在结构性减煤、环保限煤等因素

影响下,煤炭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态势短期内难以改观。电力市场方面,经济增长放缓、

工业增速将延续低速运行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增长乏力,火电市场竞争加剧。煤化工市场方

面,受国际原油价格走低影响,化工品价格持续下跌。这些市场竞争因素可能给本公司带来

诸如煤炭及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发电量完成低于预期等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本集团将提高市场预判的精准度,优化销售布局,统筹规划运力,

推广电子交易平台,加强电网协调,做好应对市场风险的工作预案和预警,不断增强抵御市

场风险的能力。

3. 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受到国家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煤炭行业方面,中国政府提出“2020

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48 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42 亿吨左右”,“2020

48

2015 年度报告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 62%以内”;2016 年

初国务院下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计划在未来 3 到 5 年内,

退出煤炭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 5 亿吨左右。电力行业方面,2015 年国务院下发《关

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配售电业务

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放开,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上述政策可能客观上会

影响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的核准、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变革等。

为应对产业政策变动风险,本集团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合理

匹配各板块投资规模,加大环保支出,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 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本集团矿井开采的向下延伸,生产条件日趋复杂,煤炭企业开采成本可能会逐步增

加,同时随着生产要素成本长期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增强、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可能导致本集团成本上升。

为应对成本上升风险,本集团将树立价值创造理念,加强战略成本管控,完善成本责任

体系,加强税收筹划,开展成本精细化管理,提高成本管控水平。

5. 环境保护风险

2015 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文明体制改

革总体方案 》等政策措施,煤炭、电力与煤化工业务面临更加严格的环保压力。

本集团围绕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以煤炭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和转化为核心,全面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2013-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2015-2020)》,打造煤电超低排放品牌;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加强

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与环境应急管理,确保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

件。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除已计入财务报表的数额外,目前尚不存在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环保责任。

6. 煤矿生产安全风险

本集团提出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防一般事故,努力减少轻重伤事故,创建安

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安全生产目标。虽然本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

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为应对煤矿生产安全风险,本集团将强化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和重大隐患查治,

建立“三违”管控机制,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管理,夯实安全

生产基础。

49

2015 年度报告

7. 一体化运营风险

本集团煤矿、发电、运输、煤化工一体化运营优势与高效、平稳运行风险相互交织,若

一体化组织协调不力或某一环节中断都将影响一体化的均衡组织和高效运营,对本集团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一体化运营风险,本集团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强化科学调度和计划管理

工作,完善铁路集疏运系统,加强电网协调,强化生产装置运行管理,努力实现均衡生产、

一体化运营不间断,最大限度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8. 国际化经营风险

国际经济、社会、政治、宗教条件复杂多样,汇率波动,不同国家投资的风险各异,当

今世界能源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本集团国际化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

业务产生影响。

为应对国际化经营风险,本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境外项目投资

决策前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做好境外项目资源评价、项目评估,确保经济可行性;加强复

合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为“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

9. 自然灾害风险

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我国发生的一

些重特大自然灾害,给本集团的运营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和恶劣天

气等因素可能给本集团的经营带来一定损失。

为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制定应急预案,配置

必要资源并抓好相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将自然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

本集团实行商业财产保险集中管理,不断审查评估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组合,并根据需要

及中国保险行业惯例,对保险策略和行为做出必要及适当调整,以防范各项风险损失。

三、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2015 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按照有关会计年度企业会计准则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较少者进行利润分

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

(二) 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

按企业会计准则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表中归属于本公 属于本公司股东

分红年度 (含税) (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未经重述)

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2015 年(预案) 3.2 6,365 16,144 39.4

2014 年 7.4 14,718 36,807 40.0

2013 年 9.1 18,100 45,678 39.6

1.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集团 2015 年度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6,144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2 元/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所

有者的本年利润为 17,649 百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 0.887 元/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

供本公司股东分配的留存收益为 104,992 百万元。董事会建议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2 元/

股(含税),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89,620,455 股为基础,共计约 6,365 百万

元(含税),为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4%,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下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年利润的 36.1%。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在提

出 2015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时,已充分听取和考虑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本公司将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

包括董事会建议的上述 2015 年度末期股息预案。

2. 公司所派股息将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向本公司 A 股股东(包括通过沪股

通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的股东(简称“沪股通股东”)),以及通过港股通持有本公司 H

51

2015 年度报告

股股票的股东(简称“港股通股东”)支付股息,以港币向除港股通股东以外的 H 股股东

支付股息。以港币支付股息计算的汇率以宣布派发股息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

币兑换港币基准价的平均值为准。

按照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年度股东大会的初步安排,本公司 H 股 2015 年

度末期股息预计将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或前后派出。

3. 根据《公司章程》:

(1)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出

席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A 股派息的市场惯例,本公

司 A 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东)的 2015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事宜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后另行发布派息公告,确定 A 股股东 2015 年度末期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

和股息发放日。

4. 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安排: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序 对应权利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最迟办理过户登 本公司 H 股股

号 (含当天) (含当天) 记手续时间 份过户登记处

1 出席 2015 年度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17 日 香港中央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星期三) (星期五) (星期二)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并于会上投票 时三十分

2 享有 2015 年度 2016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香港中央证券

末期股息 (星期一) (星期五) (星期五)下午四 登记有限公司

时三十分

5. 根据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本公司向名列于 H 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本公司将依据 2016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

非居民企业股东身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11]348 号规定,对于 H 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

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 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

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定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本

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低于 10%的

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

52

2015 年度报告

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 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 H 股个

人股东为与中国协定税率高于 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定的实际税率扣

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定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

定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16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简称“登记地

址”)为基准来认定 H 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 股个

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 股个人股东须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

7. 对于港股通股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港股通股东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

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股东。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

利,本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

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

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港股通股东股权登记日时间安排与本公

司 H 股股东一致。

8.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

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股东须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 H 股所涉及

的中国、香港及其他税务影响。

53

2015 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如未

如未能

能及

及时履

是否 时履

承诺时 行应说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是否有履行 及时 行应

间及期 明未完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期限 严格 说明

限 成履行

履行 下一

的具体

步计

原因

避 免 神华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于 2005 年 是,中国神 是,履 不适用 不适

同 业 集团 2005 年 5 月 24 日签订 5 月 24 华将于 2019 行过 用

竞争 公司 了《避免同业竞争协 日,长 年 6 月 30 日 程中

议》。根据此协议,神 期 前对神华集

与首

华集团承诺不与本公司 团及其附属

次公

在国内外任何区域内的 企业的 14 项

开发

主营业务发生竞争,并 资产启动收

行相

授予本公司对神华集团 购工作(将

关的

的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资产收购方

承诺

争的业务机会和资产的 案提交中国

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 神华内部有

先受让权及优先收购 权机关履行

权。 审批程序)。

股 份 神华 神华集团公司计划在 2015 年 是 是,履 不适用 不适

增 持 集团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12 7月8 行过 用

相 关 公司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 日,增 程中

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持计划

其他 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 期间及

承诺 股份。神华集团公司承 法定期

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

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计意见及其他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2015 年度报告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师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本公司主

要会计政策及重要会计估计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百万元

现聘任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9.375

本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3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50

本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年) 3

2015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

上述两家审计师还担任本公司下属若干控股子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发生审计

服务费用约 3.37 百万元。

单位:百万元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9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0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就本集团所知,本集团亦无任

何未决或可能面临或发生的重大诉讼或索偿。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是某些非重大诉讼

案件的被告或当事人,管理层相信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55

2015 年度报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 2015 年 6 月 7 日收到的神华集团公司通知,郝贵因接受有关机关的司法调查,不

能正常履职。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影响。2015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解聘郝贵的高级副总裁职务,当日生效。

除上述内容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九、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经自查,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未发现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未发现在外部金融机构欠息等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关连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关连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行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公司设有由财务总监直接领导的关联/关连

交易小组,负责关联/关连交易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合理划分本公司及子分公司在关联/关连

交易管理职责的业务流程,在子分公司中建立了例行的检查、汇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1、本集团与神华集团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

为确保本公司获得可靠、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物资和服务供应,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以

及由本公司控制的神华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及神华集团公司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可充分发

挥内部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控制风险、增加收入,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公

司签订了以下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

A. 《煤炭互供协议》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和神华集团公司签订《煤炭互供协议》。《煤炭互供协议》的

有效期由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根据《煤炭互供协议》,本集团和神华集团

互相销售和供应各类煤炭。煤炭互供协议项下所供应的煤炭的价格执行市场价,即在同等级

的煤炭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供应同等级煤炭

56

2015 年度报告

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双方各自在当时当地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

条款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等级煤炭的价格。《煤炭互供协议》项下所供应的煤炭的价格由本

公司与神华集团公司经参考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公平协商确定。除非第三方提供的销售条

件较优,按煤炭互供协议规定,一方应优先向另一方购买煤炭。

B.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和神华集团公司签订《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

互供协议》的有效期由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根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除神华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行政管理类服务按协议价(成本+5%利润)执行外,提供生产物

料及辅助服务根据下列定价政策予以厘定: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

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

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或者神华

集团公司与独立于神华集团公司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前四者都没有的或

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即成本+5% 利润)。

C. 《金融服务协议》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和神华集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

有效期由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通过神华财

务公司向神华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如下:

a. 关于存贷款:神华财务公司吸收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公

司联系人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外,

还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向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联系人提供同

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神华财务公司向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

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联系人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

规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外,还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向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

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联系人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b. 关于有偿服务:神华财务公司可向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

公司联系人有偿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融资租赁、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

贷款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神华财务公司向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

公司联系人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融资租赁、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

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收费标准规

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除符合前述外,神华财务公司为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

57

2015 年度报告

司及神华集团公司联系人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向神华集团公

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联系人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并按一

般商业条款厘定。

2、本集团与其他方的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

D. 本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的《运输服务框架协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朔黄铁路发展公司10%以上的主要股东,

而太原铁路局是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太原铁路局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运输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

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为了保证本集团的煤炭运输服务,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和太原铁路局签订《运输服

务框架协议》。《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由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根据

《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本集团应付的运输费乃按照下列定价政策予以厘定:(a) 国家政府

规定的价格;(b) 若无国家规定的价格但有国家指导价格,则采用国家指导价格;及(c) 若

无国家规定的价格亦无国家指导价格,则由双方经参考太原铁路局集团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运

输服务时收取的运输费率公平协商厘定。

以上A至C项协议为上海上市规则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上A至D项协议为香港上市规则

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3、非豁免的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审核意见

本报告期内,上述A至D项协议执行情况如下表。其中,报告期内本集团向神华集团销

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关连交易总金额为10,658百万元,占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6.0%。

58

2015 年度报告

协 协议名称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销售商品、提供 本集团向关联/关连方购买商品、接受

议 劳务及其他流入 劳务及其他流出

号 现行有效 报告期内 占同类交 现行有效 报告期内 占同类交

的交易上 的交易金 易金额的 的交易上 的交易金 易金额的

限 额 比例 限 额 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 百万元 百万元 %

A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公司

30,300 4,188 5.1 31,800 2,017 11.7

的《煤炭互供协议》

B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公司

的《产品和服务互供协 6,470 6.9 3,729 0.8

议》

19,200 12,400

其中:(1)商品类 5,469 7.2 1,521 0.3

(2)劳务类 1,001 10.9 2,208 10.6

D 本公司与太原铁路局的

- - - 12,400 5,796 47.5

《运输服务框架协议》

序 协议名 交易项目 现行有效的交 报告期内的

号 称 易上限 交易金额

百万元 百万元

C 本公司 1、 对神华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子公司及神华集团公司

与神华 联系人(不含本集团)(“神华集团及其联系人”)办理票据 26,000 0

集团公 承兑与贴现每年交易总额

司的《金

融服务 2、 吸收神华集团及其联系人的存款每日存款余额(包括相

91,000 25,707

协议》 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3、 对神华集团及其联系人办理贷款、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58,500 15,069

及融资租赁每日余额(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4、 办理神华集团通过神华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

58,500 3,633

每日委托贷款余额(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

5、 向神华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融资租赁、信用证、网

上银行、委托贷款等服务)收取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 430 62

费用每年总额

59

2015 年度报告

上述持续关联/关连交易均采用现金或票据结算,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范围,并严格履

行独立董事、独立股东审批和披露程序。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已审阅上述A至D项协议下的交易,

并认为:(1)该等交易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2)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

款进行;及(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

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审阅上述A至D项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

易,并向董事会发出函件,表示他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他们相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1)

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本公司的定价政策进行;(3)没有在所

有重大方面根据相关协议条款进行;及(4)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发生的总额超过了本

公司在持续关连交易公告中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若干关连方交易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 41

亦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的关连交易,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作出披露。本公司就上述

关连交易和持续关连交易的披露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规定。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5 年 10 月,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关连交易公告》

并方式以总价人民币 5,386 百万元的对价完 (H 股)及 10 月 24 日《收购资产暨关联交

成收购神华集团公司所持宁东电力 100%股 易公告》(A 股)。

权、徐州电力 100%股权及舟山电力 51%股

权。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0

2015 年度报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神华集团公司 控股公司及 0 0 0 2,174 5,249 7,423

及其附属公司 其附属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 700 0 700 0 0 0

合计 700 0 700 2,174 5,249 7,423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上述债权债务往来发生额及余额仅包括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应

收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

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

资产等中的非经营性往来。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主要是本集团通过银行向本公司子公司

的联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以及本集团向神华集团公司及其子

公司借入的长短期借款;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以上委托贷款及借款正按照还款计划正常归还本金及利息。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订立或存在有关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

合约。

61

2015 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单位:百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发生 是否 是否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与上市 担保 日期 担保 存在 为关 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公司的 金额 (协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系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关系 议签 保 担保

完毕

署日)

神宝能 控股子 呼伦贝尔 111.48 2008. 2008.8 2029.8 连带 否 否 0 否 否 不适用

源公司 公司 两伊铁路 8.30 .30 .29 责任

有限责任 担保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1.61)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111.48

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9,631.2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0,488.60

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600.0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8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10,116.01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0,116.0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见下文

担保情况说明 见下文

注:1.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中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持有该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

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总额/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年末本公司净资产。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合

计 10,600.08 百万元。包括:

(1)于本报告期末,公司持股 56.61%的控股子公司神宝能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为:在

2011 年本公司收购神宝能源公司之前,依据《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伊敏至

伊尔施合资铁路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的约定,2008 年神宝能源公司作为保

证人之一为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伊铁路公司”,神宝能源公司持

有其 14.22%的股权)之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08 年至

62

2015 年度报告

2027 年在 207.5 百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贷款人享有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

否已经到期。上述银团贷款自 2011 年至 2026 年分批到期。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对该债权

的担保期间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即 2029 年。

由于两伊铁路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无法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根据两伊铁路公司股东会决

议,两伊铁路公司获得其股东(包括神宝能源公司)增资;神宝能源公司已累计向两伊铁路

公司增资 11.82 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神宝能源公司已按股比累计代两伊铁路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4.69 百万

元。神宝能源公司已对其持有的两伊铁路公司 14.22%股权及代偿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神宝能源公司将与其他股东一起继续督促两伊铁路公司改善经营管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两伊铁路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12%。

(2)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2008 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开

行”)向神华集团全资子公司煤制油化工公司提供一笔 3.5 亿美元的直接贷款(该笔贷款以

下简称“美元贷款”),借款用途为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借款期限自 2008 年 8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由神华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煤制油化工公司 2013 年分立新设包头

煤化工公司后,该笔美元贷款由包头煤化工公司承继。

2013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收购包头煤化工公司,并同意本次收购

完成后,在获得国开行同意的前提下,由本公司替代神华集团公司为包头煤化工公司美元贷

款提供保证担保。2014 年,该美元贷款的担保方已变更为本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美元贷款担保余额为 74.55 百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484.07

百万元),包头煤化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5%。

(3)2015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神东煤炭集团按持股比

例 40%对鄂尔多斯市神东圣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报告期末,

该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4)根据统计,截至本报告期末,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约 10,004.53 百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神华海外资本有限公司发行 15 亿美元债券的担保,本公司间接

控股 51%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神华福能(福建龙岩)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神华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

2015 年度报告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抵押物

委托贷 贷款 贷款 借款 是否 是否关 是否 是否 关联 投资盈

借款方名称 或担保

款金额 期限 利率 用途 逾期 联交易 展期 涉诉 关系 亏

内蒙古三新

铁路有限责

营运

任公司(简称 37.4 1年 6% 无 是 否 否 否 不适用 1.1

资金

“三新铁路

公司”)

内蒙古亿利 置换

10

化学工业有 626.6 6.15% 银行 有抵押 否 否 否 否 不适用 38.8

限公司 贷款

注:本集团对三新铁路公司的委托贷款于 2015 年 2 月到期尚未归偿还,双方正在协商后续相关事宜。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概无对单一对象的委托贷款金额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情况。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亦无涉及诉讼的委托贷款。

本集团资金实施集中管理,本公司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向资金短缺的子公司提供经营或

建设所需资金,该部分委托贷款已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进行的汇率掉期交易,其对象为本公司的日元贷款,目的在于对日元贷款进行

套期保值,而非投资获利,所采用的具体方案均符合套期保值的性质,风险可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日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64.0 百万元,

为本公司全部日元贷款的一部分。于本报告期,上述掉期合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7

百万元。本公司的掉期交易未涉及任何诉讼。

十三、捐款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款约为人民币 209 百万元。

十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本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工作情况参见与本报告同时披露的《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4

2015 年度报告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环保相关工作情况参见与本报告同

时披露的《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2015 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889,620,455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6,491,037,955 82.91

2、境外上市外资股 3,398,582,500 17.09

三、股份总数 19,889,620,455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本集团没有进行上市规则项下的购回、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行为。

本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 8.08 条的规定。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券或

其他衍生证券,也未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一)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权证

行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等原因

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动。

(二) 优先购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

重购买新股。

66

2015 年度报告

三、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37,089

其中:A 股记名股东(含神华集团公司) 234,709

H 股记名股东 2,38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 232,480

数(户)

其中:A 股记名股东(含神华集团公司) 230,098

H 股记名股东 2,382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件股份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27,892 14,530,574,452 73.06 0 无 不适用 国家

HKSCC NOMINEES LIMITED -75,054 3,390,058,476 17.04 0 未知 不适用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47,786,589 556,048,233 2.80 0 无 不适用 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27,300 110,027,300 0.55 0 无 不适用 国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 25,159,394 25,159,394 0.13 0 不适用 其他

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无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6,880,000 16,880,000 0.08 0 无 不适用 国家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5,000,000 15,000,000 0.08 0 无 不适用 国家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 -7,321,748 14,496,433 0.07 0 不适用 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14,014,887 14,014,887 0.07 0 不适用 其他

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无

式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7,890,491 8,890,491 0.04 0 无 不适用 国家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530,574,452 人民币 14,530,574,452

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390,058,476 境外上市 3,390,058,476

外资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56,048,233 人民币 556,048,233

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27,300 人民币 110,027,300

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庆灵活 25,159,394 人民币 25,159,394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普通股

67

2015 年度报告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6,880,000 人民币 16,880,000

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5,000,000 人民币 15,000,000

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 14,496,433 人民币 14,496,433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消费 14,014,887 14,014,887

人民币

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五组合 8,890,491 人民币 8,890,491

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全国社保基

金一零五组合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全国社保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上

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均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以上披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

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三) 主要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及淡仓情况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分部

第 336 条所规定须存置之股份权益及/或淡仓登记册所示,下表所列之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

或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或淡仓:

序号 股东名称 身份 H股/内 权益性质 所持H股/内资股 所持H股/内 占本公司

资股 数目 资股分别占 全部股本

全部已发行 的百分比

H股/内资股

的百分比

% %

1 神华集团公 实益拥有人 内资股 不适用

14,530,574,452 88.11 73.06

2 JPMorgan 实益拥有人;投资 H股 好仓 273,872,894 8.05 1.38

Chase & 经理;受讬人(被

Co. 淡仓 8,995,999 0.26 0.05

动受讬人除外);保

管人–法团/核准借 可供借出

117,373,047 3.45 0.59

出代理人 的股份

3 BlackRock, 大股东所控制的法 H股 好仓 264,591,604 7.79 1.33

Inc. 团的权益

淡仓 1,313,500 0.04 0.01

注:所披露信息乃是基于香港联交所的网站(www.hkex.com.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68

2015 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分部第 336 条,除上述披露外,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并无其他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或淡仓,

或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玉卓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23 日

主要经营业务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

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

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

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

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

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造材料、机

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 本报告期末,神华集团公司持有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司股份 143,068,000 股,占其总股份的 2.90%

2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

3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9

2015 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8 日, 神华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

8,024,505 股 A 股股份,并拟在 2015 年 7 月 8 日起的 12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

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 7 月 8 日已增持的股份)。神华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内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报告期内,神华集团公司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8,727,892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0.04%。

70

2015 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一) 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1. 期末在任人员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报告期

的税前报酬总额 任期内

任期起始 (万元) 是否在

任期终止

姓名 报告期末职务 性别 年龄 日期(从首次 股东单

计划日期 其中:兑现

聘任日起算) 位或关

以前年度绩 联单位

效年薪 领薪

张玉卓 董事长 男 53 2014-06-27 — 0 0 是

执行董事 2010-06-18

凌 文 副董事长 男 52 2014-06-27 — 0 0 是

执行董事 2004-11-06

韩建国 执行董事 男 57 2011-05-24 — 73.1 29.8 否

总裁 2014-06-27 —

范徐丽泰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70 2010-06-18 — 45.0 0 否

贡华章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9 2009-06-05 — 45.0 0 否

郭培章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6 2010-06-18 — 45.0 0 否

陈洪生 非执行董事 男 65 2012-05-25 — 0 0 是

翟日成 监事会主席 男 51 2014-08-22 — 0 0 是

唐 宁 监事 男 60 2010-06-18 — 41.0 7.8 否

申 林 监事 男 55 2014-08-22 — 85.1 8.0 否

李 东 高级副总裁 男 55 2011-05-24 — 65.3 25.1 否

王金力 高级副总裁 男 56 2013-09-27 — 73.0 34.6 否

吴秀章 副总裁 男 49 2015-11-25 — 6.6 0 否

王永成 副总裁 男 53 2015-11-25 — 6.4 0 否

张子飞 副总裁 男 57 2015-11-25 — 6.2 0 否

王树民 副总裁 男 53 2015-11-25 — 6.2 0 否

黄 清 董事会秘书 男 50 2004-11-06 — 101.4 27.7 否

张克慧 财务总监 女 52 2007-01-22 — 97.1 25.3 否

合计 / / / / / 696.4 158.3 /

注:(1)董事、监事 2015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

经董事会批准;应付报酬包括薪金、津贴、社会福利缴费、所得税、退休计划供款等;

(2)高级管理人员韩建国、李东、王金力在神华集团公司兼任职务,薪酬按照 2015 年生效的《中央

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执行,2015 年薪酬水平下降幅度较大;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按照本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3)于本报告期的任期内,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2014 年 8 月 22 日至

2017 年 8 月 21 日);

(5)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1

2015 年度报告

2. 报告期离任董事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报告期

的税前报酬总额 任期内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万元) 是否在

姓名 离任前职务 性别 年龄 股东单

日期 日期 其中:兑现

位领薪

以前年度

绩效年薪

执行董事 2014-08-22

王晓林 男 52 2015-08-20 54.3 25.1 否

高级副总裁 2011-05-24

注:(1)董事 2015 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2)于本报告期的任期内,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年龄计算日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 报告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报告期

的税前报酬总额 任期内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万元) 是否在

姓名 离任前职务 性别 年龄 股东单

日期 日期 其中:兑现

位领薪

以前年度

绩效年薪

郝 贵 高级副总裁 男 53 2011-05-24 2015-08-21 49.6 17.0 否

薛继连 高级副总裁 男 61 2011-05-24 2015-03-10 26.6 16.8 否

王品刚 高级副总裁 男 54 2011-05-24 2015-10-29 56.7 24.1 否

合计 / / / / / 132.9 57.9 /

注:(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批准;

(2)于本报告期的任期内,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王品刚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其他人员年龄计算日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 期末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姓名 简历

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博士于企业管理具有丰富

经验,并在中国煤炭行业拥有丰富的专业管理经验。他于 1989 获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

1992 年至 1996 年先后在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及美国南伊利诺依大学从事博士后深造,研究洁

净煤技术。

张博士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自 2008 年 12 月起

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自 2014 年 5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

张博士自 2003 年至 2010 年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董事长,自 2005 年至 2010 年任

张玉卓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8 年至 2014 年任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自 2004

年至 2010 年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11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自 2010 年至 2014 年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此前,张博士曾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煤炭

科学研究总院院长,中煤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兖矿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72

2015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凌博士拥有丰富的金融机构及

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1991 年获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1992 年至 1994 年在上海交通大

学从事博士后深造,研究宏观经济。

凌博士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自 2010 年 4 月起

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自 2014 年 5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总经理,凌博士亦为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凌 文

凌博士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 2002 年至 2014 年任神

华财务公司董事长,自 2006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总裁,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此前,凌博士曾担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及财务总监,中国工商

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友联中国业务管理公

司主席等职务。

195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员。韩先生在中国煤炭行业、宏观经济及企业管理

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于 1999 年获同济大学硕士学位。

韩先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总裁,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自 2003 年 8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自 2009 年 3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总信息师,

韩建国 自 2014 年 7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

韩先生自 2004 年至 2011 年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11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 2011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此前,韩先生曾担任神华煤炭运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处长等职

务。

194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范女士于立法及监督方面有丰富经验。她于 1973 年获香

港大学硕士学位。

范女士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 1 月起任中

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 2 月起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自 2011 年 5 月起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3 年 3 月起任

范徐丽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范女士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此前,范女士曾任第九届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

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筹备工作委员会委员、立法会主席,香港大学就业

辅导处处长,香港理工学院助理院长等职务。

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贡先生于 1965 年毕业于江苏省扬州

商业学校,积逾四十年会计经验。

贡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7 年 12 月起任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1 年 4 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外

部董事。贡先生亦为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邀理事,中国会计

学会顾问,中国价格协会顾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

贡华章

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贡先生自 2009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7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7 年至 2014 年任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至 2015 年任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此前,贡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73

2015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4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郭先生于宏观经济和企业管理方面有丰富

经验。他于 1982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

郭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6 月起任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培章 郭先生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中国神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5 年至 2010

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自 2009 年至 2010 年担任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自 2010 年至 2015 年任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此前,郭先生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副司长、司长,新疆自治区计划委

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195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陈先生在航运生产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

经验。他于 2001 年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陈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11 年 12 月起任中国

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 2012 年 2 月起任神华集团外部董事,自 2012 年 4 月起

任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外部董事。

陈洪生

陈先生自 2012 年至 2014 年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自 2003 年至 2010 年担

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中国远

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此前,陈先生曾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翟先生于 2003 年获中国矿业大学硕士学位。

翟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自 2015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产权

管理局局长,神华集团产权管理局局长。

翟日成

翟先生自 200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此前,翟先生曾任神华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

等职务。

195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唐先生于 1998 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

唐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唐先生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本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 2010 年至 2011 年任神华集团公司产权管理局副局长,自 2011

唐 宁 年至 2013 年任神华集团公司下派监事会工作一部总经理,自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

神华集团公司下派监事会工作部总经理。

此前,唐先生曾任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

室处长、副主任、办公厅主任等职务。

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申先生于 2005 年获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

位。

申先生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自 2010 年 7 月起担任本

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自 2010 年 7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部主任。

申 林

申先生自 2009 年至 2010 年任本公司企业文化部副主任,神华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

任。

此前,申先生曾任神华包神铁路公司人事劳资部经理、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党委副

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

196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博士具有丰富的中国煤炭企业管

理经验。他于 2005 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05 年获辽宁工程技术大

学博士学位。

李 东 李博士自 201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自 2006 年 8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经

理,自 2011 年 12 月起任神华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此前,李博士曾任神华集团公司副总工

程师,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等职务。

74

2015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王博士在中国煤炭行业拥有约 30

年营运及管理经验,他于 2009 年获清华大学 EMBA 硕士学位,于 2006 年获辽宁工程技术

大学博士学位。

王博士自 201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自 2013 年 7 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

王金力 公司副总经理。

王博士自 2004 年至 2013 年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0 年至 2014 年任神华集团公司下属

神华煤炭运销公司董事长、本公司下属神华销售集团公司董事长。

此前,王博士曾任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神华神东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副总经理、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珲春矿务局局长等职。

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博士拥有丰富的化工企业管理经

验,他于 1986 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学士学位,于 1989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获应用化

学硕士学位,于 2010 年获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吴博士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吴秀章 吴博士自 200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自 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09 年 5 月自 2013 年 3

月担任神华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此前,吴博士曾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煤制油化工研究

院院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液化工程部副经理,燕山石化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王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他于 2006

年获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先生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永成 王先生自 2002 年 8 月自 2011 年 11 月担任神华天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此前,王先生曾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劳资部副经理、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并主持

工作,华能精煤公司干部部副经理等职务。

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先生拥有丰富的煤炭企业管理经

验,他于 2004 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

张先生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14 年 7 月起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董事。

张子飞

张先生自 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此前,张先生曾任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神东煤炭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神东煤炭公司开拓准备处副处长、大海则矿矿长、补连塔矿矿长等职务。

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先生拥有丰富的电力企业管理经

验,他于 1985 年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获学士学位,2005 年获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

王先生自 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树民 王先生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神华国华电力分公司总经理,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此前,王先生曾任中国神华国华电力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综合计划

部副经理等职务。

75

2015 年度报告

姓名 简历

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黄先生于 2004 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黄先生是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高

级访问学者,他于 1991 年获广西大学硕士学位。

黄 清

黄先生自 2004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此前,黄先生曾任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秘书、神华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湖北省铁路

公司副总经理及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秘书等职务。

1963 年 2 月出生,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FCPA)。张博

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她于 2014 年获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

张博士自 2007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4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下属神华财务公

张克慧

司董事长。

此前,张博士曾任本公司内控审计部主任、神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朔黄铁路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开展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运营工作。总裁韩建国对董事会负责,按照章

程规定行使总裁职权;高级副总裁李东负责煤炭生产、安全监察及环保节能工作,高级副总

裁王金力负责生产运营组织、煤炭销售、路港航运输管理工作,副总裁吴秀章负责煤化工业

务,副总裁王永成负责物资采购业务,副总裁张子飞协助李东分管煤炭生产、安全监察业务,

副总裁王树民负责电力业务、社会责任工作,董秘黄清负责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财务总监

张克慧负责财务总监相关工作。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期末在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玉卓 神华集团公司 董事长 2014-05 -

董事 2010-04 -

凌 文 神华集团公司

总经理 2014-05 -

董事 2014-07 -

韩建国 神华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3-08 -

总信息师 2009-03 -

陈洪生 神华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2012-02 -

财务部总经理 2003-01 2015-05

翟日成 神华集团公司

产权管理局局长 2015-06 -

76

2015 年度报告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唐 宁 神华集团公司 下派监事会工作部总经理 2013-06 2015-04

申 林 神华集团公司 党建工作部总经理 2010-07 -

副总经理 2006-08 -

李 东 神华集团公司

总法律顾问 2011-12 -

王金力 神华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13-07 -

神华集团公司 副总工程师 2005-01 2015-11

吴秀章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

董事长 2010-04 2015-11

工有限公司

张子飞 神华集团公司 职工董事 2014-07 -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

王树民 董事长 2013-03 2015-11

责任公司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日期 日期

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01 -

范徐丽泰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9-02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05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12 -

贡华章 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09-04 2015-11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11-04 -

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10-12 2015-11

郭培章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4-06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2011-12 -

陈洪生

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外部董事 2012-04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薪

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本公司按照国际、国内惯例并参照国内大型已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水平,拟定相关董事、监事薪

酬方案。

本公司依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

法》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 参见本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情况

77

2015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参见本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变动前担任的职务 变动后担任的职务 变动原因

吴秀章 — 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

王永成 — 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

张子飞 — 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

王树民 — 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

姓名 变动前担任的职务 变动后担任的职务 变动原因

王晓林 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 — 工作变动辞任

郝 贵 高级副总裁 — 董事会解聘

薛继连 高级副总裁 — 因年龄原因退休

王品刚 高级副总裁 — 去世

因工作变动原因,吴秀章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辞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重要情况的说明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拥有本公司或《证券及期

货条例》(即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的权益及

淡仓。

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已依照本公司所遵守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他们在 2015 年整个年度或其任期内完

全遵守标准守则。

全体董事、监事已向公司提供相关培训记录,各位董事、监事已按要求参加了监管机构

相关培训。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根据要求参加了由上市地交易所、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等机构组

织的共 15 个小时以上的培训。

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任何事宜或交易时,申报其涉及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并在

适当情况下回避。除其自身的服务合同及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与神华集团公司分别

订立的宁东电力股权转让协议、徐州电力股权转让协议及舟山电力股权转让协议外,本公司

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 2015 年度所订立(并于该年度内或结束时仍然

78

2015 年度报告

生效)的重要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个人的重大权益;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确认他们及其

联系人未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任何有关连的交易。

本公司已与全部董事及监事订立服务合同。董事或监事概无与本集团成员公司订立或拟

订立本集团若不支付赔偿(不包括法定赔偿)就无法于一年内终止的服务合同。本公司已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

除在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在财务、业务、家属、其他

重大方面无任何关系。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未向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或其配偶或未满 18 岁子女授予其股本证券或认股权证。

七、本集团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本公司总部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92

本公司子分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4,806

本集团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95,498

本公司及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数量(人) 12,185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数量(人)

经营及维修人员 55,985

管理及行政人员 13,372

财务人员 1,620

研发人员 2,911

技术支持人员 12,081

销售及市场营销人员 2,312

其他人员 7,217

合计 95,49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以上 3,130

大学本科 28,202

大学专科 25,512

中专 14,888

技校、高中及以下 23,766

合计 95,498

(二) 薪酬政策

本公司制定了以基本工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向一线员工倾斜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

政策。

79

2015 年度报告

(三) 培训计划

本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班

组管理等培训。2015 年累计投入培训资金人民币约 1.4 亿元,培训约 225 万人次,人均培训

学时约 43 小时。具体内容请见本集团《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 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约 6,191.2 万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26.7 亿元

80

2015 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一)遵守境内监管要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二)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

企业管治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规定的企业管治政

策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管治制度。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一直全面遵守各项原则、

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行企业

管治守则的职权范围请见《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已在上市地交

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董事会召开、表决、披露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提名、选举程序符合规范要

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公司章程》详尽地说明董事长与总裁这两个不同职位

各自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成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有益于保障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事来源于境内外的不同行业,有一名女性董事,非执行董事超过全体

董事的 1/2,且每位董事的知识结构和专业领域于董事会整体结构中,既具有专业性又互为

补充。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请见本报告相关各节。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神华《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

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股东可根据中国神华《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书面要求董事会召集

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在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者

索取《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报告、财务

会计报告等资料。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进行信息披露,设立了投资者关系接待电话、传真及邮箱,

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接待工作制度与股东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

81

2015 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决议刊登的披露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站的查询索引 日期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海证交所网站 2015 年 5 月 30 日

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海证交所网站 2015 年 5 月 30 日

股东会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2015 年 5 月 29 日 上海证交所网站 2015 年 5 月 30 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

站披露,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交所网站披露。

公司接受股东参会报名,会议上给股东安排了专门环节以有效审议议案,股东积极与会,

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

议,通过安排专门的问答时间实现了股东与管理层的互动交流。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

人。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师代表列席了股东周年大会

并宣读了审计意见。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出席股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

姓名 缺席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张玉卓 否 9 9 4 0 0 否 3/3

凌文 否 9 9 5 0 0 否 3/3

韩建国 否 9 9 4 0 0 否 3/3

王晓林 否 4 4 2 0 0 否 3/3

范徐丽泰 是 9 9 6 0 0 否 3/3

贡华章 是 9 9 4 0 0 否 3/3

郭培章 是 9 9 4 0 0 否 3/3

陈洪生 否 9 9 4 0 0 否 3/3

注: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晓林先生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委

员及高级副总裁职务。

82

2015 年度报告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3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201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序号 名称 时间 方式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年2月16日 通讯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年3月20日 现场结合通讯

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年4月24日 现场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5年5月8日 通讯

5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年8月21日 现场

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年10月23日 现场结合通讯

7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5年11月25日 通讯

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5年11月26日 通讯

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年12月17日 现场

(二) 独立董事工作开展情况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其中贡华章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本公

司已接受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

立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及背景满足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神华《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中国神华《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坚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挥监督职能,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定期报告、

财务报告的审核,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的各项条件,积极采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制

订了《独立董事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指定部门作为独立董事事务

和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工作承办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开展调研、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工

作。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请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章节。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83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大会届次 事项 执行情况

1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批准本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大会 并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 配相关事宜已于 2015 年

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实施利 第三季度办理完毕。

润分配事宜。

2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批准聘任 2015 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授权 2015 年度审计师聘任及

大会 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韩建国董 酬金情况详见本报告“重

事和贡华章董事组成董事小组决定审 要事项”章节相关内容。

计师酬金。

3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批准授予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报告期内未行使该等授

大会 需要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的一般 权。

授权。

4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批准授予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报告期内未行使该等授

大会及 2015 年第 需要回购公司 A 股、H 股股份的一般 权。

一次 A 股类别股 授权。

东会、2015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

5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可发行的额度 根据授权,本公司报告期

大会 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内发行多次超短期融资券

在授权范围之内,董事会就每次债务 及中期票据,本公司下属

融资工具发行的品种、金额范围、期 子公司发行 15 亿美元债

限范围、募集资金用途范围作出决策 券。

后,可转授权予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

决定发行的其他事宜并具体实施。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三届

专门委员会

主席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张玉卓 张玉卓、凌文、韩建国

审计委员会 贡华章 贡华章、范徐丽泰、郭培章、陈洪生

薪酬委员会 范徐丽泰 范徐丽泰、贡华章

提名委员会 郭培章 郭培章、张玉卓、范徐丽泰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郭培章 郭培章、凌文、韩建国

注: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晓林先生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

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职务。

84

2015 年度报告

1.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及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5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所持部

分股权、中国神华 2016 年度资本开支计划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所有会议。

2.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

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

及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神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履行职责。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议案,提

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强备品备件清理等建议,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所有会议。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15 年报工作中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1)在 2015 年度审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德勤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2015 年 10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方案;2015 年 11 月 5 日,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评价方案。

(2)在德勤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草稿。2016

年 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中国神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稿)》、

《中国神华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草稿)》。

(3)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2016 年 3 月 16 日,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张克慧博士对会计政策、报表编制情况的汇报。

(4)德勤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拟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 3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对 2015 年度经审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没有发现与管理层汇报不一致的情况。

85

2015 年度报告

3.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就制定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

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获董事会转授以下职责,即厘定全

体执行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货币利益、退休金及

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自行厘

定薪酬;及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5 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报告期内,薪酬

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期间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现了上市公司以经济效益为

中心的价值理念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社会、经济责任,薪酬委员会同意公司各项薪酬管

理制度。

4.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

数及成员多元化,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拟订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

合格的董事候选人、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前述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主席除外);拟订

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在适当情况下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及检讨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

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检讨结果;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吴秀章等 4 人为公司副总裁

等议案,会议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5.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的实施;就影响

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或总裁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物业

资产、员工或其他设施所发生的重大事故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该等事故的处理;及执行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15 年度,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议案获得通过,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

86

2015 年度报告

五、监事会对监督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中国神华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本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具有独立性。

作为避免同业竞争的过渡性措施,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接受神华集团公司委托,为神

华集团现有的资产和业务提供日常运营管理服务;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聘任神华集团公司

3 名副总经理担任本公司总裁及高级副总裁。

本公司在保持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的同时,将进一步规范关

联交易、减少可能的同业竞争,致力于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及轮船运输,煤制烯烃等。目

前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公司存续资产中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国能集团有限

公司等企业生产的主要煤炭、电力、烯烃等产品与本公司的产品及品质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

同时亦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区域性市场。

公司在 2005 年与神华集团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按照此协议,神华集团

承诺不与本公司在国内外任何区域内的主营业务发生竞争,并授予本公司向神华集团收购潜

在竞争业务的选择权和优先收购权。2015 年,神华集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况。

2014 年 6 月 28 日,中国神华对外披露《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中国神

华将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对神华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 14 项资产启动收购工作(将资产收

购方案提交中国神华内部有权机关履行审批程序)。2015 年 10 月,本公司完成收购神华集

团公司下属三家发电公司股权,涉及资产主要是具备“超低排放”技术、较高容量的清洁燃煤

机组。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依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绩效考核采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

核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依据董事会和经营层签署的绩效考核责任书

进行。

管理层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除基本年薪外,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经营层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年薪。

87

2015 年度报告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神华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述审计

意见与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88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

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进行了认真监督。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召开 召开 召开 出席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时间 地点 方式 情况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3 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北京 现场 全部

第三次会议 20 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4 月

北京 现场 全部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4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8 月 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北京 现场 全部

第五次会议 21 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0 月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北京 现场 全部

第六次会议 23 日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地有关法规规范运

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

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

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客观、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除履行相关程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外,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与募集说明

书中的披露情况一致。

89

2015 年度报告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批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

神华集团所持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公司持有的宁东电力

100%股权、徐州电力100%股权及舟山电力51%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内幕

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规则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八、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施有效,保证了内幕信息的安全。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90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投资者关系

2015 年,煤炭市场持续低迷,资本市场剧烈震荡,面对新的形势,中国神华积极优化

投资者关系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市场顺畅沟通的通道。

一、继续保持高频率交流,建立顺畅沟通渠道

公司秉承主动、透明的工作理念,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业绩发布会、路演、

网上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持续与投资者和分析师进行坦诚、充分的沟通,实现与分析师、基

金经理交流 700 余人次,基本做到除静默期外“每周实地调研,每日电话沟通”。其中:路

演交流 220 余人次;投资论坛交流 200 余人次;公司拜访、电话会议交流 270 余人次;网络

交流会回答股东提问近 100 个。

二、突出清洁能源战略,深挖投资价值

2015 年以来,资本市场对行业未来判断分化,部分投资者对煤炭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

信心不足。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神华积极向市场介绍新确立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积极向市

场传递“煤炭可以清洁利用”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对公司及煤炭行业的正面理解,传播行

业转型升级的正能量。

在投资者交流过程中,在继续强调公司坚持绿色开采、向社会提供环保煤炭产品、煤电

超低排放等清洁发展措施的同时,公司更从中国能源结构特点和行业整体发展角度出发,梳

理行业发展规律,突出未来发展潜力,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推动公司全方位参与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5 年,公司继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交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与资本市

场的充分沟通。在坚持公司主要领导直接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的同时,着力推动公司各部门

的深度参与,2015 年,公司财务、战略、销售、企业管理等部门在继续完成信息和资料收

集的同时,更直接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对资本市场信息需求的理解,为

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做好预期管理

2015 年,公司持续以预期管理为重点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初步确立了“年度计划+月

度修正+年内调整”的年度经营性信息披露模式,为预期管理提供较为坚实的工作基础,同

时以季度为周期,梳理工作内容,整理汇总市场反馈,及时披露业绩变动信息,引导市场估

值与公司经营业绩同步。

2015 年,凭借专业的投资者关系服务,中国神华获得了由英国《IR Magazine》评选的

2015 年大中华区能源行业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91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索引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 中国神华关于郭家湾、青龙寺煤矿获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2015/01/06

2 中国神华国际信用评级结果公告 2015/01/07

3 中国神华 H 股公告 2015/01/07

4 中国神华关于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1/10

5 中国神华 201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01/10

6 中国神华 H 股公告 2015/01/15

7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财务公司 2014 年度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公告 2015/01/15

8 中国神华关于发行美元债券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5/01/21

9 中国神华 H 股公告 2015/01/21

10 中国神华 2014 年 1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1/22

11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神东电力准东五彩湾二期电厂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1/29

12 中国神华沃特马克一期工程露天煤矿项目进展公告 2015/02/10

13 中国神华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2015/02/10

14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业绩快报 2015/02/11

15 中国神华 2015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02/17

16 中国神华 2015 年 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2/17

17 中国神华关于重庆万州港电 1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5/02/17

18 中国神华关于 2015 年度经营目标及资本开支计划的公告 2015/02/17

19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15/03/12

20 中国神华 2015 年 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3/17

21 中国神华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2015/03/19

22 中国神华年报摘要(更新) 2015/03/21

23 中国神华年报摘要 2015/03/21

24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2015/03/21

25 中国神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03/21

26 中国神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5/03/21

27 中国神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1

28 中国神华关于关停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的公告 2015/03/21

29 中国神华年报 2015/03/21

30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1

中国神华: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2015/03/21

31

32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03/21

33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03/21

34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5/03/21

92

2015 年度报告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35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03/21

36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03/21

37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03/21

中国神华: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5/03/21

38

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9 中国神华关于拟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2015/04/04

40 中国神华关于福建鸿山 3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5/04/08

中国神华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 2015/04/11

41

通知

42 中国神华 H 股通函 2015/04/11

43 中国神华 2015 年 3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4/21

44 中国神华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04/25

45 中国神华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2015/04/25

46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5

47 中国神华电价调整公告 2015/04/25

48 中国神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5

49 中国神华第一季度季报 2015/04/25

中国神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 2015/04/25

50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51 中国神华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2015/04/28

52 中国神华关于胜利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5/07

53 中国神华 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2015/05/09

54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9

55 中国神华关于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5/05/09

56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2015/05/09

57 中国神华关于福建鸿山 4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5/05/15

58 中国神华 2015 年 4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5/19

59 中国神华关于台格庙煤炭资源探矿权进展的公告 2015/05/29

60 中国神华关于青海格尔木火电厂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5/29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 2015/05/30

61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2 中国神华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股份一般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5/05/30

中国神华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 2015/05/30

63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64 中国神华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2015/06/02

65 中国神华派发 2014 年度末期股息公告 2015/06/06

66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副总裁郝贵接受司法调查的公告 2015/06/08

67 中国神华澄清公告 2015/06/10

68 中国神华 2015 年 5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6/16

93

2015 年度报告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中国神华关于神皖能源安庆电厂二期扩建项目 3 号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 2015/06/16

69

公告

70 中国神华 2015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06/18

71 中国神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09

72 中国神华沃特马克一期工程露天煤矿项目进展公告 2015/07/15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财务公司 2015 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 2015/07/15

73

公告

74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天明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7/16

75 中国神华 2015 年 6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7/21

76 中国神华 2015 年上半年业绩快报 2015/07/30

77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项目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5/08/15

78 中国神华 2015 年 7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8/18

79 中国神华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2015/08/21

80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2

81 中国神华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08/22

82 中国神华半年报 2015/08/22

83 中国神华半年报摘要 2015/08/22

84 中国神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2

85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国华清远发电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08/26

86 中国神华 2015 年 8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9/16

87 中国神华 2015 年 9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0/20

88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4

中国神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所持部分股权涉及 2015/10/24

89

关联(连)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神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2015/10/24

90

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神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2015/10/24

91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神华: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5 2015/10/24

9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及 2014 年度)

中国神华: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5 年 1 月 1 2015/10/24

93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及 2014 年度)

94 中国神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5/10/24

95 中国神华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2015/10/24

96 中国神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4

97 中国神华第三季度季报 2015/10/24

98 中国神华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0/24

中国神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 2015/10/24

99

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神华: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5 年 1 月 1 日至 6 2015/10/24

100

月 30 日止期间及 2014 年度)

94

2015 年度报告

A 股披露文件(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01 中国神华关于高级副总裁去世的公告 2015/10/30

102 中国神华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2015/11/03

103 中国神华 2015 年 10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1/17

104 中国神华关于神皖庐江电厂新建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11/17

105 中国神华关于印尼南苏 1 号独立发电厂项目投标进展的公告 2015/11/21

106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2015/11/26

107 中国神华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2015/12/02

108 中国神华关于神华国华华容电厂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2015/12/10

109 中国神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8

110 中国神华关于 2016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2015/12/18

111 中国神华 2015 年 1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2/18

112 中国神华关于印尼爪哇 7 号独立发电厂项目投标进展的公告 2015/12/29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1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05

2 自愿公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评级结果 2015/01/06

3 建议发行美元计值无抵押债券 2015/01/06

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09

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09

于二零一八年到期的 500,000,000 美元 2.500 厘债券;于二零二零年到期的

6 500,000,000 美元 3.125 厘债券;于二零二五年到期的 500,000,000 美元 3.875 2015/01/14

厘债券

7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14

8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告 2015/01/20

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20

10 2014 年 1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1/21

11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1/28

12 截至 2015 年 01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2/02

13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2/09

1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2/09

15 2014 年度业绩快报 2015/02/10

16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2/10

17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2/13

1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2/16

19 2015 年 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2/16

20 关于 2015 年度经营目标及资本开支计划的公告 2015/02/16

21 截至 2015 年 02 月 28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3/03

95

2015 年度报告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22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5/03/10

23 自愿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5/03/11

24 2015 年 2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3/16

2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3/18

26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3/20

27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3/20

2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3/20

2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3/20

3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2015/03/20

31 2014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5/03/22

32 2014 年度报告 2015/03/22

33 截至 2015 年 03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3/31

3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07

3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07

36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4/10

37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4/10

38 建议回购 A 股及 H 股的一般授权 2015/04/10

39 H 股类别股东会回条 2015/04/10

40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2015/04/10

41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2015/04/10

42 股东周年大会回条 2015/04/10

43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2015/04/10

44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5/04/10

4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10

46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5/04/14

47 2015 年 3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4/20

4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24

4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24

5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4

51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2015/04/24

52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4/27

53 截至 2015 年 04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4/30

5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5/06

5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5/08

56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5/08

57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5/08

58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第二份代表委任表格 2015/05/08

96

2015 年度报告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59 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2015/05/08

60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5/14

61 2015 年 4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5/18

62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5/28

63 关于台格庙煤炭资源探矿权进展的公告 2015/05/28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64 2015/05/29

股类别股东会之投票结果

6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5/29

66 回购股份一般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2015/05/29

67 截至 2015 年 05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6/01

6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6/01

6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6/05

70 关于高级副总裁郝贵接受司法调查的公告 2015/06/07

71 澄清公告 2015/06/09

72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6/15

73 2015 年 5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6/15

7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6/17

75 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6/30

76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08

77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7/14

7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7/14

7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7/15

80 2015 年 6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7/20

81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7/29

82 2015 年上半年业绩快报 2015/07/29

83 截至 2015 年 07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7/31

84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5/08/11

8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8/14

86 2015 年 7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8/17

87 现任董事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15/08/20

88 执行董事辞任 2015/08/20

89 解聘高级副总裁 2015/08/21

90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8/21

91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8/21

92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业绩公告 2015/08/21

93 2015 中期报告 2015/08/23

9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08/25

97

2015 年度报告

H 股披露文件(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刊载日期

95 截至 2015 年 08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9/01

96 致非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9/08

97 致登记持有人的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15/09/08

98 2015 年 8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09/15

99 截至 2015 年 09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09/30

100 董事会召开通知 2015/10/13

101 2015 年 9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0/19

102 收购宁东电厂 100%股权、徐州电厂 100%股权及舟山电厂 51%股权 2015/10/23

103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10/23

104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0/23

10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0/23

106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0/30

107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11/02

108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1/02

10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1/16

110 2015 年 10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1/16

111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1/20

112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1/25

11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15/11/25

114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12/01

115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2/01

116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2/09

117 2016 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 2015/12/17

118 2015 年 11 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2015/12/17

119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2/17

120 海外监管公告 2015/12/28

12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15/12/31

98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99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附注 年末余额 项目 附注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已重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五、1 47,850 43,508 短期借款 五、17 6,435 12,9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2 12 442 应付票据 五、18 2,473 4,387

应收票据 五、3 17,649 6,216 应付账款 五、19 31,517 34,624

应收账款 五、4 23,370 24,634 预收款项 五、20 3,624 4,384

预付款项 五、5 3,613 5,917 应付职工薪酬 五、21 3,397 3,364

其他应收款 五、6 3,478 3,198 应交税费 五、22 5,536 6,385

存货 五、7 12,816 15,980 应付利息 784 789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12,248 19,751 应付股利 2,786 1,501

流动资产合计 121,036 119,646 其他应付款 五、23 33,357 26,6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5 6,580 5,764

其他流动负债 五、24 4,998 9,994

流动负债合计 101,487 110,778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9 1,795 1,795 长期借款 五、26 54,179 44,619

长期股权投资 五、10 5,049 4,952 应付债券 五、27 34,606 24,933

固定资产 五、11 318,953 270,657 长期应付款 五、28 2,523 1,705

在建工程 五、13 32,263 77,371 预计负债 五、29 2,197 2,102

工程物资 五、12 1,347 1,6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5 816 836

无形资产 五、14 35,757 33,5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321 74,195

长期待摊费用 2,482 3,280 负债合计 195,808 184,9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5 3,203 2,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6 32,080 29,086 股东权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2,929 424,925 股本 五、30 19,890 19,890

资本公积 五、31 74,729 80,424

其他综合收益 五、32 (237) (371)

专项储备 五、33 6,570 4,638

盈余公积 五、34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五、35 180,405 179,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92,790 295,243

少数股东权益 65,367 64,355

股东权益合计 358,157 359,598

资产总计 553,965 544,5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53,965 544,571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00 页至第 197 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100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附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十五、1 30,563 36,195 短期借款 十五、11 7,300 14,0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2 12 43 应付票据 366 145

应收票据 3,368 501 应付账款 十五、12 8,327 10,152

应收账款 十五、2 16,017 15,630 预收款项 67 56

预付款项 468 489 应付职工薪酬 十五、13 1,484 1,324

应收股利 6,256 3,604 应交税费 2,892 2,324

其他应收款 十五、3 7,680 4,891 应付利息 480 642

存货 十五、4 4,436 5,416 其他应付款 3,482 2,694

其他流动资产 50,507 46,6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十五、14 1,938 462

流动资产合计 119,307 113,446 其他流动负债 54,587 56,595

流动负债合计 80,923 88,414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47 1,647 长期借款 十五、15 3,872 4,008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5 118,112 107,887 应付债券 五、27 24,955 24,933

固定资产 十五、6 41,247 40,768 长期应付款 十五、16 1,115 1,150

在建工程 十五、7 3,381 8,946 预计负债 1,156 1,106

工程物资 88 4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098 31,197

无形资产 十五、8 14,285 12,671 负债合计 112,021 119,611

长期待摊费用 954 1,809 股东权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五、9 456 342 股本 五、30 19,890 19,8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五、10 30,842 48,730 资本公积 77,429 79,0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1,012 223,262 专项储备 4,554 3,113

盈余公积 五、34 11,433 11,433

未分配利润 104,992 103,614

股东权益合计 218,298 217,097

资产总计 330,319 336,70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30,319 336,708

101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利润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 五、36 177,069 253,081

减:营业成本 五、36 110,427 166,2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37 5,833 4,100

销售费用 五、38 584 794

管理费用 五、39 18,333 18,340

财务费用 五、40 4,669 3,826

资产减值损失 五、41 5,773 621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五、42 (6) (5)

投资收益 五、43 644 733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28 409

二、营业利润 32,088 59,913

加:营业外收入 五、44 1,896 931

减:营业外支出 五、45 902 7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76 290

三、利润总额 33,082 60,135

减:所得税费用 五、46 9,818 13,082

四、净利润 23,264 47,0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44 37,419

少数股东损益 7,120 9,634

五、其他综合收益(损失)的税后净额 五、32 149 (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4 (319)

(一)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 (21) (18)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的变动 (21) (18)

(二)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155 (30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2)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7 (30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5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413 46,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278 37,1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135 9,634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812 1.881

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合并方自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74 百万元(2014 年

度:净利润人民币 676 百万元)。

102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利润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五、17 42,875 51,485

减:营业成本 十五、17 30,536 34,8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95 1,724

销售费用 6 6

管理费用 5,095 5,433

财务费用 2,062 2,411

资产减值损失 526 1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 (16)

投资收益 十五、18 16,315 10,24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9 266

二、营业利润 17,763 17,118

加:营业外收入 330 196

减:营业外支出 268 2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 98

三、利润总额 17,825 17,016

减:所得税费用 1,729 2,586

四、净利润 16,096 14,43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096 14,430

103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8,284 284,46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241 1,49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5,74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 2,37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 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26 7,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818 293,2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375) (151,11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1,96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1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00) (3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034) (21,1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480) (44,5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23) (4,9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412) (224,2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7(1) 55,406 69,0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 19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99 1,1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40 73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87 1,9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6 4,1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876) (45,1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 (1,14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5) (1,5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49) (47,8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23) (43,7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88 1,07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288 1,07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股东投入的资本 - 11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458 46,34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034 39,91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780 87,5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756) (85,968)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 (5,38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791) (29,24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7,343) (5,08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937) (115,2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57) (27,7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35 (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6,361 (2,37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962 38,33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47(2) 42,323 35,962

104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附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645 47,7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4 7,8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96 55,6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148) (25,3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789) (7,7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61) (9,4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48) (2,4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46) (44,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十五、19(1) 5,450 10,6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8,278 89,97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348 10,0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82 4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188 100,0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74) (6,6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081) (110,672)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 (5,38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82) (9,9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823) (127,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5 (27,2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376 57,9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4,985 39,9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361 97,8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851) (71,9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359) (20,9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210) (92,9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49) 4,9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5,034) (11,72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48 37,17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十五、19(2) 20,414 25,448

105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金额

少数 股东

项目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890 77,739 (353) 4,638 11,433 178,442 291,789 63,838 355,627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期初数的影响 - 2,685 (18) - - 787 3,454 517 3,971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80,424 (371) 4,638 11,433 179,229 295,243 64,355 359,59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5,695) 134 1,932 - 1,176 (2,453) 1,012 (1,44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34 - - 16,144 16,278 7,135 23,41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95) - - - - (5,695) 2,284 (3,411)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2,288 2,288

2.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 - - - - - (4) (4)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价 - (5,695) - - - - (5,695) - (5,695)

4.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250 - (14,968) (14,718) (8,628) (23,346)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五、35 - - - 250 - (250) - - -

2.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5 - - - - - (14,718) (14,718) (8,628) (23,346)

(四)专项储备 - - - 1,682 - - 1,682 221 1,903

1.本年提取 五、33 - - - 5,381 - - 5,381 572 5,953

2.本年使用 五、33 - - - (3,699) - - (3,699) (351) (4,050)

四、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4,729 (237) 6,570 11,433 180,405 292,790 65,367 358,157

106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已重述)

少数 股东

项目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890 77,686 (52) 3,598 11,433 159,807 272,362 57,175 329,537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期初数的影响 - 3,035 - - - 175 3,210 358 3,56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80,721 (52) 3,598 11,433 159,982 275,572 57,533 333,10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297) (319) 1,040 - 19,247 19,671 6,822 26,4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319) - - 37,419 37,100 9,634 46,73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5 - - - - 165 1,060 1,225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971 971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前原股东投入

的资本 - 112 - - - - 112 108 220

3.其他 - 53 - - - - 53 (19) 34

(三)利润分配 - (462) - 72 - (18,172) (18,562) (4,047) (22,609)

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五、35 - - - 72 - (72) - - -

2.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5 - - - - - (18,100) (18,100) (4,047) (22,147)

3.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股东的分配 - (462) - - - - (462) - (462)

(四)专项储备 - - - 968 - - 968 175 1,143

1.本年提取 五、33 - - - 5,996 - - 5,996 597 6,593

2.本年使用 五、33 - - - (5,028) - - (5,028) (422) (5,450)

四、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80,424 (371) 4,638 11,433 179,229 295,243 64,355 359,598

107

2015 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金额

项目 附注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9,047 3,113 11,433 103,614 217,09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1,618) 1,441 - 1,378 1,20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6,096 16,096

(二)利润分配 - - - - (14,718) (14,718)

1.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5 - - - - (14,718) (14,718)

(三)专项储备 - - 1,441 - - 1,441

1.本年提取 - - 4,281 - - 4,281

2.本年使用 - - (2,840) - - (2,840)

(四)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1,618) - - - (1,618)

三、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7,429 4,554 11,433 104,992 218,298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附注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本年年初余额 19,890 78,994 2,403 11,433 107,284 220,0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53 710 - (3,670) (2,90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4,430 14,430

(二)利润分配 - - - - (18,100) (18,100)

1.向股东分配股利 五、35 - - - - (18,100) (18,100)

(三)专项储备 - - 710 - - 710

1.本年提取 - - 4,701 - - 4,701

2.本年使用 - - (3,991) - - (3,991)

(四)其他 - 53 - - - 53

三、本年年末余额 19,890 79,047 3,113 11,433 103,614 217,097

108

2015 年度报告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本公司是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经国务院批准独家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神华集团以其与煤炭生产、铁路及港口运输、发电等相关的核心业务(以下简称“核心业

务”)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投入本公司。上述净资产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后净资产为人民币 186.12 亿元。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4]1010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外上市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对此评估项目予以核准。

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011 号文《关于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神华集团投入本公司的上述净资产按 80.5949%的比例折为

本公司股本 150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未折入股本的人民币 36.12 亿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

公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接管了神华集团的煤炭开采、发电及运输业务。

于 2005 年,本公司发行 3,089,620,455 股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每股港币 7.50 元通过

全球首次公开发售形式出售。此外,神华集团亦将 308,962,045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股

转为 H 股。总数为 3,398,582,500 股的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

于 2007 年,本公司发行 1,8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6.99 元。

该 A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集团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和煤炭批发经营。本集团一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煤炭的

洗选、加工;矿产品的开发与经营;专有铁路内部运输;电力生产;开展煤炭、铁路、电力经营

的配套服务;船舶的维修;能源与环保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

口业务;化工产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以煤炭

为原料,生产、销售甲醇、甲醇制烯烃、聚丙烯、聚乙烯、硫磺、C4、C5。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

化主要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109

2015 年度报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参见附注三、9)按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

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

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

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

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

并财务状况、2015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及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

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

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进行了折

算(参见附注三、8)。

110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企业合并发

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

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已计提累计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

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

该子公司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111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

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

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子公司所有者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

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

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

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

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参见附注三、16)外,其他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

112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续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

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9.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

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时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或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

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9.2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

及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为其他金融负债。

113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 续

9.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

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

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

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9.2.2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委托贷款、

应付款项、借款和吸收存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9.2.4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财务担保合同指本集团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本集团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公允价值

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以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与按照或有事项

原则(参见附注三、21)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两者之间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14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

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4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

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

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6 金融资产的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

响,且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包括:

115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金融工具 - 续

9.6 金融资产的减值 - 续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续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有关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参见附注三、1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

转出并记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

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7 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

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6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0、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前五名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

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

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个别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

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存货

11.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煤炭存货、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以及在建开发产品和已完工开发产品。存

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

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存货成本包括采购

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1.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

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7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1、存货 - 续

11.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1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2.1.1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

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1.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2.2.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由本公司

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118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2.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2.2.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三、12(3))的被投资单位。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

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

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

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

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2.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

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

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时,通常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是否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及

- 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

12.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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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2.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3.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

属于该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 确定初始成本。本集团在固定资产报废时

承担的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相关的支出,包括在有关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

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

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井巷资产按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

(参见附注三、18)外,本集团将其他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

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年)

建筑物 10-50

与井巷资产相关之机器和设备 5-20

发电装置及相关机器和设备 20

铁路及港口构筑物 30-45

船舶 10-25

煤化工专用设备 10-20

家具、固定装置、汽车及其他设备 5-20

本集团永久持有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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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3、固定资产 - 续

13.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续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9。

13.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5、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

- 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

- 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

- 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

- 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

- 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

- 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三、13)、在建工程(参见附注三、14)或无

形资产(参见附注三、17)。当该等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当

项目被放弃时,相关不可回收成本会即时冲销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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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6、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

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

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

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7、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

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9)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

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

摊销。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主要在 30 年至 5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则依据探明及可能的煤

炭储量按工作量法计提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22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7、无形资产 - 续

17.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

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

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本集团按规

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

用于费用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

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

折旧。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确

定的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

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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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9、长期资产减值 - 续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1、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

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则以预计

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土地复垦义务

本集团的土地复垦义务包括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与复垦地面及矿井相关的估计支出。本集团根据

所需工作的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本集团在最终复垦和闭井方面的负债。

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将与最终复垦和闭井义务相关的负债计

入相关资产。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在有关负债产生期间确认。资产按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工

作量法摊销。如果估计发生变化(例如修订开采计划、更改估计成本或更改进行复垦活动的时间),

本集团将对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调整。

23、职工薪酬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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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3、职工薪酬 - 续

23.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续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

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

成本及归属期间。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

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

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的利息净额,包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3)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

本集团将上述第(1)和(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

至损益。

23.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

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

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 与煤炭销售相关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

(2) 电力销售收入在向电网公司输送电力时确认,并根据供电量及每年与有关各电网公司厘定

的适用电价计算。

(3) 铁路、港口、航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

(4)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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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

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

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6.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

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

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

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

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6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6、所得税 - 续

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

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 2013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 2013 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 所得税的抵销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

税负债是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

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

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28、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

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127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9、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

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

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g)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h)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j)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

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集团或本公司的

关联方:

(l)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m)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

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n)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a),(c)和(l)情形之一的

企业;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h),(i)和(m)情形之一的

个人;及

(p) 由上述(h),(i),(m)和(o)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30、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

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

一个经营分部:

128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0、分部报告 - 续

- 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 生产过程的性质;

-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及

-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

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

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

以确认。

本集团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对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洲发电”)的控制

本公司持有定洲发电 41%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定洲发电 59%的股东权益和表决权由另外 2 家非关

联方企业分别持有 19%和 40%。定洲发电的具体信息见附注七、1。

本公司董事评价本公司是否有能力主导定洲发电的相关活动来判断本公司是否对其有实际控制。

定洲发电的股东给予本公司委任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权利,定洲发电的董事会为其权力机构,由此,

本公司董事认定本公司拥有主要表决权来主导定洲发电的相关活动即本公司对定洲发电有实际控

制。

本集团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应收款项减值

如附注三、10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审阅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

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

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

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

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

(2) 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19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

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

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129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 续

(2) 长期资产减值 - 续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

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

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

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

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13 和 17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

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和剩余探明

及可能的煤炭储量,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如发生改变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

探明及可能的煤炭储量是指本集团根据 JORC 规程中对于实测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煤炭资源

的规定而确定(JORC 是指于 2004 年 12 月生效的澳洲报告矿物质资源量及矿产储量的规程)。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煤炭储量的

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在估

计煤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

引。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

于价格及成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

估计变更处理,并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相关的折旧及摊销率中。

尽管技术估计固有的不精确性,这些估计仍被用作计算折旧和摊销。

(4)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 3,203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03 百万元),并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

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

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合

并利润表中。此外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时间

性差异的回收期,故本集团对于可抵扣税务亏损人民币 5,604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3,285 百万元),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人民币 5,128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833 百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或实际税率

高于预期,将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130

2015 年度报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1、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 续

(5) 土地复垦义务

如附注三、22 所述,本集团根据未来现金支出款额及时间作出的详尽计算,估计最终复垦

和闭井方面的负债。估计支出按通胀率调整后,并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

负债特定风险的折现率折现,以使准备的数额反映预计需要支付的债务的现值。本集团考

虑未来生产量及发展计划、煤矿地区的地质结构及煤矿储量等因素来厘定复垦和闭井工作

的范围、支出金额和时段。由于这些因素的考虑牵涉到本集团的判断和预测,实际发生的

支出可能与预计负债出现分歧。本集团使用的折现率可能会因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负债特

定风险的评估改变,例如市场借贷利率和通胀率的变动,而作出相应变动。当估计作出变

更(例如采矿计划、预计复垦支出、复垦工作的时段变更),复垦费用将会按适当的折现率作

出相应调节。

四、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6%、11%、17%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营业税及增值税计征 5%、7%

资源税 按煤炭销售金额计征 6%、8%、9%(注 1)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至 30%(注 2)

注 1: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

知》(财税[2014] 72 号)规定,本公司资源税从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从量计税改为从价计

税。2014 年 12 月 1 日之前,资源税按煤炭销售量计征,税率为每吨 3.2 元。

注 2: 除下述境外子公司及附注四、2 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分、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境内分、子

公司法定所得税率为 25%。

1、主要税种及税率-续

本集团的主要境外子公司本年度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税率

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澳大利亚”) 30%

神华沃特马克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沃特马克”) 30%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印尼南苏”) 25%

奥格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

神华马加丹能源有限公司 20%

神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6.5%

131

2015 年度报告

四、 税项 - 续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集团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子、分公司的税率列示如下:

2015 年及 2014 年

公司名称 优惠税率 优惠原因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准格尔能源”)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销售集团东胜结算有限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华锦界”)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西北能源贸易公司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宝能源”)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神华包头煤化工”) 15%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

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 号)、《内

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

告》(2011 年第 2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的相关企业在

2014 年及 2015 年获得批准继续执行 15%优惠税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至

2020 年。

132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货币资金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现金:

人民币 1 2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5,838 42,146

美元 1,903 1,311

港币 3 1

澳元 73 13

俄罗斯卢布 2 3

印尼卢比 3 11

欧元 27 21

小计 47,849 43,506

合计 47,850 43,508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903 81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煤矿及

港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本集团子公司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财务公司")

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等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 4,611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6,271 百万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

为人民币 916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75 百万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442

其中:交易性债券投资 - 399

衍生金融资产 12 43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本公司持有的掉期工具,本公司利用掉期工具对冲因外币借款引起的外币兑

换和利率风险。掉期工具为跨货币利率互换合同。

133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种类 年末余额

(已重述)

银行承兑汇票 17,630 6,216

商业承兑汇票 19 -

合计 17,649 6,216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707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票据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质押的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200 百万元);账面金额为人民币 36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86 百万元)的应收票

据作为本集团开具应付票据的质押。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已重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537 49 (14) - 11,523 12,163 49 - - 12,16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027 51 (180) 1 11,847 12,525 51 (54) - 12,471

合计 23,564 100 (194) 1 23,370 24,688 100 (54) - 24,634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账龄 (已重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1,808 93 (52) 21,756 24,311 99 - 24,311

1至2年 1,451 6 (50) 1,401 273 1 (6) 267

2至3年 202 1 (40) 162 55 - - 55

3 年以上 103 - (52) 51 49 - (48) 1

合计 23,564 100 (194) 23,370 24,688 100 (54) 24,634

134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应收账款 - 续

(2)本集团本年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3)本集团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140 百万元,本年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1,174 1 年以内 5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1,146 1 年以内 5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第三方 893 1 年以内 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786 1 年以内 3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748 1 年以内 3

合计 -- 4,747 -- 20

注: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5)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部分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担保。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账龄 (已重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51 87 5,625 95

1至2年 295 8 132 2

2至3年 99 3 115 2

3 年以上 68 2 45 1

合计 3,613 100 5,917 100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服务费及煤款等款项。

135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5、预付款项 - 续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预付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

山西晋神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方 247 1 年以内 7 交易尚未结束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125 1 年以内 3 交易尚未结束

哈尔滨铁路局代收款清算所 第三方 77 1 年以内 2 交易尚未结束

伊金霍洛旗非税收入管理局 第三方 70 1至2年 2 交易尚未结束

1 年以内及

陕西凯悦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方 62 2 交易尚未结束

1至2年

合计 -- 581 -- 16 --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已重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43 25 (74) 8 869 768 23 - - 76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849 75 (240) 8 2,609 2,618 77 (188) 7 2,430

合计 3,792 100 (314) 8 3,478 3,386 100 (188) 6 3,198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账龄 (已重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327 61 (77) 2,250 2,232 66 (46) 2,186

1至2年 603 16 (64) 539 637 19 (43) 594

2至3年 387 10 (25) 362 286 8 (16) 270

3 年以上 475 13 (148) 327 231 7 (83) 148

合计 3,792 100 (314) 3,478 3,386 100 (188) 3,198

(2)本集团本年无核销的重大其他应收款,本年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8 百万元。

(3)本集团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 144 百万元;本年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36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其他应收款 - 续

(4)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账面金额

其他应收款性质 年末账面金额

(已重述)

代垫款项 1,820 2,070

押金及保证金 398 350

托管费收入 291 -

其他 969 778

合计 3,478 3,198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与本集团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关系 总额的比例(%)

神华集团 关联方 291 1 年以内 8

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第三方 203 1至2年 6

陕西省国土资源局 第三方 159 1至2年 5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第三方 100 2至3年 3

江苏省电力公司 第三方 65 1 年以内 2

合计 -- 818 -- 24

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137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存货

(1)存货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目 (已重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3,162 (10) 3,152 4,353 - 4,353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

小型工具 10,028 (2,046) 7,982 11,121 (1,221) 9,900

房地产开发产品及

房地产开发成本 1,697 (15) 1,682 1,742 (15) 1,727

合计 14,887 (2,071) 12,816 17,216 (1,236) 15,980

(2)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存货种类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销 年末余额

煤炭存货 - 10 - 10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1,221 940 (115) 2,046

房地产开发产品 15 - - 15

合计 1,236 950 (115) 2,071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根据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

(3)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货年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 35 百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 百万元) 。

138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 1) 3,300 9,770

委托贷款(注 2) 37 37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483 4,695

预缴税费款 1,723 2,7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注 3) 160 -

其他 2,628 2,679

小计 12,331 19,964

减:减值准备(注 4) 83 213

合计 12,248 19,751

注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及垫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神华集团及

其子公司的贷款,贷款年利率 4.14%至 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5.04% 至 5.40%)。

注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委托北京银行借予第三方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

率 6.00%。

注 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参见附注九、1。

注 4: 2015 年度,本集团转回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30 百万元。

139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成本计量 2,418 (623) 1,795 2,418 (623) 1,795

合计 2,418 (623) 1,795 2,418 (623) 1,795

(2)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本年现

被投资单位 单位持股

年初 本年 本年 年末 年初 本年 本年 年末 金红利

比例(%)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余额 增加 减少 余额

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013 - - 1,013 - - - - 10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 1,005 - - 1,005 (490) - - (490) 10 -

呼伦贝尔两伊铁路有限公司 120 - - 120 (120) - - (120) 14 -

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15 - - 115 - - - - 17 -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 -

限责任公司 72 - - 72 - - - - 10

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0 - - 40 - - - - 10 -

其他 53 - - 53 (13) - - (13) - -

合计 2,418 - - 2,418 (623) - - (623) - -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增减变动

减值准

权益法下 其他综 宣告发放 年末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 减少 计提减 备年末

确认的投 合收益 现金股利 余额

投资 投资 值准备 余额

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联营公司

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26 - - - - (36) - 1,090 -

(以下简称"神东天隆")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989 - - 303 - (205) - 1,087 -

(以下简称"浙能嘉华")*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38 - - 13 - - - 351 -

(以下简称"四川广安")

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426 - - 21 - (7) - 440 -

(以下简称"河北新能源")

天津远华海运有限公司

285 - - 6 - - - 291 -

(以下简称"天津远华")*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86 - - (12) - - - 274 -

(以下简称"亿利化学")

其他 1,502 48 (3) 97 (22) (106) - 1,516 (3)

合计 4,952 48 (3) 428 (22) (354) - 5,049 (3)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

140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土地及 与井巷资产相关的 发电装置及相 铁路及 煤化工 家具、固定装置、

项目 井巷工程 船舶 合计

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关机器和设备 港口构筑物 专用设备 汽车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已重述) 56,248 10,483 64,775 138,835 102,470 6,239 13,007 17,498 409,555

2.本年增加额 20,903 527 1,546 29,485 19,047 903 128 257 72,796

(1)报表折算差异 (66) - - 123 - - - - 57

(2)购置 249 355 576 287 699 - 6 52 2,224

(3)在建工程转入 20,720 172 970 29,075 18,348 903 122 205 70,515

3.本年减少金额 (74) (77) (195) (517) (283) (289) (15) (39) (1,489)

(1)处置或报废 (74) (77) (195) (517) (283) (289) (15) (39) (1,489)

(2)技改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 -

4.年末余额 77,077 10,933 66,126 167,803 121,234 6,853 13,120 17,716 480,862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已重述) 15,415 4,338 35,453 43,325 26,345 119 2,767 9,574 137,336

2.本年增加额 1,930 529 4,114 7,923 4,154 290 688 915 20,543

(1)报表折算差异 - - - 23 - - - - 23

(2)计提 1,930 529 4,114 7,900 4,154 290 688 915 20,520

3.本年减少金额 (59) (70) (135) (442) (242) (252) (13) (28) (1,241)

(1)处置或报废 (59) (70) (135) (442) (242) (252) (13) (28) (1,241)

(2)技改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 -

4.年末余额 17,286 4,797 39,432 50,806 30,257 157 3,442 10,461 156,638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已重述) 115 2 256 1,130 29 - - 30 1,562

2.本年增加额 462 9 273 1,697 929 - 458 6 3,834

(1)计提 462 9 273 1,697 929 - 458 6 3,834

3.本年减少金额 - - (58) (66) - - - (1) (125)

(1)处置或报废 - - (58) (66) - - - (1) (125)

(2)技改转入在建工程 - - - - - - - - -

4.年末余额 577 11 471 2,761 958 - 458 35 5,271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59,214 6,125 26,223 114,236 90,019 6,696 9,220 7,220 318,953

2.年初账面价值(已重述) 40,718 6,143 29,066 94,380 76,096 6,120 10,240 7,894 270,65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暂时闲置的重大固定资产。

本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有账面净值为人民 9,690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284 百

万元)的建筑物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或使

用上述建筑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174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70 百万元)

的固定资产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141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工程物资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兴建发电机组的有关工程物资 601 349

建设煤矿的有关工程物资 662 1,029

建设铁路的有关工程物资 76 232

其他 20 19

年末余额 1,359 1,629

减:减值准备 12 12

年末净值 1,347 1,61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目 (已重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国华山东寿光发电厂工程 4,495 - 4,495 1,737 - 1,737

黄大铁路 2,253 - 2,253 733 - 733

郭家湾煤矿及选煤厂 1,872 - 1,872 1,268 - 1,268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电厂 1,569 - 1,569 612 - 612

青龙寺煤矿及选煤厂 1,357 - 1,357 937 - 937

国华宁东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1,101 - 1,101 - - -

黄骅港四期工程 560 - 560 2,264 - 2,264

巴准铁路 464 - 464 9,584 - 9,584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159 - 159 1,538 - 1,538

黄骅港机车车辆检修中心项目 129 - 129 1,231 - 1,231

国华北京燃气热电项目 88 - 88 2,390 - 2,390

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 73 - 73 11,979 - 11,979

塔韩铁路 6 - 6 2,195 - 2,195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1 - 1 5,589 - 5,589

安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 - - 4,105 - 4,105

神东电力电塔电厂改建工程 - - - 4,375 - 4,375

神东电力河曲发电项目 - - - 1,502 - 1,502

重庆万州港电项目 - - - 2,900 - 2,900

其他 18,799 (663) 18,136 22,542 (110) 22,432

合计 32,926 (663) 32,263 77,481 (110) 77,37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部分电厂及铁路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手续,本公司

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可获得有关所需批复。

142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在建工程 - 续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其中:本

转入 减值准备 工程投入占预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本年利息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年利息资 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 (增加)减少 算比例(%) (%) 累计金额 资本化率(%)

本化金额

国华山东寿光发电厂工程 8,154 1,737 2,758 - - - 4,495 56 56 243 152 4.67 自筹及贷款

黄大铁路 10,512 733 1,520 - - - 2,253 21 21 66 8 2.72 自筹及贷款

郭家湾煤矿及选煤厂 3,081 1,268 747 (143) - - 1,872 65 65 47 35 3.41 自筹及贷款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电厂 3,223 612 957 - - - 1,569 49 49 101 44 3.63 自筹及贷款

青龙寺煤矿及选煤厂 2,264 937 538 (118) - - 1,357 65 65 45 36 4.09 自筹及贷款

国华宁东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4,691 - 1,101 - - - 1,101 23 23 19 19 5.65 自筹及贷款

黄骅港四期工程 5,500 2,264 538 (2,242) - - 560 74 74 84 - - 自筹及贷款

巴准铁路 10,891 9,584 454 (8,745) (829) - 464 92 92 1,011 186 2.56 自筹及贷款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5,772 1,538 276 (1,055) (600) - 159 76 76 - - - 自有资金

黄骅港机车车辆检修中心项目 2,150 1,231 558 (1,660) - - 129 82 82 - - - 自有资金

国华北京燃气热电项目 3,730 2,390 531 (2,833) - - 88 78 78 140 54 2.59 自筹及贷款

大准至朔黄铁路联络线 13,177 11,979 855 (12,761) - - 73 97 97 859 327 3.77 自筹及贷款

塔韩铁路 2,370 2,195 92 (2,001) (280) - 6 97 97 229 47 2.72 自筹及贷款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 7,730 5,589 818 (6,406) - - 1 83 83 132 40 4.66 自筹及贷款

安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7,003 4,105 1,781 (5,847) (39) - - 84 99 246 84 4.32 自筹及贷款

神东电力电塔电厂改建工程 5,380 4,375 963 (5,338) - - - 99 99 279 135 3.27 自筹及贷款

神东电力河曲发电项目 3,158 1,502 879 (2,381) - - - 75 75 55 47 3.52 自筹及贷款

重庆万州港电项目 8,000 2,900 3,448 (6,128) (220) - - 79 99 169 102 2.62 自筹及贷款

其他 -- 22,432 11,130 (12,857) (2,016) (553) 18,136 -- -- 2,437 202 2.55-6.20 自筹及贷款

合计 -- 77,371 29,944 (70,515) (3,984) (553) 32,263 -- -- 6,162 1,518 -- --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重大在建工程项目。

143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3、在建工程 - 续

(3)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金额 在建工程本年核销金额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计提原因

神华洁净煤褐煤提质项目 - 587 - 587 注

其他 110 64 98 76

合计 110 651 98 663

注: 本集团判断上述项目在现有煤价下和在所在区域已不具备经济性,难以实现规模化工业生产,因此本年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144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无形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注)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已重述) 17,682 20,095 4,606 42,383

2.本年增加额 2,454 7 1,717 4,178

(1)报表折算差异 - - (114) (114)

(2)在建工程转入 2,263 - 1,493 3,756

(3)购置 191 7 338 536

3.本年减少金额 (514) (155) - (669)

(1)处置 (514) (155) - (669)

(2)转固定资产 - - - -

4.年末余额 19,622 19,947 6,323 45,892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已重述) 2,705 5,246 854 8,805

2.本年增加额 396 754 329 1,479

(1)计提 396 754 329 1,479

3.本年减少金额 (28) (135) - (163)

(1)处置 (28) (135) - (163)

(2)转固定资产 - - - -

4.年末余额 3,073 5,865 1,183 10,121

三、减值准备 14 - - 14

年初及年末余额 14 - - 14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6,535 14,082 5,140 35,757

2.年初账面价值(已重述) 14,963 14,849 3,752 33,564

注: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其他主要为探矿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净值为人民币 2,247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477 百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之权证或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及有效地占用

或使用上述土地。

145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目 (已重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619 1,075 3,205 578

长期资产(复垦费及其他) 2,463 501 2,312 474

税务亏损额 1,537 384 801 200

本集团内销售的未实现利润 2,341 558 3,254 730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901 170 702 140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257 189 1,218 183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499 227 1,706 260

其他 2,110 464 1,495 369

小计 17,727 3,568 14,693 2,93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目 (已重述)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2,222 538 2,208 534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342 335 1,393 348

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805 121 620 93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684 171 701 175

其他 82 16 92 17

小计 5,135 1,181 5,014 1,16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

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和负债年末互抵 税资产或负债 产和负债年初

年初余额

金额 年末余额 互抵金额

(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5 3,203 331 2,6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65) (816) (331) (83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5,604 3,285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128 833

合计 10,732 4,118

146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百万元

年份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015 年 - 205

2016 年 356 454

2017 年 483 483

2018 年 763 763

2019 年 1,380 1,380

2020 年 2,622 -

合计 5,604 3,2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8,493 9,760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8,000 8,000

长期应收款 2,500 2,500

发放贷款及垫款(注 1) 11,769 7,376

长期委托贷款(注 2) 627 627

商誉 1,599 1,599

减:减值准备(注 3) 908 776

合计 32,080 29,086

注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及垫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神华集团子

公司的长期贷款,贷款按年利率 4.28%至 4.41% (2014 年 12 月 31 日:5.04%至 5.54%) 计息,

将于二至十年内收回。

注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委托中国银行借予神华集团子公司的长期委

托贷款,贷款按年利率 6.15% (2014 年 12 月 31 日:6.40%) 计息,将于两年内收回。

注 3: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2015 年度,本集团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32 百万元(2014 年:人民

币 110 百万元)。

商誉减值准备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商誉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612 百万元(2014 年:人民币

612 百万元)。

147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质押借款(注) - 200

信用借款 6,435 12,757

合计 6,435 12,957

注: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取得的银行借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0 百万元),参见附注五、3。

短期借款利率为从 3.92%至 5.35%。

应付票据

人民币百万元

种类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473 4,387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应付材料款 5,340 5,611

应付工程款 12,591 12,182

应付设备款 4,381 4,702

应付煤款 5,646 7,764

其他 3,559 4,365

合计 31,517 34,624

(2)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

款。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148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预收煤炭销售款 2,520 2,177

预收材料款 700 1,700

其他 404 507

合计 3,624 4,384

(2)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已重述)

1、短期薪酬 2,866 17,169 16,958 3,077

2、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490 2,895 3,069 316

3、辞退福利 8 3 7 4

合计 3,364 20,067 20,034 3,397

(2)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已重述)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83 12,446 12,412 1,517

2、职工福利费 1 1,335 1,336 -

3、社会保险费 574 1,437 1,361 650

其中:医疗保险费 528 1,246 1,171 603

工伤保险费 27 146 144 29

生育保险费 19 45 46 18

4、住房公积金 107 1,307 1,344 70

5、住房补贴 19 - 2 17

6、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627 522 387 762

7、其他 55 122 116 61

合计 2,866 17,169 16,958 3,077

149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1、应付职工薪酬 - 续

(3)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61 2,162 2,183 140

2、失业保险费 40 104 97 47

3、企业年金缴费 289 629 789 129

合计 490 2,895 3,069 316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

基本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参加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方案,根据该等方案,本集团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

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

本。

本集团本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及年金缴存费用人民币 2,183 百万元、人民

币 97 百万元及人民币 789 百万元 (2014 年:人民币 2,081 百万元、人民币 98 百万元及人民币 918

百万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 140 百万元、人民币 47 百万元及人民币 129

百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1 百万元、人民币 40 百万元及人民币 289 万元) 的应缴存费

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资产负债表日

后支付。

应交税费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增值税 583 1,486

营业税 72 124

企业所得税 1,965 2,686

个人所得税 239 2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42 60

教育费附加 70 122

资源税 163 129

矿产资源补偿费 338 429

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 1,240 593

其他 824 520

合计 5,536 6,385

150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吸收存款(注) 24,500 18,752

保证金 1,489 1,418

代扣代缴款 284 334

客户及其他押金 982 984

其他 6,102 5,141

合计 33,357 26,629

注: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吸收存款为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华财务公

司的款项,存款按年利率 0.42% 至 1.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0.42% 至 1.62%)计息。

(2)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除保证金外,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短期融资券 4,998 9,994

短期融资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

发行总 债券 发行 年初 本年 按面值计提利 折溢价 本年 年末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额 期限 净额 余额 发行 息金额 调整 偿还 余额

14 神华能源 SCP003 100 元/张 10,000 16/06/2014 270 日 9,978 9,994 - 93 6 10,000 -

15 神华能源 SCP001 100 元/张 5,000 06/01/2015 270 日 4,993 - 4,993 168 7 5,000 -

15 神华能源 SCP002 100 元/张 5,000 10/02/2015 270 日 4,985 - 4,985 163 15 5,000 -

15 神华能源 SCP003 100 元/张 5,000 11/06/2015 240 日 4,970 - 4,970 95 28 - 4,998

合计 -- 25,000 -- -- 24,926 9,994 14,948 519 56 20,000 4,9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377 5,48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注) 203 280

合计 6,580 5,764

注: 主要为应付采矿权价款的现值。应付采矿权价款按年于合同执行期间支付。每年支付的金

额按照每年煤矿的生产量按每吨定额计算按年缴交。

151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已重述)

信用借款 48,962 40,483

保证借款(注 1) 1,932 2,473

质押借款(注 2) 8,640 5,977

抵押借款(注 3) 1,022 1,170

小计 60,556 50,103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6,377 5,484

合计 54,179 44,619

注 1: 上述保证借款由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注 2: 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电费收费权及金额为人民币 1,245 百万元的本集团内部长期应

收款做质押,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参见附注五、4。

注 3:上述抵押借款由本集团的部分固定资产作抵押。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08%至 6.55%及 LIBOR+0.70%。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中期票据 24,955 24,933

美元债券 9,65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计 34,606 24,933

152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7、应付债券 - 续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

发行 债券 发行 年初 本年 按面值计提 折溢价 汇率变动 本年 年末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总额 期限 净额 余额 发行 利息金额 调整 偿还 余额

13 神华能源 MTN001 100 元/张 5,000 07/11/2013 5年 4,957 4,967 - 275 10 - - 4,977

14 神华能源 MTN001 100 元/张 10,000 19/08/2014 3年 9,981 9,983 - 510 6 - - 9,989

14 神华能源 MTN002 100 元/张 10,000 16/09/2014 3年 9,981 9,983 - 504 6 - - 9,989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3年 3,037 - 3,037 77 6 184 - 3,227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5年 3,033 - 3,033 96 5 184 - 3,222

15 神华资本美元债券 1000 美元/张 3,061 20/01/2015 10 年 3,016 - 3,016 119 4 182 - 3,202

合计 -- 34,183 -- -- 34,005 24,933 9,086 1,581 37 550 - 34,606

上述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依次为 5.49%、5.10%、5.04%、2.50%、3.13%以及 3.88%,实际年利率依次

为 5.69%、5.17%、5.11%、2.84%、3.35%以及 4.10%。

长期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年初余额

性质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应付采矿权价款(一年以上部分) 五、25 1,060 1,247

递延收益(一年以上部分) 1,213 212

其他 250 246

合计 2,523 1,705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主要是预提复垦费用,预提复垦费用是根据管理层的合理估计而厘定。然而,由于要在

未来期间才可以清楚知道目前所进行的开采活动对土地造成的影响,预提金额可能因未来出现的

变化而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提的复垦费用是充分适当的。由于预提

金额是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用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预提复垦费用 2,102 137 42 2,197

153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股本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变动

年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年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491 - - - - - 16,491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3,399 - - - - - 3,399

合计 19,890 - - - - - 19,890

本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分别于 2004 年 11 月 6 日、2006 年

3 月 10 日及 2007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文号分别为 KPMG-A(2004)CRNo.0071、

KPMG-A(2006)CRNo.0007 及 KPMG-A(2007)CRNo.0030。

根据中国相关政府机构于 2009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 2009 年第 63 号公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

公告》,神华集团已将其持有的 1.80 亿股 A 股,即 A 股发行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持有。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有本公司的 A 股已解除禁售。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享有相等之权益。

资本公积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已重述)

股本溢价(注) 80,393 - (5,695) 74,698

其他资本公积 31 - - 31

合计 80,424 - (5,695) 74,729

注: 股本溢价中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此外,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的差额已调整股本溢价。

154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发生额

年初

减:前期计入 年末

项目 余额 本期所得税 减:所得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于

其他综合收益 余额

(已重述) 前发生额 税费用 母公司股东 少数股东

当期转入损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8) (21) - - (21) - (39)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

动 (18) (21) - - (21) - (39)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 -

的 其他综合收益 (353) 170 155 15 (198)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 - (22) - - (22) - (2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53) 192 - - 177 15 (17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71) 149 - - 134 15 (237)

专项储备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类似费用 4,100 5,381 3,699 5,782

一般风险准备(注) 538 250 - 788

合计 4,638 5,631 3,699 6,570

注: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集团的子公司神华财务公司,需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

的一定比例通过税后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储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

155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盈余公积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433 - - 11,433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为止。此项公积金需在向股东分派股息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已于 2009 年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因此,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并未提取利润分配

至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作弥补往年的亏损(如有),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按股东现时持有股权的百

分比分配新股,或提高现时持有股票的面值,但有关转股后的余额不得少于新注册资本的 25%。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提取任意公积

金。

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已重述)

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已重述) 179,229 159,982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44 37,41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250 72

分配股利 (1) 14,718 18,1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 180,405 179,229

156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5、未分配利润 - 续

(1) 分配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为按照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较低值。

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

股人民币 0.91 元,合计人民币 181.00 亿元。该股息已于 2014 年 7 月及 8 月付清。

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中批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股息,每

股人民币 0.74 元,合计人民币 147.18 亿元。该股息已于 2015 年 7 月付清。

(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16,439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635 百万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已重述)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2,905 99,644 218,525 135,183

其他业务 14,164 10,783 34,556 31,032

合计 177,069 110,427 253,081 166,215

(2) 营业收入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主营业务收入 162,905 218,525

- 煤炭收入 82,726 130,546

- 发电收入 71,347 78,288

- 运输收入 3,827 4,323

- 煤化工收入 5,005 5,368

其他业务收入 14,164 34,556

合计 177,069 253,081

157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3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续

(3) 营业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外购煤成本 17,264 43,545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15,816 24,109

人工成本 11,874 11,417

折旧及摊销 21,164 20,200

运输费 12,193 14,369

其他 32,116 52,575

合计 110,427 166,2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营业税 373 393

资源税 3,365 1,3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3 1,183

教育费附加 888 1,089

其他 234 111

合计 5,833 4,100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本集团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和装卸等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人工成本 4,801 4,438

折旧及摊销 914 747

研发费 496 382

租赁费 203 188

修理费 8,619 9,505

税费 1,168 1,318

其他 2,132 1,762

合计 18,333 18,340

158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财务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利息支出 5,986 6,271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1,518 1,489

利息收入 (448) (628)

汇兑差额 649 (328)

合计 4,669 3,826

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2.55%至 6.20% (2014 年:3.57%至 6.40%)。

资产减值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注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一、坏账损失 300 58

二、存货跌价损失 950 232

三、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30) 14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 3,834 209

五、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 651 -

六、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36 -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32 108

合计 5,773 621

注:

(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本年度,本集团资产组估计的可回收金额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确定。评估

模型使用不超过 5 年的预测期(“预测期”)和 8.07% - 11.87%的税前折现率计算。管理层预

期资产组超过预测期后的现金流量与预测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量相近。根据评估测试结果,

本集团对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2,254 百万元,相关资产属于煤炭及铁路

经营分部。

本年度,本集团开展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因技术改造拆除或需要拆除的机器设备等固

定资产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985 百万元,其公允价值按照该类资产

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本年度,本集团根据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华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关停有关事

项的函》(京发改[2015]510 号)的要求,国华北京热电厂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关停燃煤机组。

拆除或需要拆除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595 百

万元,其公允价值按照该类资产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159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1、 资产减值损失 - 续

(2)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请参见附注五、13(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人民币百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来源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 5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 15

合计 6 5

投资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28 4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 16

贷款及应收款项投资收益 156 159

其他 56 76

合计 644 733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93 68 29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2 64 82

政府补助 1,260 539 843

罚没收入 27 43 27

理赔收入 47 47 47

其他 269 234 269

合计 1,896 931 1,47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 43 85 与收益相关

财政资助拨款 1,180 425 与收益相关

部分与资产相关、部

其他 37 29

分与收益相关

合计 1,260 539 --

160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营业外支出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计入本年非经常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76 290 27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69 289 269

对外捐赠 209 59 209

罚没支出 200 98 200

其他 217 262 217

合计 902 709 902

所得税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214 12,650

上年度汇算清缴应补交所得税 224 5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620) (157)

合计 9,818 13,08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已重述)

会计利润 33,082 60,135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14 年度:25%)(注 1) 8,271 15,034

分子公司收益的税率差别(注 1) (1,388) (3,540)

不可抵扣支出的纳税影响(注 2) 1,163 1,177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32) (248)

联营公司收益的税务影响 (107) (102)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的纳税影响 (24) (69)

未确认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行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1,729 345

上年度汇算清缴应补交所得税 224 589

其他 (18) (104)

所得税费用 9,818 13,082

注1: 除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是按附注四、2所述优惠税率以及境外子公司是按附注四、1的税率计

算所得税外,本集团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定按应纳税所得的25%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

税金额。

注2: 不可抵扣支出主要是本年已计提尚未使用的维简安全费及超出税务上规定可抵税限额的人

工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

161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已重述)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3,264 47,053

加:资产减值损失 5,773 621

固定资产折旧 20,520 19,339

无形资产摊销 1,479 1,2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26 1,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293) (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76 290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2,554 1,14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6 5

财务费用 4,669 3,826

投资收益 (644) (7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620) (157)

存货的减少 2,214 1,6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749) (5,9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669) (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06 69,0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2,323 35,96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35,962 38,3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减少)额 6,361 (2,376)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库存现金 1 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定期存款 42,322 35,96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323 35,962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162

2015 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611 存款准备金以及各类保证金

应收票据 36 用于开具应付票据的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 1,174 用于银行借款的抵押担保

合计 5,821 --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外币金额 折算汇率 年末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其中: 美元 34 6.4936 220

港币 1 0.8378 1

欧元 4 7.0952 27

印尼卢比 6,000 0.0005 3

小计 -- -- 251

应收账款

其中: 美元 33 6.4936 215

欧元 17 7.0952 119

小计 -- -- 334

应付账款

其中: 美元 64 6.4936 413

欧元 25 7.0952 179

港币 1 0.8378 1

英镑 2 9.6159 18

小计 -- -- 6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日元 4,416 0.0539 238

小计 -- -- 238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75 6.4936 484

欧元 10 7.0952 69

日元 41,002 0.0539 2,210

小计 -- -- 2,763

163

2015 年度报告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5 年度,本集团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与神华集团分别订立了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发电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舟山发电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发电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本集团同意分别以人

民币 3,997 百万元、人民币 867 百万元及人民币 522 百万元向神华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徐州发电公司 100%股权、舟山发电公司 51%股权及宁东发电公司 100%

股权,同时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过渡期间")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由神华集团享有或承担,对价合计人民币 5,695 百万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于企业合并前及合并后,本公司、徐州发电公司、舟山发电公司及宁东发电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均为神华集团。

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已支付除过渡期间综合收益外的收购对价人民币 5,386 百万元,三家电厂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交割日,因

此本集团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取得三家电厂的控制权。

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 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被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并方的收入 方的净利润

徐州发电公司 3,386 518 4,517 498

舟山发电公司 1,251 209 1,379 136

宁东发电公司 667 47 945 42

合计 5,304 774 6,841 676

(2)合并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合并成本 徐州发电公司 舟山发电公司 宁东发电公司 合计

- 现金 3,997 867 522 5,386

- 其他应付款 248 47 14 309

164

2015 年度报告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续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

(3)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人民币百万元

徐州发电公司 舟山发电公司 宁东发电公司 合计

合并日 上年年末 合并日 上年年末 合并日 上年年末 合并日 上年年末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9 304 71 11 90 1 1,230 316

其他流动资产 423 686 213 348 751 215 1,387 1,24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646 5,924 2,526 2,563 2,154 2,261 10,326 10,748

无形资产 83 85 66 62 22 23 171 1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 60 102 65 86 53 256 178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407 281 1,213 529 1,620 810

应付账款 395 371 331 324 110 131 836 826

其他流动负债 1,439 611 41 268 87 114 1,567 9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00 3,400 900 1,084 1,266 1,409 4,366 5,893

其他负债 236 161 36 38 13 3 285 202

净资产 3,019 2,516 1,263 1,054 414 367 4,696 3,937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619 516 - - 619 516

取得的净资产 3,019 2,516 644 538 414 367 4,077 3,421

165

2015 年度报告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续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

(4)被合并方自合并日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现金净流量

人民币百万元

徐州发电公司 舟山发电公司 宁东发电公司 合计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217 510 (282) 1,44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3) (131) (74) (21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439) (318) 445 (3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5 61 89 915

166

2015 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1、重要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实际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并报表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集团”)* 北京市 北京市 1,705 煤炭销售 1,982 100 - 100 是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皖能源”)* 安徽省 安徽省 4,696 煤炭销售 2,395 51 - 51 是

神华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400 百万澳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1,900 - 100 100 是

神华沃特马克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350 百万澳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350 百万澳元 - 100 100 是

国华印尼南苏*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63 百万美元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316 70 - 70 是

定洲发电*(注) 河北省 河北省 1,561 生产及销售电力 1,032 41(注) - 41(注) 是

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 2,098 生产及销售电力 2,098 100 - 100 是

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 4,710 提供运输服务 4,004 85 - 85 是

中国神华海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4,500 百万港币 投资控股 4,213 100 - 100 是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4,701 提供运输服务 4,803 100 - 100 是

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0,000 提供运输服务 10,000 100 - 100 是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神华天津融

资租赁”)* 天津市 天津市 1,000 融资租赁业务 510 51 - 51 是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500 劣煤、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研发 1,230 100 - 100 是

注: 定洲发电的股东已赋予本公司委任定洲发电董事会大多数席位的权利,从而使本公司通过合约约定拥有定洲发电的控制权。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167

2015 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实际出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准格尔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7,102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4,120 58 - 58 是

神东煤炭集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4,690 煤炭销售及提供综合服务 4,690 100 - 100 是

神宝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1,169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 662 57 - 57 是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2,532 煤炭开采及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 1,310 63 - 63 是

国华锦界* 陕西省 陕西省 2,278 煤炭开采及发展生产、及销售电力 1,570 70 - 70 是

神华国华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华国际”)* 北京市 北京市 4,010 生产及销售电力 2,807 70 - 70 是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东电力”)* 陕西省 陕西省 3,024 生产及销售电力 15,564 100 - 100 是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粤电台山”)* 广东省 广东省 4,670 生产及销售电力 4,225 80 - 80 是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发电”)* 浙江省 浙江省 3,255 生产及销售电力 1,986 60 - 60 是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 辽宁省 4,029 生产及销售电力 3,126 15 50 65 是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沧东”)* 河北省 河北省 1,834 生产及销售电力 935 51 - 51 是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江苏省 2,000 生产及销售电力 1,153 50 - 50 是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 北京市 北京市 5,880 提供运输服务 3,100 53 - 53 是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黄骅港务”)* 河北省 河北省 4,113 提供港口服务 4,648 70 - 70 是

神华财务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5,000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5,000 100 - 100 是

神华包头煤化工*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5,132 生产及销售烯烃化工品 5,309 100 - 100 是

徐州发电公司(注) * 江苏省 江苏省 1,790 生产及销售电力 3,019 100 - 100 是

舟山发电公司(注) * 浙江省 浙江省 755 生产及销售电力 644 51 - 51 是

注 : 徐州发电公司及舟山发电公司系本公司 2015 年度通过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参见附注、六)。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168

2015 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3)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重要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实际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表决权 是否合并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出资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报表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中海航运”)* 上海市 上海市 5,180 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 2,932 51 - 51 是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源”)* 四川省 四川省 2,152 生产及销售电力,煤炭销售 1,651 51 - 51 是

* 同时也为本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169

2015 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1、重要子公司情况 - 续

(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少数股东 本年归属于少数 本年向少数股东 年末少数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股东权益余额

神皖能源 49 594 - 3,787

准格尔能源 42 453 - 9,896

神宝能源 43 234 254 1,566

国华沧东 49 405 471 1,485

定洲发电 59 575 540 1,955

四川能源 49 72 2 1,588

朔黄铁路 47 2,388 3,457 12,343

中海航运 49 18 529 2,870

黄骅港务 30 156 455 2,610

国华国际 30 183 115 3,168

浙能发电 40 647 676 2,381

粤电台山 20 335 410 1,625

(5)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 非流动 资产 流动 非流动 负债 流动 非流动 资产 流动 非流动 负债

资产 资产 合计 负债 负债 合计 资产 资产 合计 负债 负债 合计

神皖能源 1,062 12,437 13,499 3,001 2,769 5,770 731 10,909 11,640 1,672 3,602 5,274

准格尔能源 11,680 17,871 29,551 5,695 427 6,122 9,748 18,625 28,373 5,839 447 6,286

神宝能源 1,976 4,207 6,183 2,557 18 2,575 1,982 4,139 6,121 2,535 156 2,691

国华沧东 1,047 6,183 7,230 3,266 934 4,200 1,332 6,286 7,618 3,518 935 4,453

定洲发电 929 5,568 6,497 2,072 1,139 3,211 857 5,437 6,294 2,251 1,117 3,368

四川能源 1,343 4,457 5,800 598 1,961 2,559 2,031 4,295 6,326 1,486 1,737 3,223

朔黄铁路 7,475 29,320 36,795 8,571 2,117 10,688 6,967 27,847 34,814 4,359 2,483 6,842

中海航运 1,436 6,803 8,239 383 1,999 2,382 1,315 7,066 8,381 1,964 500 2,464

黄骅港务 1,661 14,366 16,027 1,698 5,630 7,328 1,332 14,268 15,600 1,898 4,548 6,446

国华国际 3,677 18,340 22,017 9,291 2,167 11,458 3,017 19,862 22,879 9,645 2,392 12,037

浙能发电 1,251 10,527 11,778 3,230 2,595 5,825 2,202 10,817 13,019 4,305 2,691 6,996

粤电台山 1,310 12,004 13,314 4,913 278 5,191 1,869 12,688 14,557 5,559 500 6,059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现金流量 总额 现金流量

神皖能源 5,859 1,212 1,212 2,394 4,898 888 888 1,435

准格尔能源 9,234 1,073 1,073 956 10,233 1,520 1,520 2,950

神宝能源 2,972 540 540 390 3,789 669 669 (159)

国华沧东 4,092 826 826 1,063 5,036 1,068 1,068 1,540

定洲发电 4,099 967 967 1,197 4,451 1,008 1,008 1,327

四川能源 1,594 147 147 463 1,986 160 160 656

朔黄铁路 13,386 5,051 5,051 4,484 15,912 6,140 6,140 3,739

中海航运 2,002 36 36 472 3,381 267 267 699

黄骅港务 2,780 519 519 719 3,120 858 858 1,251

国华国际 10,758 609 609 1,860 12,596 1,465 1,465 4,048

浙能发电 7,275 1,618 1,618 2,687 9,194 1,877 1,877 2,460

粤电台山 7,607 1,677 1,677 2,832 9,455 2,253 2,253 3,376

170

2015 年度报告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二)、在联营公司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人民币百万元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神东天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煤炭生产、销售 - 20 权益法

浙能嘉华 浙江省 浙江省 电力生产和上网销售及相关业务 20 - 权益法

四川广安 四川省 四川省 火力发电 - 20 权益法

河北新能源 河北省 河北省 风力发电 - 25 权益法

天津远华 天津市 天津市 海上运输服务 44 - 权益法

亿利化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氯碱、聚氯乙烯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 - 25 权益法

(2)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本年金额 年初余额/上年金额

神东 浙能 四川 河北新 天津 亿利 神东 浙能 四川 河北新 天津 亿利

天隆 嘉华 广安 能源 远华 化学 天隆 嘉华 广安 能源 远华 化学

流动资产 3,773 3,318 725 210 772 1,252 3,714 2,918 1,115 177 700 1,308

非流动资产 4,431 9,049 3,599 2,817 41 4,084 4,504 9,682 4,215 2,917 72 4,154

资产合计 8,204 12,367 4,324 3,027 813 5,336 8,218 12,600 5,330 3,094 772 5,462

流动负债 1,667 1,902 1,201 397 142 3,053 1,383 2,083 2,072 519 96 2,761

非流动负债 1,191 5,030 1,368 870 7 1,187 1,203 5,570 1,568 871 28 1,557

负债合计 2,858 6,932 2,569 1,267 149 4,240 2,586 7,653 3,640 1,390 124 4,318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

5,346 5,435 1,755 1,760 664 1,096 5,632 4,947 1,690 1,704 648 1,144

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

1,090 1,087 351 440 291 274 1,126 989 338 426 285 286

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 其他 - - -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

1,090 1,087 351 440 291 274 1,126 989 338 426 285 286

投资的账面价值

营业收入 3,098 7,228 2,265 342 777 3,040 4,785 7,689 3,223 323 636 3,138

净利润 2 1,515 65 84 14 (48) 260 1,012 187 36 75 (12)

综合收益总额 2 1,515 65 84 14 (48) 260 1,012 187 36 75 (12)

本年收到的来自

36 205 -- 7 -- -- -- -- -- -- 19 --

联营企业的股利

(3)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本年金额 年初余额/上年金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516 1,50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合计数

- 净利润 97 79

- 综合收益总额 75 79

171

2015 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权益工具等, 各项金融工具

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三、9。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

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

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

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

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a)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要面临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外币借款和外币

应付债券所产生的外汇风险。产生外汇风险的外币款项主要为日元、澳元和美元。本集团

及本公司的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和外币借款参见附注五、49。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人民币对外汇升值/贬值 10%,本集团

及本公司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会增加/减少约人民币 228 百万元以及人民币 193 百万元(2014

年本集团及本公司:减少/增加约人民币 277 百万元以及人民币 201 百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以变动后的汇率

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持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算得出的汇

率变动对净利润及留存利润的影响。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014 年的分析以

同样的基准计算。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见附注九、3)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为达到这一目

标,本集团签署了掉期合同以对借款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敞口进行套期。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其他流动

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

允价值变动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剔除银行存款),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

变,利率上浮/下跌 100 基点(基点即 0.01%)会分别导致本集团及本公司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

增加/减少大概人民币 129 百万元以及人民币 462 百万元(2014 年本集团及本公司:人民币

102 百万元以及人民币 493 百万元)。

172

2015 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a)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负债,假设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利率上浮/下

跌 100 基点会分别导致本集团及本公司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减少/增加大概人民币 352 百万

元以及人民币 75 百万元(2014 年本集团及本公司:人民币 248 百万元以及人民币 94 百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或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

感性分析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

后对净利润及留存利润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或本公司面临现金流

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留存利润的影响是上述

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2014 年的分析以同样的基准计算。

(b) 信用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

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

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附注十一、1 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发电厂、冶金公司和电网公司,占本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的

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煤炭及电力行业的大客户维持着长期稳定的

业务关系,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

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针

对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本集团持续对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进行监控,以降低因被担保方

违约导致本集团承担财务担保责任的风险。另外,本集团及本公司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都存放在中国主要金融机构里,管理层相信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机构。因此,本集

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将不能偿还已到期的财务责任。本集团管理流动性的方法是确保经

常持有充足的流动性,在正常和紧迫的情况下,亦可以偿还已到期的负债,不会发生不可

接受的亏损或风险损害本集团的形象。

本集团严密监控现金流量要求使现金收益最优化。本集团编制了现金流量预测和确保持有

足够的现金以应付经营、财务及资本义务,但并不包括不能合理地预计的极端情况的潜在

影响,例如自然灾害。

173

2015 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c) 流动性风险 - 续

根据合约非折现现金流(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或,如是浮动则根据于资产负债

表日的现行利率)和本集团及本公司可以被要求最早支付的日期,下表详列本集团及本公司

的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剩余的合约到期日: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16,175 9,793 22,428 42,386 90,782 66,991

应付款项 74,602 265 532 535 75,934 75,577

应付债券 1,597 21,266 12,320 3,757 38,940 34,606

其他流动负债 5,017 - - - 5,017 4,998

合计 97,391 31,324 35,280 46,678 210,673 182,172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4 7 36 150 197 --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已重述)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23,243 10,914 15,907 29,484 79,548 63,060

应付款项 71,574 279 552 649 73,054 72,821

应付债券 1,289 1,289 26,184 - 28,762 24,933

其他流动负债 10,355 - - - 10,355 9,994

合计 106,461 12,482 42,643 30,133 191,719 170,808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最大的担保金额 3 6 33 158 200 --

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9,481 349 1,271 2,605 13,706 12,910

应付款项 14,283 264 660 463 15,670 15,399

应付债券 1,289 20,958 5,236 - 27,483 24,955

其他流动负债 54,760 - - - 54,760 54,587

合计 79,813 21,571 7,167 3,068 111,619 107,851

174

2015 年度报告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续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 续

(c) 流动性风险 - 续

本公司 - 续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1 年内到期或须 多于 1 年但 多于 2 年但 合约非折现

多于 5 年 账面余额

于要求时偿还 少于 2 年 少于 5 年 现金流合计

金融负债:

借款 15,025 1,862 596 2,131 19,614 18,254

应付款项 15,193 205 544 347 16,289 16,289

应付债券 1,289 1,289 26,184 - 28,762 24,933

其他流动负债 57,119 - - - 57,119 56,595

合计 88,626 3,356 27,324 2,478 121,784 116,071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债券投资 - -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2 - 12

(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3)其他 - 160 - 16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2 - 172

(1)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交易性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计算的,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次。

(2)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现金流贴现法的方法计算,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次。采取现金流

贴现法时,估计的未来现金流为管理层的最佳估计,并且该贴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类似工具有

着类似到期日的市场有关利率。贴现率及远期汇率为主要输入变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为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根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计算,预期回报率为

主要输入变量。

175

2015 年度报告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 2015 年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以固定利率计息的中长期金融负债外,本集团以成本或摊

余成本列报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已重述)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 固定利率的借款 4,020 4,387 14,670 15,202

- 固定利率的中期票据 24,955 26,008 24,933 25,290

- 美元债券 9,651 9,660 - -

合计 38,626 40,055 39,603 40,492

以固定利率计息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是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

具有可比信用等级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本集团的母公司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的表决权比例(%)

比例(%)

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 煤制油、煤

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

业、金融、 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

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

神华集团 北京市 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 39,409 73.06 73.06

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

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

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的销售。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神华集团。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联营公司情况参见附注七。

176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除关键管理人员外)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煤炭运销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神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北京神华首路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

黄骅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 (a) 1,385 2,255 3,736 2,721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 (b) 585 173 1,233 822

运输服务支出 (c) - - 290 2

原煤购入 (d) 3,697 8,117 612 812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 (e) 7 47 140 146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 (f) 4 8 - -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 (g) 1,753 2,477 82 45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已重述)

辅助服务收入 (h) 812 1,262 2,452 3,021

运输服务收入 (i) 189 360 7,165 8,387

煤炭销售 (j) 4,188 4,839 30,572 36,227

煤化工产品销售 (k) 3,104 2,288 - -

其他收入 (l) 2,365 4,150 1,351 1,372

177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 续

其他交易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名称 注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已重述)

利息收入 (m) 819 1,010 441 497

委托贷款收益 (n) 39 43 2,942 3,141

利息支出 (o) 290 364 42 44

物业租赁 (p) 48 42 60 51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q) 9,082 18,527 - -

神华财务公司收回贷款 (r) 11,159 18,411 - -

提供贷款 (s) - - 42,527 76,550

收回贷款 (t) - 30 51,419 71,212

神华财务公司收到存款 (u) 5,748 (1,964) - -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 (v) - - (2,988) (21,717)

接受贷款 (w) 2,235 1,747 7,100 4,050

偿还贷款 (x) 3,324 6,772 4,200 4,810

(a) 购入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是指自关联方采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材料及设备物件。

(b) 生产辅助服务支出是指支付予关联方的生产支援服务支出,例如物业管理费、水及

电费的供应及食堂费用。

(c) 运输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d) 原煤购入是指从关联方采购原煤之费用。

(e) 维修保养服务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机器设备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

(f) 煤炭出口代理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煤炭出口代理服务所发生的代理费用。

(g) 购买设备与工程支出是指由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工程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h) 辅助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开采服务相关的收入。

(i) 运输服务收入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相关的收入。

(j) 煤炭销售是指销售煤炭予关联方的收入。

(k) 煤化工产品销售是指销售煤化工产品予关联方的收入。

(l) 其他收入是指代理费收入、维修保养服务收入、销售辅助材料及零部件收入、租赁

收入、管理费收入、售水、售电收入及手续费收入等。

178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5、关联交易情况 - 续

(1)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 续

(m) 本集团利息收入是指给予关联方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借款利率。

本公司利息收入是指本公司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

存款利率。

(n) 委托贷款收益是指给予关联方委托贷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适用利率为现行贷款利

率。

(o) 利息支出是指吸收关联方存款及关联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适用利率为现行银

行利率。

(p) 物业租赁是从关联方租入物业(经营租赁)所发生的租金。

(q) 神华财务公司发放贷款是指神华财务公司发放予关联方的贷款。

(r) 神华财务公司收回贷款是指关联方向神华财务公司偿还贷款。

(s) 提供贷款是指向关联方提供的委托贷款。

(t) 收回贷款是指关联方偿还的委托贷款。

(u) 神华财务公司收到存款是指神华财务公司收到神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净存款。

(v) 与子公司的往来款是指本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款项净(减少)增加额。

(w) 接受贷款是指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神华财务公司发放给本集团的委托贷款。

(x) 偿还贷款是指向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委托贷款。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9 14

179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年初余额

科目 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重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 - - - - 22,291 - 16,1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99 - - - - -

应收票据 203 - 16 - - - - -

应收账款 3,819 (63) 2,941 - 15,890 - 15,422 -

预付款项 275 - 86 - 14 - 68 -

应收股利 - - - - 6,256 - 3,604 -

其他应收款 531 - 372 (1) 6,293 - 4,313 -

其他流动资产 3,300 (83) 9,770 (213) 47,251 - 43,0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424 (296) 8,087 (164) 18,934 - 22,811 -

(2)应付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科目 本集团 本公司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重述)

短期借款 1,400 710 5,300 3,600

应付账款 2,245 2,524 2,986 3,374

预收账款 201 569 15 1

应付利息 86 61 16 4

应付股利 2 12 - -

其他应付款 26,117 19,116 1,472 598

其他流动负债 - - 49,606 46,618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200 2,400 - -

长期借款 4,824 5,403 1,374 174

180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为生产供应及辅助服务签订了一份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根据该协议,

神华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生产供应及服务、辅助生产服务包括使用信息网络系统及行政管理

服务。另一方面,本公司向神华集团提供水、设备租赁、自备车管理、自备铁路管理、铁

路运输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产品及服务及使用信息网络系统。

根据该协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按照下列的价格政策提供:

- 以政府规定的价格(包括任何相关地方政府的定价)为准;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但是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

- 若没有政府规定的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包括招标价);或

- 若前三者均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则按有关各方彼此协议

的价格。该价格以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再加上合理且不高于 5%的利润为基

础。

任何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中止协议。然而,如本集团无法从第三方顺利

获得某项产品或服务,神华集团在任何条件下不得中止协议。

(2)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及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签订了煤炭互供或销售协议。煤炭互供及销售以现

行市场价格收费。

(3) 本集团(通过神华财务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神华财

务公司向神华集团及子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神华财务公司

的存款的利率不应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公布的利率下限。神华财务公司向神华

集团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应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型贷款公布的利率上限。

上述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按一般商业条款的同种类交易提供的利率而确

定。神华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财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应收的费用标准而确定。

(4)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互相租赁对方房屋。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如出租方欲将已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5)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金应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当地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本集团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行转租。

(6)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出口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神华集团按照市场价或低

于市场价的原则向本公司收取出口代理费,在此前提下,神华集团有权收取通过神华集团

代理本公司出口煤炭以每吨出口煤炭离岸价格的 0.70%作为代理费用。在从第三方获得出口

代理条件同等或逊于神华集团的出口代理条件时,本公司应优先选用神华集团作为煤炭产

品出口代理商。

181

2015 年度报告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续

7、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 续

(7)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煤炭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被指定为神

华集团的独家动力煤代理商及非独家焦煤代理商。销售价格经神华集团确认,按当时的现

货市场行情定价。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有权按每吨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销售的煤

炭代理销售成本加 5%利润收取代理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不会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

销售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8) 本公司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神华集团许可本集团在中

国境内非独家使用其许可商标。神华集团已同意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内自付费用对其

许可商标的注册进行展期。神华集团还同意承担为防范许可商标被第三方侵权而发生的相

关费用。

十一、或有事项

发出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就一家本集团持股低于 20%企业若干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

额为人民币 197 百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0 百万元)。

管理层相信上述财务担保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或有法律事项

本集团是若干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原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

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结果,管理层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

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或有环保负债

截至本报告日止,本集团并未因环境补偿问题发生任何重大支出,并未卷入任何环境补偿事件,

亦未就任何与业务相关的环境补偿进一步计提任何金额的准备(除复垦费用准备外)。在现行法律规

定下,管理层相信不会发生任何可能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负债。然

而,相关政府已经并有可能进一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环保负债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

较大,并可能影响本集团对最终环保成本的估计。这些不确定因素包括(i)相关地点(包括但不仅限

于正在营运、已关闭和已出售的煤矿及土地开发区域)所发生污染的确切性质和程度;(ii)清除工作

开展的程度;(iii)各种补救措施的成本;(iv)环保补偿规定方面的变化;及(v)新需要实施环保措施

的地点的确认。由于可能发生的污染程度未知和所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确切时间和程度亦未知等

因素,因此未来可能发生的此类费用的确切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依据未来的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可能导致的环保方面的负债无法在目前合理预测,但有可能十分重大。

182

2015 年度报告

十二、 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于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批准及已签约

-土地及建筑物 26,623 29,800 1,654 2,452

-设备及其他 21,170 25,145 3,917 6,355

小计 47,793 54,945 5,571 8,807

已批准但未签约

-土地及建筑物 131,447 142,720 8,949 7,863

-设备及其他 53,883 54,951 6,492 4,532

小计 185,330 197,671 15,441 12,395

合计 233,123 252,616 21,012 21,202

(2)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固定资产等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及本公司于 12 月 31 日以后应支付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46 40 - 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15 12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2 13 - -

以后年度 3 9 2 -

合计 66 74 2 1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6 年 3 月 24 日,董事会提议向全体股东分配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32 元,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6,365 百万元。末期股利分配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末期股利分配并未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183

2015 年度报告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分部报告

(1) 一般性信息

(a)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煤炭、发电、铁路、港

口、航运和煤化工共六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

产品和劳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

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b) 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i) 煤炭业务 - 地面及井工矿的煤炭开采并销售给外部客户、发电业务分部和煤化

工业务分部。本集团通过长期煤炭供应合同及于现货市场销售其煤炭。对于

长期煤炭供应合同,本集团每年调整长期煤炭供应合同价格。

(ii) 发电业务 - 从煤炭业务分部和外部供应商采购煤炭,以煤炭发电、风力发电、

水力发电及燃气发电并销售给外部电网公司和煤炭业务分部。发电厂按有关

政府机构批准的计划电价将计划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对计划外发电量,发

电厂按与电网公司议定的电价销售,而该议定电价通常低于计划电价。

(iii) 铁路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

铁路运输服务。本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煤化工业务分部和

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并不超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最高金额。

(iv) 港口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和储存服务。

本集团根据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及批准后的价格收取服务费及各项费用。

(v) 航运业务 - 为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及外部客户提供航运运输服务。本

集团向煤炭业务分部、发电业务分部和外部客户收取的运费费率是一致的。

(vi) 煤化工业务 - 从煤炭业务分部采购煤炭,以煤炭制造烯烃产品并销售给外部客

户。本集团通过现货市场销售其烯烃产品。

184

2015 年度报告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报告 - 续

(2) 计量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收入及

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收入和费用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发生费用以及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

和摊销费用。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

动资产,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

的应付款项、银行借款及其他长期负债等,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

负债。

185

2015 年度报告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 分部报告 - 续

(3)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和负债的信息

人民币百万元

煤炭 发电 铁路 港口 航运 煤化工 未分配项目 分部抵销 合计

项目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本年金额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已重述)

对外交易收入 93,502 161,409 72,768 79,792 3,420 3,222 317 299 541 1,300 5,547 5,878 974 1,181 - - 177,069 253,081

分部间交易收入 27,956 30,685 285 358 23,812 27,404 3,452 3,877 1,461 1,734 3 2 864 894 (57,833) (64,954)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121,458 192,094 73,053 80,150 27,232 30,626 3,769 4,176 2,002 3,034 5,550 5,880 1,838 2,075 (57,833) (64,954) 177,069 253,081

报告分部营业成本 (101,973) (157,463) (46,483) (53,061) (11,391) (11,130) (1,867) (1,868) (1,745) (2,558) (4,205) (3,820) - - 57,237 63,685 (110,427) (166,215)

报告分部经营收益

4,933 24,340 18,810 20,933 10,032 14,298 1,350 1,729 133 361 649 1,408 808 1,209 (596) (1,267) 36,119 63,011

(注 1)

报告分部利润总额 4,483 23,755 17,628 19,502 9,824 14,663 868 1,344 48 341 342 1,140 (215) 368 104 (978) 33,082 60,135

其他重要的项目:

--净利息支出 1,320 1,025 2,048 1,824 637 240 473 432 103 57 275 275 2,483 2,911 (2,871) (1,982) 4,468 4,782

--折旧和摊销费用 8,915 8,653 8,477 7,992 3,887 3,260 922 800 285 242 903 825 236 139 - - 23,625 21,911

--报告分部资本开支

(注 2) 7,001 8,653 19,805 18,173 6,529 14,869 1,387 1,533 138 1,097 531 794 35 337 - - 35,426 45,456

--于联营公司投资收益 24 58 391 307 - - 7 11 - - - - 6 33 - - 428 409

资产总额(已重述) 240,631 238,646 229,773 212,231 124,661 122,033 22,303 21,974 8,189 8,247 12,550 13,515 349,249 343,579 (433,391) (415,654) 553,965 544,571

负债总额(已重述) (115,814) (115,876) (131,373) (118,995) (61,284) (59,965) (10,950) (9,917) (2,363) (2,449) (5,593) (7,007) (185,416) (175,115) 316,985 304,351 (195,808) (184,973)

注 1: 分部经营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注 2: 分部资本开支是指在年内购建的预期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部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成本总额。

注 3: 分部资产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总额的未分配项目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186

2015 年度报告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 续

1、分部报告 - 续

(4) 其他信息

(a) 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

资产,下同)的信息如下。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非流动

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长期

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而言)进行划分。本集团的地区信息(按客户所在地区)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已重述)

来源于境内市场对外交易收入 175,129 247,848

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 1,940 5,233

合计 177,069 253,081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已重述)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408,158 404,890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5,173 5,298

合计 413,331 410,188

(b) 对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本集团从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10%。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货币资金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现金:

人民币 1 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8,271 20,067

存放在神华财务公司的存款:

人民币 22,291 16,127

合计 30,563 36,195

其中:存放于境外的款项总额 -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限制用途的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煤矿经营相关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649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67 百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9,500 百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10,480 百万元)。

187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 重大 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619 97 - - 15,619 15,341 98 - - 15,341

按组合计 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 - - - - - - - -

单项金额 不重 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 准备 的应收账

款 401 3 (3) 1 398 292 2 (3) 1 289

合计 16,020 100 (3) - 16,017 15,633 100 (3) - 15,630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3,169 20 - 3,169 15,408 99 - 15,408

1至2年 12,746 80 - 12,746 186 1 - 186

2至3年 100 - - 100 35 - - 35

3 年以上 5 - (3) 2 4 - (3) 1

合计 16,020 100 (3) 16,017 15,633 100 (3) 15,630

(2)本公司本年未发生重大计提、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情况。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比例(%)

神东煤炭集团 关联方 12,496 1 年以内 78

国华锦界 关联方 1,305 1 年以内 8

神华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准

关联方 800 1 年以内 5

格尔分公司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 2

关联方 312

煤制油分公司 1 年以内

神华销售集团榆林结算有限公司 关联方 194 1 年以内 1

合计 -- 15,107 -- 94

188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535 59 - - 4,535 1,455 30 - - 1,45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171 41 (26) 1 3,145 3,462 70 (26) 1 3,436

合计 7,706 100 (26) - 7,680 4,917 100 (26) 1 4,89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4,321 56 - 4,321 1,780 36 - 1,780

1至2年 662 9 - 662 3,077 63 - 3,077

2至3年 2,663 34 - 2,663 53 1 (26) 27

3 年以上 60 1 (26) 34 7 - - 7

合计 7,706 100 (26) 7,680 4,917 100 (26) 4,891

(2)本公司本年未发生计提、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情况。

(3)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

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给予子公司款项 6,853 4,313

代垫款项 14 19

托管费收入 291 -

其他 522 559

合计 7,680 4,891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关联方 2,000 1 年以内

(以下简称“物资集团”)

销售集团 关联方 552 1 年以内 7

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关联方 500 1 年以内

(以下简称“准能集团”)

神华集团 关联方 291 1 年以内 4

北电胜利能源公司 关联方 245 1 年以内及 1 至 2 年 3

合计 -- 3,588 -- 47

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189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存货

(1)存货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煤炭存货 32 - 32 74 - 74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5,693 (1,289) 4,404 6,211 (869) 5,342

合计 5,725 (1,289) 4,436 6,285 (869) 5,416

(2)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币百万元

存货种类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销 年末余额

辅助材料、零部件及小型工具 869 506 (86) 1,289

长期股权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对子公司投资 116,512 (103) 116,409 106,363 (103) 106,260

对联营企业投资 1,703 - 1,703 1,627 - 1,627

合计 118,215 (103) 118,112 107,990 (103) 107,887

(1)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的主要投资增加分析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投资增加 年末余额

神东电力 15,384 180 15,564

神华包头煤化工 5,500 177 5,677

神华铁路货车运输公司 3,886 917 4,803

中海航运 2,381 551 2,932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52 1,590 2,342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公司 501 120 621

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500 730 1,230

神华天津融资租赁 - 510 510

准能集团 - 500 500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12 417 729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3 153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 165 215

舟山发电公司 - 644 644

宁东发电公司 - 414 414

徐州发电公司 - 3,019 3,019

(2)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对主要联营企业投资的信息见附注五、10。

190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固定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与井巷资产相

发电装置及相 铁路及港口构 家具、固定装

项目 土地及建筑物 井巷工程 关的机器和设 合计

关机器和设备 筑物 置、汽车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11,592 5,706 40,968 2,025 15,517 4,532 80,340

2.本期增加额 3,969 702 134 3 1,009 397 6,214

(1)购置 68 702 89 3 245 35 1,142

(2)在建工程转入 3,901 - 45 - 764 362 5,072

3.本期减少金额 (416) (463) (1,052) (1) (242) (341) (2,515)

(1)处置或报废 (416) (463) (1,052) (1) (242) (341) (2,515)

4.年末余额 15,145 5,945 40,050 2,027 16,284 4,588 84,039

二、累计折旧

1.年初余额 3,410 2,514 23,953 504 5,066 3,874 39,321

2.本期增加额 709 276 2,775 133 529 474 4,896

(1)计提 709 276 2,775 133 529 474 4,896

3.本期减少金额 (202) (265) (690) (1) (206) (277) (1,641)

(1)处置或报废 (202) (265) (690) (1) (206) (277) (1,641)

4.年末余额 3,917 2,525 26,038 636 5,389 4,071 42,576

三、减值准备

1.年初余额 - - 251 - - - 251

2.本期增加额 - - - 20 - - 20

(1)计提 - - - 20 - - 20

3.本期减少金额 - - (55) - - - (55)

(1)处置或报废 - - (55) - - - (55)

4.年末余额 - - 196 20 - - 216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11,228 3,420 13,816 1,371 10,895 517 41,247

2.年初账面价值 8,182 3,192 16,764 1,521 10,451 658 40,768

在建工程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大柳塔三盘区露天开采项目 423 - 423 406 - 406

中国神华胜利发电厂一期工程 216 - 216 210 - 210

神东矿区专业化服务基地 194 - 194 293 - 293

神朔万吨列车扩能项目 159 - 159 1,538 - 1,538

信息工程 158 - 158 125 - 125

神东科技大厦 145 - 145 91 - 91

寸草塔一矿扩大区 2-2 煤开采项目 133 - 133 13 - 13

补连塔煤矿 1-2 上煤开采项目 122 - 122 16 - 16

神朔供电能力提升项目 27 - 27 611 - 611

石圪台煤矿下水平 3-1 煤接续延伸工程 6 - 6 457 - 457

补连塔煤矿五盘区 1-2 煤开采接续工程 48 - 48 453 - 453

神木北生活小区扩建 102 - 102 322 - 322

乌兰木伦镇铁东新区单身宿舍 2 - 2 227 - 227

其他 1,646 - 1,646 4,184 - 4,184

合计 3,381 - 3,381 8,946 - 8,946

191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无形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3,228 14,469 171 17,868

2.本年增加额 610 1 1,762 2,373

(1)在建工程转入 600 - 1,641 2,241

(2)购置 10 1 121 132

3.本年减少金额 (21) (138) - (159)

(1)处置 (21) (138) - (159)

4.年末余额 3,817 14,332 1,933 20,082

二、累计摊销

1.年初余额 499 4,653 45 5,197

2.本年增加额 78 475 108 661

(1)计提 78 475 108 661

3.本年减少金额 (5) (56) - (61)

4.年末余额 572 5,072 153 5,797

三、减值准备

年初及年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3,245 9,260 1,780 14,285

2.年初账面价值 2,729 9,816 126 12,67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085 163 720 108

固定资产(复垦费及其他) 1,172 176 763 114

未支付的预提工资等费用 581 94 385 64

长期应付款折现影响 1,257 189 1,218 183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

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723 109 793 119

其他 196 47 195 48

合计 5,014 778 4,074 63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764 191 764 191

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及其他) 805 121 620 93

收购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43 10 43 10

合计 1,612 322 1,427 294

192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项目 产或负债年末余额 债年初互抵金额 资产或负债年初余

债年末互抵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2 456 294 3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 - (2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与工程建造和设备采购有关的预付款 1,408 1,540

预付矿区前期支出 8,000 8,000

长期应收款 2,500 2,500

长期委托贷款(注) 16,910 20,688

拨付下属公司款 2,024 16,002

合计 30,842 48,730

注: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委托贷款为委托银行和神华财务公司借予子公司的长期

委托贷款,贷款利率 4.00%至 6.40%(2014 年 12 月 31 日:4.92%至 6.00%)计息。

短期借款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 7,300 14,020

短期借款利率为从 3.30%至 4.12%。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014 2,935

应付工程款 2,728 3,801

应付设备款 664 544

应付煤款 304 76

其他 2,617 2,796

合计 8,327 10,152

(2)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个别重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账龄自应付账款确认日起

开始计算。

193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短期薪酬 1,129 5,929 5,775 1,283

2、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195 1,020 1,014 201

合计 1,324 6,949 6,789 1,484

(2)短期薪酬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38 4,254 4,224 568

2、职工福利费 2 461 462 1

3、社会保险费 311 531 468 374

其中:医疗保险费 272 461 397 336

工伤保险费 24 64 63 25

生育保险费 15 6 8 13

4、住房公积金 20 473 474 19

5、住房补贴 14 - 2 12

6、工会经费及教育费附加 230 198 132 296

7、其他 14 12 13 13

合计 1,129 5,929 5,775 1,283

(3)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09 784 782 111

2、失业保险费 20 20 13 27

3、企业年金缴费 66 216 219 63

合计 195 1,020 1,014 201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 20%、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参加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方案,根据该等方案,本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

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年损益或相关资产的

成本。

本公司本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企业年金缴存费用人民币 782 百万元、人民币 13

百万元及人民币 219 百万元 (2014 年:人民币 742 百万元、人民币 21 百万元及人民币 389 百万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有人民币 111 百万元、人民币 27 百万元及人民币 63 百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9 百万元、人民币 20 百万元及人民币 66 百万元) 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

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支付。

194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38 22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0 236

合计 1,938 462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分类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 5,610 4,234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738 226

合计 3,872 4,008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从 1.08%至 5.18%。

长期应付款

人民币百万元

性质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采矿权价款(一年以上部分) 1,060 1,096

其他 55 54

合计 1,115 1,15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8,761 27,500 46,707 30,857

其他业务 4,114 3,036 4,778 3,973

合计 42,875 30,536 51,485 34,830

(2)营业收入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38,761 46,707

- 煤炭收入 29,804 36,250

- 发电收入 1,241 1,543

- 运输收入 7,716 8,914

其他业务收入 4,114 4,778

合计 42,875 51,485

195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7、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续

(3)营业成本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外购煤成本 - -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5,627 6,818

人工成本 4,809 4,302

折旧及摊销 5,788 6,226

运输费 888 1,093

其他 13,424 16,391

合计 30,536 34,830

投资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916 6,669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9 26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

贷款及应收款项投资收益 3,060 3,257

合计 16,315 10,246

196

2015 年度报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096 14,430

加:资产减值损失 526 193

固定资产折旧 4,896 5,059

无形资产摊销 661 6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06 4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9 98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2,009 71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 16

财务费用 2,062 2,411

投资收益 (16,315) (10,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 (114) 69

存货的减少 474 1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5,740) (3,7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347) 3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0 10,6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20,414 25,448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5,448 37,1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5,034) (11,728)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1 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三个月及三个月内的定期存

款 20,413 25,447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14 25,448

注: 以上披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含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的金额。

十六、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197

2015 年度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金额

项目 本年金额

(已重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 (206)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5 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07 442

非货币资产交换损益 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损益 774 67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2) 65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贷出款项的收益 156 1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7) (9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 19

所得税影响额 (223) (136)

合计 1,288 956

其中:影响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035 822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53 134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0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而编制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48 0.81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5.19 0.760 不适用

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上年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金额 年末余额

(已重述) (已重述)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6,144 37,419 292,790 295,243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505 1,882 5,278 5,455

调整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7,649 39,301 298,068 300,698

注: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调整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

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

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

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198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5年度报告

载有董事长、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

本及公告的原稿

在上海证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布的2015年度报告

董事长:张玉卓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 年 3 月 24 日

199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五节 意见签字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第14条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公司2015年度报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数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

(张玉卓) (凌 文) (韩建国)

(范徐丽泰) (贡华章) (郭培章)

(陈洪生)

监事

(翟日成) (唐 宁) (申 林)

高级管理人员

(韩建国) (李 东) (王金力)

(吴秀章) (王永成) (张子飞)

(王树民) (黄 清) (张克慧)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注:因工作变动原因,吴秀章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辞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200

2015 年度报告

第十六节 近 5 年主要财务信息摘要

下列财务资料是摘自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重述*) (重述*) (重述*) (重述*)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营业收入 215,689 259,385 289,230 253,081 177,069

减:营业成本 127,745 166,298 191,409 166,215 110,4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64 4,778 4,878 4,100 5,833

销售费用 1,149 881 1,031 794 584

管理费用 13,030 16,580 18,525 18,340 18,333

财务费用 2,895 2,863 2,476 3,826 4,669

资产减值损失 165 282 483 621 5,7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14 (14) (156) (5) (6)

投资收益 465 534 820 733 644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2 448 595 409 428

营业利润 66,920 68,223 71,092 59,913 32,088

加:营业外收入 472 1,300 557 931 1,896

减:营业外支出 1,080 693 965 709 9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6 199 583 290 276

利润总额 66,312 68,830 70,684 60,135 33,082

减:所得税费用 13,697 11,692 14,269 13,082 9,818

净利润 52,615 57,138 56,415 47,053 23,26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797 49,062 46,305 37,419 16,144

少数股东损益 6,818 8,076 10,110 9,634 7,120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303 2.467 2.328 1.881 0.812

稀释每股收益 2.303 2.467 2.328 1.881 0.812

201

2015 年度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 12 月 31 日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重述*) (重述*) (重述*) (重述*)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流动资产合计 111,651 114,753 122,567 119,646 121,0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5,052 365,462 397,135 424,925 432,929

资产合计 416,703 480,215 519,702 544,571 553,965

流动负债合计 95,319 109,377 134,001 110,778 101,4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998 58,329 52,596 74,195 94,321

负债合计 149,317 167,706 186,597 184,973 195,808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7,383 262,525 275,572 295,243 292,790

少数股东权益 40,003 49,984 57,533 64,355 65,367

股东权益合计 267,386 312,509 333,105 359,598 358,157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416,703 480,215 519,702 544,571 553,965

* 上述本集团 2011 年至 2014 年的财务数据已根据本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六、1 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合并方进行了重述。

202

權益結構圖

煤炭生產 主要控股公司

H 股股東 17.09%

主要分公司

神華集團 73.06%

有限責任公司

煤炭銷售 主要控股公司

其他 A 股股東 9.85% 電力生產

主要控股公司

鐵路

中國神華能源股份 主要分公司

有限公司

港口

航運

煤化工 主要控股公司 100.00% 神華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 主要控股公司

註:於2015年12月31日中國神華權益結構圖(包括主要分子公司),僅做示意。

100.00% 神華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1.00% 中電國華神木發電有限公司

57.76% 神華准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60.00% 浙江國華浙能發電有限公司

62.82% 神華北電勝利能源有限公司 73.33% 珠海國華匯達豐風能開發有限公司

60.00% 神華新街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80.00% 浙江國華余姚燃氣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1.00% 河北國華滄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56.61% 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40.50% 河北國華定洲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0.00% 廣東國華粵電台山發電有限公司

50.10% 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70.00% 神華國華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0% 神華巴彥淖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70.00% 陝西國華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神華澳大利亞控股有限公司

65.00% 天津國華津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神東煤炭分公司

哈爾烏素煤炭分公司 55.00% 江蘇國華陳家港發電有限公司

主要

控股公司 70.00% 國華(印尼)南蘇發電有限公司

92.00% 神華國華(北京)電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60.00% 神華國華壽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銷售集團有限公司

100.00% 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福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皖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包神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國華孟津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8.16% 神華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88.46% 神華甘泉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國華(漳州)發電有限公司

90.00% 神華新准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80.00% 內蒙古國華呼倫貝爾發電有限公司

52.72% 朔黃鐵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四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85.00% 神華准池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52.00% 神華國華廣投(北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蒙東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北京)燃氣熱電有限公司

100.00% 神華鐵路貨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50.00% 國華太倉發電有限公司

神朔鐵路分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九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鐵路軌道機械維護分公司

100.00% 神華國華永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70.00% 神華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52.20% 神華國華廣投(柳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55.00% 神華天津煤炭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國華徐州發電有限公司

40.00% 神華粵電珠海港煤炭碼頭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寧夏國華寧東發電有限公司

51.00% 神華中海航運有限責任公司

51.00% 神華國華(舟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直接及間接控制)

神華財務有限公司 51.00% 神華國華清遠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物資集團有限公司

75.00% 神華國華(印尼)天健美朗發電有限公司

80.00% 神華和利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100.00% 神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65.00% 天津國華盤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 55.00% 三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中國神華海外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100.00% 50.00% 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65.00% 內蒙古國華准格爾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0.00% 神華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國華電力分公司

100.00% 神華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

100.00% 神華准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勝利能源分公司

分公司

51.00% 神華(天津)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國華惠州熱電分公司

51.00% 神華福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015 A

1 2016 2

2016 2015

(%) 2015 2014

%

2.8 2.809 (0.3)

3.4 3.705 (8.2) 177,069 253,081 (30.0)

211.40 210.45 0.5 33,082 60,135 (45.0)

1,451 1,770.69 (18.1) 16,144 37,419 (56.9)

985 1,104.27 (10.8) 0.812 1.881 (56.9)

% 5.5 12.7 7.2

236 235.86 (0.1) 55,406 69,069 (19.8)

/ / 46,341 70,026 (33.8)

5% 6.3%

4 5

2015 2014 2015 2014

%

280.9 306.6 (8.4) %

370.5 451.1 (17.9) 153.4 165.8 (7.5)

1.2 1.6 (25.0) 27.7 28.2 (1.8)

0.2 6.9 (97.1) 33.0 35.8 (7.8)

16.3 17.2 (5.2)

225.79 234.38 (3.7) 14.8 15.0 (1.3)

210.45 218.42 (3.6) 14.7 14.9 (1.3)

3.7 4.5 (17.8)

10.2 10.5 (2.9)

319.2 265.5 20.2

3.9 7.4 (47.3)

312.9 268.1 16.7 18.1 17.9 1.1

3.0 3.8 (21.1)

200.1 223.8 (10.6) 2.2 3.3 (33.3)

5.2 5.9 (11.9)

0.6 1.4 (57.1)

203.8 235.8 (13.6) 30.7 30.4 1.0

30.7 30.4 1.0

79.8 87.7 (9.0) 30.3 31.4 (3.5)

64.1 72.2 (11.2) 12.1 17.0 (28.8)

18.0 18.9 (4.8)

6 25.1 28.7 (12.5)

6.8 10.7 (36.4)

2015 2014

1.1 0.8 37.5

0.1 0.9 (88.9)

% %

5.6 5.9 (5.1)

365.5 100.0 439.6 (16.9) – 3.1 (100.0)

210.8 57.7 244.7 (13.9)

2.6 1.6 62.5

95.8 26.2 121.6 (21.2)

2.6 1.6 62.5

38.9 10.7 48.9 (20.4)

19.1 5.2 23.6 (19.1) 1.9 2.1 (9.5)

0.9 0.2 0.8 12.5 280.9 306.6 (8.4)

244.2 66.9 285.5 (14.5)

6.0 1.6 7.5 (20.0) 183.2 202.2 (9.4)

31.2 8.5 34.4 (9.3) 92.1 97.8 (5.8)

3.7 4.5 (17.8)

84.1 23.0 112.2 (25.0) 1.9 2.1 (9.5)

11 2016 12

2015 2014

2016 2015

% % % %

1. 12.9 70.0 365.5 98.7 292.9 439.6 97.4 346.3 (16.9) (15.4)

354.1 95.6 292.0 406.2 90.0 342.2 (12.8) (14.7)

2. 80.2 198.0 1 151.5 40.9 220.7 171.9 38.1 251.3 (11.9) (12.2)

3. 6.3 80.6 2 202.6 54.7 345.3 234.3 51.9 408.9 (13.5) (15.6)

11.2 3.0 318.0 26.5 5.9 380.1 (57.7) (16.3)

4.2 65.3 0.2 0.1 412.7 6.9 1.5 458.8 (97.1) (10.0)

0.9 13.9 1.2 0.3 442.9 1.6 0.4 557.0 (25.0) (20.5)

3.8 1.0 218.1 9.9 2.2 524.3 (61.6) (58.4)

1.2 1.4 1.9 0.5 83.7 2.1 0.5 100.3 (9.5) (16.6)

1.9 0.5 358.3 7.8 1.7 636.6 (75.6) (43.7)

4. 1.6 5.3

370.5 100.0 292.6 451.1 100.0 351.0 (17.9) (16.6)

5. 0.0 0.4 281.6 76.0 293.8 365.8 81.1 356.9 (23.0) (17.7)

84.6 22.8 291.5 81.5 18.1 326.7 3.8 (10.8)

200.0 101.0 354.3 4.3 1.2 236.1 3.8 0.8 296.5 13.2 (20.4)

3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93,502 161,409 72,768 79,792 3,420 3,222 317 299

27,956 30,685 285 358 23,812 27,404 3,452 3,877

121,458 192,094 73,053 80,150 27,232 30,626 3,769 4,176

(101,973) (157,463) (46,483) (53,061) (11,391) (11,130) (1,867) (1,868)

/ 4,933 24,340 18,810 20,933 10,032 14,298 1,350 1,729

2014 2014 2014 2014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240,631 238,646 229,773 212,231 124,661 122,033 22,303 21,974

(115,814) (115,876) (131,373) (118,995) (61,284) (59,965) (10,950) (9,917)

7

2015

2014 2015 2015 12 31

12 31 / 12 31

/ /

124.3 118.0 4,933 309 340 2,520 2,520 1,285

64.9 60.0 4,992 303 333 1,300 1,300 501

133.9 123.1 5,313 322 330 2,520 2,520 1,021

54.1 50.6 5,104 315 350 1,060 1,060 482

41.1 35.5 4,281 384 235 960 960 554

/ / 226.5 207.9 4,084 347 259 4,167 4,020 8,187 7,534

63.8 57.8 4,833 316 237 1,320 1,320 639

46.3 41.4 3,858 332 244 1,200 1,200 960

5.6 4.8 6,473 169 413 400 (400) – –

149.0 139.7 4,104 312 321 3,600 160 3,760 1,880

197.4 186.7 4,486 303 385 4,400 4,400 2,640

38.9 36.5 4,275 333 398 910 910 464

68.7 65.4 5,452 303 328 1,260 1,260 630

169.0 155.4 7,042 325 289 2,400 2,400 1,680

9.5 8.4 4,318 379 316 220 220 112

196.9 184.2 3,938 317 409 5,000 5,000 4,000

30.2 27.3 4,576 329 411 660 660 660

48.7 45.9 4,058 309 347 1,200 1,200 612

74.6 71.0 5,652 291 316 1,320 1,320 726

119.0 113.0 5,950 289 337 2,000 2,000 2,000

174.8 165.8 5,079 308 342 2,600 2,000 4,600 2,346

30.8 27.8 2,444 335 395 1,260 1,260 604

94.9 89.9 3,503 321 329 1,240 2,000 3,240 1,501

34.8 31.4 5,273 352 226 660 660 660

PLN 19.8 17.6 6,600 367 405 300 300 210

2,217.5 2,065.1 4,631 318 331 44,477 7,780 52,257 33,701

0.2 0.2 1,478 / 598 16 16 12

6.7 6.5 5,364 / 232 125 125 48

15.5 15.1 4,074 227 401 – 950 950 950

18.0 17.6 2,308 232 698 780 780 624

13

JORC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 % %

166.57 168.59 (1.2) 97.60 98.86 (1.3) 41.85 43.62 (4.1)

40.76 41.38 (1.5) 32.79 33.37 (1.7) 19.35 19.98 (3.2)

20.68 20.77 (0.4) 14.22 14.31 (0.6) 7.31 7.43 (1.6)

14.58 14.79 (1.4) 12.43 12.63 (1.6) 12.77 13.02 (1.9)

0.54 1.03 (47.6) 0.38 0.62 (38.7) 0.13 0.15 (13.3)

243.13 246.56 (1.4) 157.42 159.79 (1.5) 81.41 84.20 (3.3)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541 1,300 5,547 5,878 974 1,181 – – 177,069 253,081

1,461 1,734 3 2 864 894 (57,833) (64,954) – –

2,002 3,034 5,550 5,880 1,838 2,075 (57,833) (64,954) 177,069 253,081

(1,745) (2,558) (4,205) (3,820) – – 57,237 63,685 (110,427) (166,215)

133 361 649 1,408 808 1,209 (596) (1,267) 36,119 63,011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12 31 2015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12 31

8,189 8,247 12,550 13,515 349,249 343,579 (433,391) (415,654) 553,965 544,571

(2,363) (2,449) (5,593) (7,007) (185,416) (175,115) 316,985 304,351 (195,808) (184,973)

8 9

2015 2014 2015 2014

%

%

17,264 81.2 212.6 43,545 152.4 285.7 (25.6)

34,578 289.3 119.5 38,109 298.7 127.6 (6.3) 45,660 2,104.5 217.0 52,083 2,184.2 238.5 (9.0)

5,949 289.3 20.6 7,357 298.7 24.6 (16.3) 31,676 2,104.5 150.5 38,566 2,184.2 176.6 (14.8)

5,122 289.3 17.7 4,586 298.7 15.4 14.9 3,526 2,104.5 16.8 3,592 2,184.2 16.4 2.4

7,052 289.3 24.4 7,312 298.7 24.5 (0.4)

8,636 2,104.5 41.0 7,928 2,184.2 36.3 12.9

16,455 289.3 56.8 18,854 298.7 63.1 (10.0)

38,488 43,423 1,822 2,104.5 8.7 1,997 2,184.2 9.2 (5.4)

11,643 32,386 823 978

101,973 157,463 46,483 53,061

10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 % % %

9,571 9,439 1.4 1,677 1,671 0.4 1,133 1,210 (6.4)

2,034 2,437 (16.5) 258 290 (11.0) 308 424 (27.4) 2,269 2,034 11.6

2,433 2,215 9.8 235 233 0.9 270 277 (2.5)

3,268 2,736 19.4 766 641 19.5 168 141 19.1 877 801 9.5

572 505 13.3 424 425 (0.2)

1,264 1,546 (18.2) 418 507 (17.6) 233 220 5.9 251 208 20.7

1,662 1,379 20.5 130 153 (15.0) 612 1,348 (54.6)

11,233 10,818 3.8 1,807 1,824 (0.9) 3,667 3,320 10.5

158 312 (49.4) 60 44 36.4 538 500 7.6

11,391 11,130 2.3 1,867 1,868 (0.1) 1,745 2,558 (31.8) 4,205 3,820 10.1

14 15

2015 2014 2015 2014

% %

158.5 174.0 (8.9) 200.1 223.8 (10.6)

111.6 131.6 (15.2) 45.6 52.8 (13.6)

40.3 36.6 10.0

118.7 138.2 (14.1)

6.6 5.8 13.8

25.7 22.5 14.2

45.3 61.8 (26.7) 7.8 10.3 (24.3)

203.8 235.8 (13.6) 0.5 –

0.4 –

1.4 –

16 – –

2015 2014 41.3 45.5 (9.3)

241.4 269.3 (10.4)

%

52.3 47.1 11.0

27.5 40.6 (32.3) 224 4,000 01/09/2014 2017

79.8 87.7 (9.0) 97 1,000 01/10/2014 2018

中國 CHINA

新疆

B25 Xinjiang

A6

青海

Qinghai

西藏

Tibet

四川 B22

Sichuan

雲南

Yunnan

呼倫貝爾

莫力達瓦旗

Hulunbeier Molidawaqi

B8 C11

A4 阿莫旗

Amoqi 黑龍江

齊齊哈爾 Heilongjiang

Qiqihar

內蒙古自治區

塔本陶勒蓋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吉林

Tavan Tolgoi Jilin

A3

遼寧

Liaoning

北京

Beijing

天津

Tianjin

河北

B24 Hebei

寧夏

Ningxia

山西 山東

Shanxi Shandong

B17

甘肅

Gansu B20

陝西

Shaanxi 河南 江蘇

Henan Jiangsu

B19

E1

安徽

Anhui

B18 上海

B21 Shanghai 甘其毛都

湖北 Ganqimaodu

Hubei

B12

B27

重慶

浙江

Chongqing B11

Zhejiang

C7

湖南 江西

Hunan Jiangxi A5

F1 包頭

Baotou

貴州 B23 釣魚島

Guizhou Diaoyu Islands 塔然高勒 韓家村

福建 Tarangaole C5 Hanjiacun

Fujian 東勝

Dongsheng

D4 C10

C6

巴圖塔

Batuta

神東站

台灣 A7 A1 Shendong

廣東

廣西 Taiwan

Guangdong

Guangxi B16

B6

B13 B14

B15 神木北站

Shenmu North C1

B26 香港

D3 Hongkong

澳門

Macau

陝西省

SHAANXI

海南

Hainan

主要資產分佈圖 Assets Distribution Map 2016

煤礦 COAL MINE 電廠 POWER

A1. 神東礦區 B1. 滄東電力 B8. 國華呼電 B15. 台山電力 B22. 神華四川能源

Shendong Mines Cangdong Power Guohua Hulunbeier Power Taishan Power Shenhua Sichuan Energy

A2. 准格爾礦區 B2. 三河電力 B9. 北京熱電(已關停) B16. 惠州熱電 B23. 神華福建能源

Zhunge’er Mines Sanhe Power Beijing Thermal (shut down) Huizhou Thermal Shenhua Fujian Energy

A3. 勝利礦區 B3. 定洲電力 B10. 綏中電力 B17. 孟津電力 B24. 寧東電力

Shengli Mines Dingzhou Power Suizhong Power Mengjin Power Ningong Power

A4. 寶日希勒礦區 B4. 盤山電力 B11. 浙能電力 B18. 太倉電力 B25. 南蘇煤電

Baorixile Mines Panshan Power Zheneng Power Taicang Power EMM Nansu

A5. 包頭礦區 B5. 准能電力 B12. 舟山電力 B19. 陳家港電力 B26. 珠海風能

Baotou Mines Zhunge’er Power Zhoushan Power Chenjiagang Power Zhuhai Wind

A6. 澳大利亞沃特馬克煤礦項目(規劃審查中) B6. 神東電力 B13. 錦界能源 B20. 徐州電力 B27. 余姚電力

Watermark Coal Project in Australia (plans under review) Shendong Power Jinjie Energy Xuzhou Power Yuyao Power

A7. 新街台格廟勘查區(前期工作階段) B7. 國華准格爾 B14. 神木電力 B21. 神皖能源 B28. 北京燃氣

Xinjie Taigemiao Exploration Area (preliminary work in progress) Guohua Zhunge’er Shenmu Power Shenwan Energy Beijing Gas Power

鐵路 RAILWAY 港口 PORT 煤化工 COAL CHEMICAL

C1. 神朔鐵路 D1. 黃驊港 F1. 包頭煤化工

Shenshuo Railway Huanghua Port Baotou Coal Chemical

C2. 朔黃鐵路 D2. 天津煤碼頭

Shuohuang Railway

Tianjin Coal Dock

C3. 黃萬鐵路

Huangwan Railway D3. 珠海煤碼頭

C4. 大准鐵路 Zhuhai Coal Dock 航運 SHIPPING

Dazhun Railway D4. 羅源灣項目(籌備中)

C5. 包神鐵路 Luoyuan Wan Project (under preparation)

E1. 神華中海航運

Baoshen Railway Shenhua Zhonghai Shipping Company

C6. 巴准鐵路

Bazhun Railway

C7. 甘泉鐵路

Ganquan Railway

C8. 准池鐵路

Zhunchi Railway

C9. 黃大鐵路(在建)

Huangda Railway (under construction)

C10. 塔韓鐵路

Tahan Railway

C11. 阿莫鐵路(在建)

Amo Railway (under construction)

註: 於2016年3月24日之分佈圖,僅做示意。

Note: This map as at 24 March 2016 is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 only.

內蒙古自治區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北京

BEIJING

外西溝 B10

Waixigou 大秦鐵路 B28

Daqin Railway 秦皇島港

大同東 B4 Qinhuangdao Port

Datong East B9

C4

B2

點岱溝

A2 Diandaigou

C8

B5 天津市

B7 TIANJIN

准格爾 D2

Zhunge’er

曹妃甸港

河北省 Caofeidian Port

朔州西 HEBEI

Shuozhou West

C3

神池

Shenchi 神池南 B1

Shenchi South B3 D1

C2 黃驊

定州西 Huanghua

Dingzhou West 肅寧北

Suning North

山西省

SHANXI 東營

Dongying

C9

大家洼

Daji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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