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1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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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26楼

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同

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进行述职报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至 4 月 19 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会

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2016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12、《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注:①审议事项 11、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议案 6、

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③审议事项 1、2、3、4、5、6、11、1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3、4、5、6、7、8、9、10、11、12、13,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2、3、5、6、7、8、9,已经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 2016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

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5

日(星期五)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

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费益昭、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810、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0

2.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飞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

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0 总议案 100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00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7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00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8 8.00

告》

9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10 《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00

《关于 2016 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子公

11 11.00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00

1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为方便股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

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

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8

告》

9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子公

11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1. 审议事项11、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股东请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每项

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 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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