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伍小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因新独立董事暂未补选,本人 2015 年任职期间为 1 月 1 日至 8
月 18 日。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议召开
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1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5年度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2015 年
9 3
召开次数 任期内召开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姓名 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独立董 0
伍小杰 9 0 0 否
事
本人对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 发表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号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5.1.8
1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次会议
1、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第三届董事会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5.1.21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第三届董事会
3 2015.1.29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7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
见
9、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综合信贷业务授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4 2015.1.29 同意
第十三次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5.2.11
5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6 临时公告 2015.8.0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7 2015.8.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改选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8 2015.8.7 2、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说明及独立意见
9 临时公告 2015.8.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1 月 1 日-8 月 18 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1、本人任职期间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14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2、报告期内,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提名。顺
利完成高管、独立董事的聘任。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
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等相关人员和
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有效降
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江苏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
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
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6 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于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伍小杰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