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伟)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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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现就本人2015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由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聘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大会2次。

2015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

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号 类型

第三届董

1、 审议《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事会第十

1 2015-6-1 2、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同意

六次(临

案》

时)会议

2 2015-8-10 第三届董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同意

1

事会第十 况

七次会议 2、 审议《关于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 1、 审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注

事会第十 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3 2015-10-16 同意

八次(临 2、 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时)会议 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

第三届董

1、 审议《关于公司终止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

事会第十

4 2015-10-21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

九次(临

2、 审议《关于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时)会议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 1、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

5 2015-11-20 十一次 案》 同意

(临时) 2、 审议《关于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和战略委员会。2015年按照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

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15年任职期内共召集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确保公司高管及董监换届选举的程序合

规。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15年任职期内共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

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的履行了职责。

3、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15年任职期内共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了公司《2015年1季度中青宝总部费用报销业务专项审计报告》、《深圳市苏

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收支与内部管理审计报告》、《中青宝总部测试设备管理与保

存专项审计报告》、《2015年第二季度货币资金的例行审计报告》、《2015年第二

2

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例行审计报告》等多项议案,充分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

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5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首先对所提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3、经营管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

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

司提供的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

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和思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研发和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它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

高效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一名执

业律师,有着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通过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建设发

展提供更多涉及法律方面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帮助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黎伟

2015年3月23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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