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青宝互动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
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
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
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
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定,监事会经过认真阅读《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
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现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
见如下: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
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需求,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
实际情况。
四、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
为:2015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签名:
马竹茂 王 涛 崔美玲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