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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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摩恩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摩恩

电气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南京证券保荐代表人与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募投项目建设负责人等进行

交谈,了解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取得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

单、募集资金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与募集资金支出相关的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

对上述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合同进行核对;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

关文件;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

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专项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摩恩电气于2010年7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0,000股,

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72,097.58元,超

募资金总额为41,542,097.58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12日

1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

字第010044号验资报告。经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将超募资金41,542,097.5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0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91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的净额

168,646.79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4,588,646.79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

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2010年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

推介费等共计6,887,789.02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

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5,759,886.60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48,429,886.60元。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度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金 额 为 58,336,655.53 元 ,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的净额8,511,707.03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转入一般户3,729,166.67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207,922,320.64元。

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02,814,283.61元,收回上年闲置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0,000,000.00 元 , 本 年 度 闲 置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支 出

200,000,000.00元,其中100,000,000.00元已于2012年9月10日归还,2012年4月17日转

回2011年度的利息收入3,729,166.67元,加上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的净额4,684,487.78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521,691.48元。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08,880,275.14元,收回2012年度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本年度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支

出90,000,000.00元(于2013年11月1日归还60,000,000.00元,于12月31日提前归还

2,500,000.00元,剩余27,500,000.00元于2014年4月8日归还),2013年11月22日公司

将剩余超募资金6,887,789.0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因公司经办财务人员疏

忽,未能及时将募投项目设备供应商退回至公司一般户的700,000.00元设备采购款转

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4年1月27日发现该问题后将等额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

户),加上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85,664.74元,截至2013

2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292.06元。

2014年度募集资金帐面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6,095,440.88元、收回因订购设

备后变更设备采购合同而退回募集资金专户的设备预付款17,740,784.50元,实际支

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354,656.38元。2014年度收回2013年度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27,500,000.00元、收回2013年度因公司财务人员疏忽误从募集资金帐户转出的

700,000.00元,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07,891.70元。2014年12月25日转

入 七 天 存 款 户 7,029,457.95 元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3,063,069.43元、七天存款户余额为7,029,457.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092,527.38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565,077.63元、收回因订购设备后

变更设备采购合同而退回募集资金专户的设备预付款15,205,000.00元,收回2014年

度退回到公司一般户的信用保证金1,694,564.00元(该信用保证金原由募资资金专户

支出),实际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665,513.63元,2015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的净额65,466.27元。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人民币6,492,480.02元转入公司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

日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全部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明

确募集资金专户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对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006909501818005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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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司铁路机车车辆、风力发电及海上石油平台用特种电缆项目和交流变频调速

节能电机电缆项目的支出。

(二)公司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单进行存储,到期后及时转入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人民币6,492,480.02元全部转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川沙支行一般账户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募资资金账户全部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失效。

四、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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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4,575.99 366.55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0,496.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 计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变更) 总额 (1) 金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铁路机车车辆、

风力发电及海上石

否 16,820.00 16,820.00 178.44 17,263.72 102.64% 2015 年 6 月 -708.18 否 否

油平台用特种电缆

项目

2、交流变频调速节

否 12,913.00 12,913.00 188.11 13,232.42 102.47% 2015 年 6 月 -543.68 否 否

能电机电缆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733.00 29,733.00 366.55 30,496.14 -1,251.86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4,842.99 4,842.99 4,842.99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842.99 4,842.99 4,842.99 100.00

合计 34,575.99 34,575.99 366.55 35,339.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公司 2010 年因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新地点土地招、拍、挂等政府手续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另外公司项目所在地位于上海浦东临港地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区,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北界长江入海口,30%的面积是新城规划后围垦成陆,地质条件很差,属于不良软弱地基,给施工带来很大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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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具体项目) 度并导致工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5 年 6 月建设完成,因项目刚刚建成,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使得实际产能利用率较低,且募投

项目建成后的折旧及摊销等固定成本较大,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不理想。此外,因宏观行业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15 年下半年电缆

业务出现下滑,客观上也影响了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此情况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 2010 年发行权益性证

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共计 6,887,789.02 元,调整记入 2010 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

超募资金的金额、

资金净额为 345,759,886.60 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48,429,886.60 元。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将上述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经 2010 年 7 月 30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 41,542,097.5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13 年 9 月 9 日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 6,887,789.02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变更至上海市临港产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区内编号[C0109-A]地段的土地。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要由于原实施地点面积相对较小,或将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瓶颈。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临港产业区是上海市重点开发的新产业区,各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先进驻的企业能享受较多优惠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

临港产业区与公司同处浦东新区,距离较近,也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此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存在部分质保金或合同尾款尚未支付,但因质保金或合同款尾款具体支付时间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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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较长,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原因 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6,492,480.02 元全部转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川沙支行一般账户

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此情况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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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表所列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外,公司

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原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进口设备信用保证金 1,694,564.00 元于 2014 年退回到

公司新川支行的一般户,公司自查发现上述问题后于 2015 年 9 月将等额的资金由一

般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七、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摩恩电气 2015 年度较好地执行了公司的《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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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睿

吴雪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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