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3 日进行了公告,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马骉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3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5,912,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71.5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8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5,86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6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2%;1,4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2%;1,4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3、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2%;1,4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4、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1,2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5、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5%;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2%;1,4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2%;1,4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8、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研发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07,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对 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1,200 股
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3,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