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审核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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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42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00425 号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当

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盟

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

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阳

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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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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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4、2015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617 号)核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八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 18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8,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 1,965,436,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1-00087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募集资金投向内容,募集资金中的 110,000 万元用于收购东

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100%的股权,50,000 万元用于增资盟将威

并实施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盟将威实际控制人徐佳暄及其股东杨德华、徐汉生签署的《拟收购资产实

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之补偿协议》、《拟收购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盟将威实际控制人徐佳暄承诺: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盟将威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3,500 万元、20,0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盟将威 2014 年、2015 年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2016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分别为大信审字

[2015]第 1-00058 号、大信审字[2016]第 1-00613 号,盟将威 2014、2015 年度净利润(以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为 10,887.04 万元、14,147.75 万元,实现了 2014 年、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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