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2015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具
有高级经济师职称的独立董事林诗銮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讨
论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工作小结。
2、2015年3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会议,同意
将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续聘公司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总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3、2015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三次会议,听取
讨论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工作安排,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
4、201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四次会议,听取
讨论201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工作安排,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董
事会审议。
5、201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五次会议,听
取讨论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工作安排,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
海南航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事会审议。
6、2015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六次会议,听
取讨论了公司2015年全年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及普华永道提出的审计工作计划。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多次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
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
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执行
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普华永道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
表相关审计意见,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相关优化与改进内控和经营效率的建议。
4、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单位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推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以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海南航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林诗銮
吴邦海
邓天林
辛 笛
牟伟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