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疆浩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涂军涛 联系电话:133119595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爽 联系电话:138237959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1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2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无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3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投资设立的全
资、控股、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的 是 无
业务均不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
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本人与
他人(包括本人之近亲属中的其他成员)
之间不存在通过章程、协议(股权、资 是 无
金、业务、技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
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
系的企业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承诺人
承诺在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与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与他人通 是 无
过章程、协议(股权、资金、业务、技
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
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4.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在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承诺人将不会 是 无
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与
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4
5.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对承诺
人已经取得的可能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的企业权益,以及将来出现所投资或持
股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
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
该等资产或业务通过适当的、有效的方
式及时进行处理,以避免成为与公司产
生竞争关系的企业之实际控制人,确保 是 无
公司之独立性,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人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在该等
企业中的股权/股份;(2)在条件允许的
情形下,将该等资产及业务纳入公司经
营和资产体系;(3)在条件允许的情形
下,由公司购买该等资产,并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该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6.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若违反
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 是 无
的任何具体举证的损失。
7.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 是 无
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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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
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 是 无
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1.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
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是 无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12.公司股东胡中友追加承诺:对其所持
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 是 无
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9月21日,并承诺在
2014年9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13.在公司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每10股转增6股),
实施了转增股本方案之后,公司股东胡
中友又出具补充追加承诺:对其所持有
全部公司股份(包括转增后的新增股份) 是 无
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12个月
至2014 年9月21日(在此期间内若公司
再次实施送转股,则一并锁定),并承
诺在2014 年9 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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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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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涂军涛
年 月 日
杨 爽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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