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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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疆浩源

保荐代表人姓名:涂军涛 联系电话:133119595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爽 联系电话:138237959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1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1 次。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

已就有关议案征集了保荐机

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

查,以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

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2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无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3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投资设立的全

资、控股、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的 是 无

业务均不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

2.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本人与

他人(包括本人之近亲属中的其他成员)

之间不存在通过章程、协议(股权、资 是 无

金、业务、技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

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

系的企业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承诺人

承诺在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与

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与他人通 是 无

过章程、协议(股权、资金、业务、技

术和市场分割等)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

接控制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4.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在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承诺人将不会 是 无

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与

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4

5.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对承诺

人已经取得的可能与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的企业权益,以及将来出现所投资或持

股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的业务

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

该等资产或业务通过适当的、有效的方

式及时进行处理,以避免成为与公司产

生竞争关系的企业之实际控制人,确保 是 无

公司之独立性,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人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在该等

企业中的股权/股份;(2)在条件允许的

情形下,将该等资产及业务纳入公司经

营和资产体系;(3)在条件允许的情形

下,由公司购买该等资产,并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该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6.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若违反

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 是 无

的任何具体举证的损失。

7.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 是 无

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8.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是 无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

10.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

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 是 无

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1.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

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是 无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12.公司股东胡中友追加承诺:对其所持

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 是 无

期十二个月至2014年9月21日,并承诺在

2014年9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13.在公司根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每10股转增6股),

实施了转增股本方案之后,公司股东胡

中友又出具补充追加承诺:对其所持有

全部公司股份(包括转增后的新增股份) 是 无

在原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12个月

至2014 年9月21日(在此期间内若公司

再次实施送转股,则一并锁定),并承

诺在2014 年9 月21日前不再买卖公司股

票。

6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涂军涛

年 月 日

杨 爽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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