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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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其价格确定依据均参照了周边同类

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本次交

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情形。西安饭庄租赁钟楼饭店的经营场地开设新的经营网点,能够

进一步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提升其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中

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我们同意上述相关事项。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雁明

田高良

杨为乔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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