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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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处餐饮行业,受国家政策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较大。2016

年,面对餐饮业新常态,餐饮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更加需要加大转型升级

力度,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因而对资金的需求会进一步增

加。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

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公司董事会

提议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目前餐饮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

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情

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相互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无

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的

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

201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严格按照公平交易的

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5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规范运营,未

发现重大缺陷,基本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

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雁明

田高良

杨为乔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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