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6-032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对 Changhong Ruba Trading
Company(Private) Limited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海外发展战
略及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经营需要,为进一
步加强我公司在南亚市场的区域经营中心地位,扩大市场规模,中山长虹与巴基
斯坦 Ruba General Trading FZE 公司(鲁巴综合贸易公司 FZE,以下简称“阿
联酋 RUBA 公司”或“合作对方”)将共同增资双方前期在巴基斯坦投资设立的
Changhong Ruba Trading Company(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合资销售公
司”),以解决合资销售公司发展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满足其未来业务规
模扩大及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2、审议程序
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中山长虹对巴基斯坦合资销售公司增资 384 万美元,补充其流动资
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
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合作对方及被增资方非本公司关联人,中山长虹与阿联酋 RUBA 公司共同
增资巴基斯坦合资销售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增资尚需获得中山长虹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核准。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合作对方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uba General Trading FZE(鲁巴综合贸易公司 FZE)
注册地址:Plot of Land C2 - 01B P.O. Box 121049, Sharjah, UAE
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Mr.Muhammad Ayub has 100% shareholding in the
company(穆罕默德﹒阿尤巴先生 100%持股)
注册资本:AED150,000.(阿联酋迪纳姆)
经营范围:Import-Export & Distribution of Consumer Electronics
Products etc(消费电子产品的进出口及分销)
Ruba General Trading FZE 公司是巴基斯坦 RUBA 集团在阿联酋设立的独资
贸易公司。本公司与阿联酋 RUBA 公司及 RUBA 集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hanghongRuba TradingCompany(Private)Limited
注册资本:600 万美元
经营地址: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股权结构:中山长虹出资 360 万美元,持股比例 60%,阿联酋 RUBA 公司出
资 240 万美元,持股比例 40%。
经营范围:从事家电产品的进口、出口、分销和销售。
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资销售公司资产总计为 9,040 万元
人民币,负债总计为 5,455 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总计为 3,585 万元人民币。
2015 年度,合资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368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245 万元人
民币。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关联
关系。
(二)增资方式
在中山长虹和合作方阿联酋 RUBA 公司前期设立的合资销售公司股权结构不
变的基础上,合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均以现金方式对合资销售公司增资,增资总
金额为 640 万美元。其中:中山长虹以现金方式增资 384 万美元,阿联酋 RUBA
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256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合资销售公司注册资本 1240 万
美元,中山长虹共出资 744 万美元,持股比例 60%,阿联酋 RUBA 公司共出资 496
万美元,持股比例 40%。
增资后,中山长虹与阿联酋 RUBA 公司在合资销售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中
山长虹与阿联酋 RUBA 公司在合资销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60%与 40%。
(三)资金来源
考虑中山长虹目前资金状况,中山长虹本次对合资销售公司 384 万美元的增
资款来源由中山长虹股东方向其增资的方式进行,即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作为中山长虹股东方,将按
现有持股比例共同向中山长虹增资,以实施中山长虹向合资销售公司的增资。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双方尚未签署相关投资合同。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 年,公司已与阿联酋 RUBA 公司在巴基斯坦合资建立了合资制造公司(中
山长虹持股 40%,阿联酋 RUBA 公司持股 60%)和合资销售公司(中山长虹持股
60%,阿联酋 RUBA 公司持股 40%),分别从事公司空调产品的生产和家电产品的
销售。经过几年的运营,两家合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14 年公司与合作方阿
联酋 RUBA 公司再次对两家合资公司进行增资,投资冰箱项目,2015 年年底冰箱
生产线成功投产。随着合资销售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流动资金已满
足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解决其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及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
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山长虹与阿联酋 RUBA 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对合资销售
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海外投资项目存在当地税收政策风险、外汇管制及汇率风险、政治安全
风险等。对此,中山长虹将在前期合资公司良好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经营、
管理、市场等工作,提升并强化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及中山长虹将对外汇管制
及汇率变化保持动态跟踪,及时做好资金筹划及汇兑筹划,比照当地其他品牌采
取相应的价格政策,寻求汇兑利益最大化,并充分利用目前中巴两国政府相关政
策,使汇率风险降到最低;针对巴基斯坦当地的政治安全风险,中山长虹和阿联
酋 RUBA 公司前期在巴基斯坦设立的两家合资公司已经在当地安全运营了几年,
公司对巴基斯坦当地的安全形势有充分的了解,并有完备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措
施,同时可利用合作对方的广泛公共关系基础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帮助等保证
当地公司的财产和人员安全等。
通过本次增资,补充合资销售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合资销售公司自身
资金不足约束业务发展的问题,增强其资本实力,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本次
增资是基于中山长虹与合作对方前期良好合作基础,经合作双方充分论证并研究
后决定实施的,通过增资合资销售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在南亚市场的区
域经营中心地位,进一步实现冰箱、空调及其他相关产品在巴基斯坦以及南亚市
场的销售,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拓
展需要,为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