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
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
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实际情况的特点,经过持续的整章建制和加强规范运
作,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
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15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内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管
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5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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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
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林整榕 许成建 陈继胜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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