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5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检查,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公司章程》已制定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条款。此外,
公司还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控
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
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合计约 19,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度
末,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412.35 万元,履约情况正常。除此之外,公
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年度期末未结清
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独立意见
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规定提
交董事会进行了审议并对外公告,担保程序和相关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了解
了公司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
则》等,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进行。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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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8,776,059.7元,
减去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77,605.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74,656,814.8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555,268.56元。公司董事会
拟决定2015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158,659.9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544,396,608.62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也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于续聘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
他有关人员汇报后,经过对公司相关资料审阅,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受聘
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考虑了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以及该所的内部规
范控制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后,做出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 2016 年
度审计的决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
用。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并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
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
品。
独立董事:
卢杨 徐强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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