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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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3 月 24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万股) (%)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18 日 28.30 6.62 0.06

集中竞价 2016 年 203 月 21 日 30.08 17.38 0.16

上海鸿立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23 日 29.96 5 0.04

股权投资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24 日 31.37 61 0.54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6 年 3 月 24 日 30.52 100 0.89

合 计 —— —— 190 1.7

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比例为 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上海鸿立 合计持有股份 665 5.94 475 4.24

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50 2.97 142.5 1.27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2.50 2.97 332.50 2.9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

情见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4、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5、本次减持后,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475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24%,本次减持完成后,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

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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