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一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投资者利益,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活动、财务状况及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进行监督,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
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疆国统管
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5年4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5年7月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2015年8月1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
国统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五)2015年8月1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运行稳健,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国统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部分股东的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
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认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防范内幕信息人滥用知情权,公平地进行
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违规
行为的现象。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杭宇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