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0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 1,615.201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27.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436,104,48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23,134.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581,351.42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 1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 423,021,351.4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21,581,351.42 元相差
1,440,000.00 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 1,440,000.00 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 326,410,075.23 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为 424,426.31 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5,459,872.86 元,2014 年度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为 12,439,500.00 元,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87,694,317.5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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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
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
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户
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业银行中山
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鲁
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689、中国
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
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无余额。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利息收入净 已使用金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额 额 额
招商银行乌鲁木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991902306510503 4,870.05 3.56 4,873.61 -
齐人民路支行
华夏银行乌鲁木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5731200001839300000539 4,814.73 44.10 4,858.83 -
齐人民路支行
交通银行新疆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651100861018010045765 234.69 4.63 0.00 239.32
吾尔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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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新疆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651100861018010045516 8,947.32 3.02 8,950.34 -
吾尔自治区分行
交通银行新疆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651100861018010045689 4,516.70 40.68 4,557.38 -
吾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银行米泉市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107615723365 7,809.14 282.69 0.05 8,091.78
支行
中国银行米泉市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108215723281 6,628.12 59.22 6,687.34 -
支行
东亚银行乌鲁木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062986400 4,481.39 3.72 4,485.11 -
齐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 44322501040010116 4,870.05 21.79 4,891.84 -
山三角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0302096129300302854 5,402.11 9.45 5,311.62 99.94
津宝坻支行
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 交通银行四川省
511607017018010051212 4,481.39 36.17 4,517.56 -
司 分行
工商银行天津开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0302096329100016652 7,933.70 9.08 7,604.59 338.19
元支行
兴业银行中山沙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公司 396040100100014327 2015.66 8.94 2024.60 -
溪支行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法库县支行 06155001040015944 13,469.85 18.93 13,488.57 0.21
辽宁分公司
合计 80,474.90 545.98 72,251.44 8,769.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伊犁国统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PCCP 生产线建设项目:2015 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
较大环境下,项目投资的实施节奏和进度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项目所覆盖区域范围内引
配水工程主要是伊犁河流域的引配水工程,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已建成的生产能力完全能够满足
该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对管材的需求,所跟踪的大型引配水工程并未按最初规划预期得以
实质性的开工建设,考虑到实施方案的复杂程度,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预期的投资收益很可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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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得以实现,故公司在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上保持充分的谨慎,暂时未实施该项目。本年度
公司将依据该募投项目所覆盖区域市场的水利工程情况进展来决定项目的实施时机与进度,并
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
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已于 2014 年初取得国家级技
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PCCP 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PCCP
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天津公司
原跟踪的项目未能如期招投标,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在报告期天津公司生产处
于半停产状态,由此产生的固定费用计入停工损失。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
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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