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董事会

向本人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彭生、付卿、陈增良、杨自亮)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

2、孔徐生、李玉兰、张雷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海伦 王广基 李玉兰

2016年3月24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恩华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