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
料。2016年3月24日上午10:00至11:0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徐州市民主路69
号(恩华大厦)1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
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16年5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的
换届选举。
经公司监事会审查确认,王丰收先生、贾兴雷先生(简历附后)符合担任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丰收先生、贾兴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
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上述监事选举将按候选人的顺序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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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丰收:男,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
专业本科学历。1980 年 12 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主任、厂长助理、副厂
长;1999 年 3 月起历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生产总监、监事会主
席。
王丰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73.79 万元
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61%),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00 万份(万元),占总
份额的 1.81%,王丰收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
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贾兴雷:男,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
省常州化工学校。1989 年 8 月至今任徐州第三制药厂研究所实验员、二车间技术员、二
车间副主任、主任,制药三分厂厂长,1998 年至 2000 年度徐州市劳动模范。2007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贾兴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29.86 万元
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0.65%),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0 万份(万元),占总份
额的 0.7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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